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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三章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相关概念的内涵与界定第一节“城市”与“空间”概念的内涵与界定城市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是人类文明的摇篮,理解城市是理解现代社会的一个关键,而理解城市具有多维度的视角,可以从经济角度、文化角度、历史角度、建筑角度等方面,来分析一个城市的发展特征。本论文主要侧重从地理学空间过程的角度,来分析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的发展与演化。1城市的定义与范围界定要研究城市居住区的空间结构,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城市,作为城市学理论的昀基本概念,“城市”的定义是什么,迄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论。众所周知,每个城市是包含着人类各种活动的复杂有机“巨系统”,同时具有多方面与多层次的属性,比如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筑、景观生态等方面的属性,实际上是个多要素、多层次的综合体。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由前工业化时期的“政治中心”,到中世纪时期的“商业中心”,再发展到工业社会的以“生产中心”,以及“后工业化”时期的“信息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处于不断的演变过程中,而且在原先其它各种职能还在继续起作用的同时,又不断增添了很多新型的城市职能,这样使得“城市”这一客观实体,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地扩大,从而产生众多的城市定义。比如,对经济学界来说,城市就像美国学者W·Z·哈修所认为的,“城市是与高密度和经济行为专业化及其统一制度的条件为特征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市场活动系统”①,K·巴顿也认为:“城市是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系统,是各种活动要素在地理上的大规模集中”②,社会学则强调城市的社会性,城市是由各种社会群体、机构与“社区”所①《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2(628),转引自绕会林:《城市经济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页。②K·J·巴顿:《城市经济学—理论和政策》,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2页。22组成的社会综合体,“是人类居住、生活、工作的基本社区之一”①;建筑业学界则把城市当作“一个复杂的建设工程综合体,是各种工程建筑物和各种管线系统的汇集地”②;许学强在《城市地理学》一书中的定义为,“城市是由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settlement)的一种特殊形态”③,城市地理学的著名学者拉采尔认为城市是“指地处交通方便环境的、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合房屋的密集结合体”④等等。所以从上面的各种定义来看,都有个共同的特征(或者说城市的本质属性),都是一种自然或社会要素的空间“集聚”形式,由于各门学科的性质以及对城市研究目的的不同,所以具体的定义也不同。然而,对于本论文针对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的发展与演化的内容来说,本人认为在这里使用地理学对城市的定义是较恰当的,因为只有地理学的定义侧重于强调城市的“区域”性,同时又指出了是人类的集居地,这样就有了明确的“空间位置”概念,而“空间位置”则是我们研究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特征与模式的核心要素。相比之下,上述其他学科对城市的定义就较缺乏“空间”与“区域”的内涵,较难符合我们从居住区空间分布的角度,来对城市进行界定。知道了城市的定义,还必须对“城市”这个客体所包括的范围进行界定,这样才能够掌握城市居住区空间尺度的研究界线。然而正如上述的城市定义一样,对城市范围的界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种差异主要不是由于各学科研究领域、或“目的”的不同所导致的,而是由于城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所引起的。在前工业化时期,城市对区域的辐射能力十分有限,可以这样认为,城墙以外就是乡村,甚至产生了马克思所认为的“古代城市的乡村化”现象,所以城市居住区的空间结构范围,实际上仅仅局限在城墙之内的市区,这是一种相对“封闭性”的城市。对于现代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讲,绝大多数的城市虽然已经没有了城墙,但是无形的“城墙”仍然还存在,这就是城市的建成区范围,超出了城市建成区,就进入了乡村地域系统,其郊区与城市之间并没有密切的日常的“通勤”联系。郊区更大程度上属于乡村,而不属于城市,而且区域经济发展程度越低,城市郊区的特征就越像乡村、越从属于乡村。这样我们在分析第三世界国家的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特征时,“城市空间”实际上就是城市“建成区”所包括的空间,或者通俗讲说只是“中心城市”的空间而已。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讲,其城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已经超出了传统的人口城市化阶段,进入了城市人口的“郊区化”、甚至“逆城市化”阶段。其昀主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城①朱铁臻:《城市现代化研究》,红旗出版社,2002年,第138页。②朱铁臻:《城市现代化研究》,红旗出版社,2002年,第138页。③许学强:《城市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页。④洪俊、宁越敏,《城市地理概论》,安徽科技出版社,1983,第16页。23市与郊区,在经济与生活等方面上逐渐“一体化”:由于家庭小汽车的普及,以及区域高速公路网络的完善,使得工作地点与生活居住区的远距离分离成为了可能,郊区演化成为与“中心城市”关系密切的“通勤区”。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心城市”与郊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统一的整体,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致性。所以在研究西方国家城市的居住区空间结构时,不但包括“中心城市”,还应包括郊区的居住区;另一方面,虽然西方国家城市郊区的自然景观与“中心城市”居住区,具有很大的不同,经常也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管辖区,但是在很多城市,郊区居住区的兴旺与“中心城市”居住区的衰退又是紧密相连的,要考察“中心城市”居民区空间结构的变化,就离不开考察郊区居民点。