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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研发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江苏金贝家居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日期:2011年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金贝家居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研发楼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60号工程内容: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研发楼总包施工,包含: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括的建筑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水电、消防、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2)发包人指定分包和另行发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和施工配合。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承包方式:按照本合同协议价款价款+约定调整价款的承包方式单体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为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分承包人包工、包料(由发包人供料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如不涉及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增加工作内容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分颁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2900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及招标答疑5、施工图纸6、工程量清单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十、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或有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序号顺序)1)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专用条款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5)投标文件及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图纸8)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资料9)工程量清单。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所有的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范及详细施工图。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一周内提供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标准规范目录名称,未明确的标准规范目录由承包人在满足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上自行调查。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议。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六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外传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施工中或图纸中的建议、设计变更、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职权:支持开展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以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6.项目经理(本条亦适用于各标段项目经理)姓名:职务:6.1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各专业技术、施工质量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承包人承担30万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损失。6.2承包人项目经理为承包人驻工地总代表,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人公章后递交发包人;6.3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进驻现场,并要求其本人每周不少于6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工程现场工作(以发包人的考勤签到表为准),且必须参加每周例会(有事须请假);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整;连续五天或三个月内累计十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6.4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以发包人的考勤签到表为准),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天;6.5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6.6以下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发包人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a)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b)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c)不能积极配合及建设单位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d)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e)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f)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g)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基本具备开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通。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好相关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进行现场交验,并提供书面报告交承包人。交验后承包人采取措施保护水准点和控制点,今后因保护不当造成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负责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及相关手续如:(a)安全生产许可证;(b)工程劳动保险费缴纳;(c)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d)工程质量合格证领取等。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实施、完成设计图纸的全部工程,承包人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修补其中的缺陷,但必须得到设计人和发包人的核准,否则承担相关责任。2)承包单位开工前应提交的文件、资料:(a)合同签定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施工安全方案》等一式四份;(b)开工后每周一日前向发包人、监理书面报送与施工进度相对应的审核、记录表格一式四份:《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材料计划》、《月度工程量进度统计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机械、材料等,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发包人控制承包人自供及暂定价材料(设备)计划,合同签定后20天报发包人及监理,并在该材料所需施工前一个月申办确认手续。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其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及发包人指定分包的工程项目在整体工程未正式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之前均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已含投标报价中。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化现场要求,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保持场地整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水、电费:工程承包人和其它招标人单独发包的项目的承包人均单独挂表计量,由承包人每月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自行缴纳,逾期不缴者,每逾期一日,发包人按未缴纳金额的5‰计收滞纳金,且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8.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1)如果承包人发现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或资料有明显错误,而不提出异议,造成后果,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有需要,发包人代扣代缴本工程项目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税费,承包人必须履行发包人要求的各项合法手续。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发包人经营租赁的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施工和整洁;4)为发包人另行发包、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发包人另行发包、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5)负责已完工且办理竣工验收的分包或第三方施工工程的保护工作,若期间发生非分包、第三方施工单位问题导致的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6)总包工程竣工未交付之前,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负责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修复。7)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5%的管理费)从承包人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且工期不得顺延;8)凡承包人未能完成或未能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9)由发包人负责缴纳的押金(如新材押金等),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未退回的保证金或押金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支付承包人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1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11)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而聚集发包人办公、接待地点等地造成发包人声誉受到影响的,每发生一次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伍万元违约金;12)承包人应及时的协助办理好有关施工许可证和施工验收的涉及之政府及其他单位的许可手续,若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则按双方确认的结算价的10%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3)无论在什么情况及原因下,承包人均不得因发包人尚未批准签证工程变更造价为由,而停止施工或拒不执行发包人的变更指令或其他任何指令,否则,按分承包人违约论处,发生每次给予分承包人10000元/次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承包人承担并向发包人做出赔偿,工期不得顺延。14)承包方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进行施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发包人带来不必要和不适当的干扰,如造成后果的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修改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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