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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思政课”社会实践报告题目: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学院:商学院班级:姓名:学号:指导教师:2承诺书我是淮阴工学院学院班学生。我承诺:年暑假,我认真仔细的开展了“思政课”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所写实践报告《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内容真实,绝无抄袭现象。承诺人:日期:2015年8月15日3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未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二、实践过程(一)制定调查计划8月3日-8月5日:拟定问卷问题,并打印;8月6日-8月10日:走访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及一些访问,并向他们宣传一些基本法律知识;8月12日-8月15日:分析整理数据,并总结。(二)走访调查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三)统计分析、总结在发出的2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其中有效率为65%。男女比例较为适中,年龄段多集中于青壮年及中年人,学历也多为初中文化。三、实践总结(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4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拒法律于门外,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2、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在四川省安岳县李家镇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3、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和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4、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5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5、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1、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2、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3、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不重视体现6法律的正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三)解决方案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关键是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2、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使农民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此外,可以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四)、调查心得: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的收获很大,感受也很多。我深入地解了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增长了社会见识,锻炼了自己社会实践的能力。在这之前我尚未进行过什么调查,虽然是第一次做调查,但我觉得做7一件事情只要你努力了,用心去做了,肯定会有很多收获。相信这次调查也会让村民们改变他们的原始想法,通过国家及社会的的共同努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会得到很好的改善。
本文标题:思政课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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