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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及处罚形式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机构与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听取陈述文件查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文件查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听取陈述文件查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查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查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听取陈述文件查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监护检查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听取陈述文件查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监护结果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现场询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文件查验现场询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3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存档和向劳动者公布和向监管部门上报。文件查验现场询问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二十条、第二十二条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现状评价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定期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存档和向劳动者公布和向监管部门上报。文件查验现场询问整改与治理是否对在监测、定期检测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治理和整改,使之符合规定的要求。现场检测文件查验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文件查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文件查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应当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查。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进行施工的;(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中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文件查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建设后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文件查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7.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基本条件设施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现场查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现场查看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现场查看现场询问布局生产布局应当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现场查看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当分开,做到工作场所不得住人。现场查看应急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现场检查5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现场查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未按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或者放射工作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任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在可能突然泄漏或者逸出大量有害物质的密闭或者半密闭工作场所,除遵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安装事故通风装置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现场查看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现场查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文件查验现场检测8.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管理者培训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文件查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业人员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达到培训要求,并记录在案。文件查验现场询问9.个体防护用品的购置与使用情况购置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文件查验现场查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使用劳动者应
本文标题:职业卫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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