所以,在考察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居住区的空间结构时,我们是从整个大都市区(metropolitanDistrict)的角度,来分析城市居住区的空间结构特征与模式,这样才不会人为地“割断”中心城市与郊区的内在有机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的区域范围,就不是一个固定或统一的范畴,而是变成了一种“流动”的概念,而这种“流动”的概念更能反映出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的城市居住区空间的客观实际。2“空间”的概念与界定分析完了城市的概念与范围的界定,我们再来界定一下“空间”的含义。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与时间”①,空间是包括城市在内的所有客观事物存在的基本形式。单从“空间”(space)本身的词义来讲,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范畴,根据现代汉语词典①,“空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的表现”。在现实世界中,“空间”更是一个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空间是指数学上的三维立体空间,或者具有明显界限的两维平面空间;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二维”空间还是“三维”空间,在其内部都有不同层次的“点”、“线”、“面”的关系层次,而且在现实的城市空间中,这些“点”、“线”、“面”并不抽象的,而是被赋予了丰富的内容,不仅是个物质性空间,同时还是社会性空间,即人与人之间关系得以体现与展开的空间。不同学科对“空间”概念的理解与运用是不同的,数学(欧氏几何学)上的空间是一种抽象的“空间”,其空间的存在以及具体的表现形式并不受时间出现前后的影响,也不受出①恩格斯:《反杜林伦》,人民出版社,1970年,第79页。24现事物的影响,无论你是一座豪华的宫殿、还是一简破旧的“贫民窟”茅草房;无论你是物质生产性质的工厂,还是非物质生产性质的“教堂”,在数学家的眼里,都是欧氏几何空间上的一个“点”,并不包含任何特定的社会意义或经济意义,而且也看不出任何的发展与演变过程。在欧氏空间几何里,这些“点”之间的关系,也只是单纯的数学或数值大小上的关系,主要反映为实际的空间距离、方位等方面上的关系。但是在城市社会居住区空间结构中,物理“空间距离”与社会“空间距离”经常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在现代先进交通与通讯技术的时代里,从“时间摩擦”作用的角度来讲,整个地球变成了一个“地球村”,但是城市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或“心理距离”,却有不断增加的趋势。由溯源可知,根据现有的文献中,昀早提出“空间”概念并做出基本解释的是地理科学研究领域的早期学者F·拉采尔(F.Ratzed)②,长期以来,“空间”一词通常被用来描绘人类某种活动在“何地”,“空间”因而就意味着特定的地理位置。而美国现代经济地理学家E·胡佛(E.M.Hoover)对“空间”的概念作出了新的界定,他说空间“是事物存在的一种形式和一种重要的资源”③。这样,我们对城市空间的认识程度,就从原来消极、单纯的“容器”作用,提高到空间本身也是一种资源,具有“稀缺性”这样的一个新高度。资源的“稀缺性”必然带来不同城市社会群体之间的竞争,而竞争的结果必然产生城市居住区空间等级结构的形成与演变,所以“空间”本身就意味着矛盾运动与转化过程。在现实世界中,大部分的“空间”是具有一定客观要素、占据一定地理位置的“实物”空间,“地理空间”给抽象的“数学空间”赋予上丰富的物质内涵。“地理空间”是指“地球表面的一部分,即地表空间”④,虽然地球是个“三维”的球体,但是大多数的人类社会活动都是集中在地球的表面,所以地理学中的“空间”概念一般只注重“二维”的地表空间,比如区域、地表、居民地、地区、地带、景观等。当然这些“区域”、“居民点”,“地带”等“区位”,主要是把数学上的抽象空间,落实与具体化到地球表面上的具体位置、具体的形态,以及具体的变化与运动过程中,使得数学的空间“活”起来,也就是说“区域性”与“过程性”是“地理空间”的昀主要本质内涵;但是这些地理空间中的“居民地”、“景观”、“区域”,具体上由于所组成的物质或社会要素的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地理空间”研究领域,比如“自然空间”、“城市空间”、“经济空间”、“文化空间”、“社会空间”、“行为空间”、“建筑空间”……,等等。上述这些类型的“空间”,如果是要研究其要素在地球表面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720页。②陆军:《城市外部空间运动与区域经济》,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第22页。③艾德加·M·胡佛著:《区域经济学导论》,中译本,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④柴彦威:《城市空间》,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页。25的分布位置,以及位置空间结构的演化,无疑都是属于“地理空间”的范畴,因为都已经牵涉到“位置”与“过程”,而这两者正是“地理空间”研究的核心内容。对于我们本论文所要研究的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特点与模式演化来讲,无疑主要是采用“地理空间”的分析手段,通过分析城市不同社会阶层,在居住区地理位置上的不同“区域性”与“过程性”,来描绘整个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模式的形成与演变情况,以及揭示出其蕴含的内在社会空间意义。第二节城市空间结构与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1结构与空间结构“结构”一词,原来指建筑物的内部设置,主要用于建筑土木工程方面,后来被延伸引用到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等领域,现在变成了各个学科与领域的“通用”词。其定义根据汉语词典,“①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②建筑物上承担重力或外力的部分的构造”①。“结构”性事物具有层次性、系统性、持续性、以及可辨认性的现象,比如生命结构、产业结构、家庭结构等等,所以“结构”一词,现在被用来描绘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事物。事物“结构”性的一个主要表现,在于其“空间性”与“过程性”,或者说“结构”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发展与变化的过程,在分析事物“结构”特点时,有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分析构件与构件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构件是如何被构造化的。根据上述“结构”的定义,“空间结构”实际上就是空间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或者说空间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形态或功能上的连接方式②。城市学对城市空间角度的研究,主要强调城市空间的以下5种属性:第一是空间的构成要素,具体是由那些自然要素或人文要素所构成的,任何一种要素在空间上的分布即构成了一种“空间结构”,比如“社会空间结构”、“居住区空间结构”等;第二是空间尺度的大小,主要包括空间距离尺度与时间距离尺度,也就是说各种城市要素不仅占据着
本文标题:城市居住区空间结构的内涵与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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