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建筑知识汇总一、招标的具体开标程序二、招标方式的种类和区别招标方式的种类按我国《招标投标法法》的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的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由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承包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的民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5、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从发布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签订合同,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许多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招标方式的区别三、投标有效期、有效期延长的情况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延长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一、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要求1、书面形式提起申请。2、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投标有效期延长应伴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延长。2、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4、损失承担。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注意事项四、招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5、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7、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0、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五、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六、更换挂靠单位的程序1、与原挂靠单位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2、重新报建3、委托中介或自行组织向当地招标办申请招标4、经过招标程序后重新确定施工单位5、办理中标通知书并经过当地招标办备案6、签订合同7、施工合同向建设局备案8、准备土地、规划手续(两证一书)、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等向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9、拿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各地不一样)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10、开工七、五证是指哪五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国有土地使用证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八、《项目前期审核标准》的讲解1、营业执照2、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3、资质证书4、税务登记证(国税)5、税务登记证(地税)6、规划函件7、规委会纪8、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协议9、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土地成交协议(招牌挂凭据)10、红线图11、项目备案证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建设用地许可证15、(xxx工程)命名批复1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7、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九、围标的含义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十、围标的风险围标不属于逆向选择,属于道德风险:围标实际上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所以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是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出来前互相串通。十一、招标投标质疑、争议和行政复议招标质疑招标时开发商把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发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及图纸提出的疑问,即开发商对投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争议开发商与投标单位就相关问题持不同意见。行政复议指争议问题再次进行协商解决。十二、建筑保证金的专业解释建筑保证金(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含义与区别土地出让: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转让的主体不只限于国家,只要是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都可以,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合议切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的。
本文标题:建筑知识汇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71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