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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二版)《建设工程经济》(2)1.对增值税的理解,某人认为:乙向甲购进10000元的货物,经加工出售给丙,取得销售额15000元,乙应缴纳增值税(15000-10000)×17%=850元;丙向乙购进15000元的货物,经加工出售给丁,取得销售额25000元,丙应缴纳增值税(25000-15000)×17%=1700元;丁向丙购进25000元的货物,经加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取得销售额45000元,丁应缴纳增值税(45000-25000)×17%=3400元;最终消费者应缴纳增值税45000×17%=7650元;最终消费者最终消费额为45000+7650=52650元。既然在整个货物增值过程中,乙、丙、丁和最终消费者都向国家缴纳了增值税,为什么考试用书中关于增值税有这样一段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纳税人缴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因此与纳税人的经营成本和经营利润无关”?答: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销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理。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乙向甲购进10000元货物,但乙实际上要付给甲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1700元呢?因为这时,乙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乙来说就是“进项税”。甲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甲所有,甲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甲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再比如:乙把购进的货物加工成产品出售给丙,取得销售额15000元,乙要向丙收取的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丙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乙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乙的“销2项税”。乙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乙所有,乙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乙负担的,乙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如果乙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乙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乙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乙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丙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丙买了乙的产品,再卖给丁,丁再卖给戊......,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2.考试用书中诸如现值符号NPV等英文符号是否须记忆?考试时是否会给中文名称?答:NPV是净现值符号(必须记忆)。其用于财务评价中称“财务净现值”,用FNPV表示(必须记忆);用于国民经济评价中称“经济净现值”,用ENPV表示(本教材不要求)。对NPV的计算一定要理解净现值的概念,参见1Z101024。3.在【例1Z101072-3】计算中,设备购置方案的净现值NPV(购)的现值系数用的是(P/F,10%,1),而从计算的结果看是不是该是(P/A,10%,1),依此类推呀?答:注意(P/F,i,n)是一次支付现值系数,而(P/A,i,n)是等额支付现值系数,两者都是现值系数,但支付情形完全不同。在【例1Z101072-3】计算中,净现值NPV(购)的计算中,各年的现金流量不同,只能用一次支付现值系数计算。当然也可将各年中等额的部分流量运用等额支付现值系数计算,其他部分仍须用一次支付现值系数计算,然后两者相加。4.在【例1Z101072-3】计算中,购置费20万,其中贷款10万,3年内每年等额还本付息。然而解题中把10万贷款与10万自有资金合并(20万)一次计取设备购置费,不能理解。10万元贷款是否应分三年计入购置费?答:不能把10万元贷款理解为分三年计入购置费。因为我国新的准则规定新购固定资产最初计量应按成本计量。而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将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综上可知,本例设备是以一笔20万元款项购入的,应以此作为固定资产原值。虽然在这20万元款中有10万元是向银行一次贷款,分三年等额偿还。但这10万元贷款是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设备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应予资本化。从设备投资主体的角度看,这10万元贷款形成了负债。至于分三年等额偿还贷款,这只是一种负债偿还方式。5.在【例1Z101072-3】表1Z101072中,“其中本期支付本金”怎样得来?答:各年支付的本利和A按下式计算,则各年的还本付息如下表所示。各年支付的利息单位:元年份期初剩余本金本期还款金额其中本期支付本金其中本期支付利息110000038803308038000269197388033326755363359303880335929+12874注:第3年剩余本金“+1”是约去尾数误差的累计值。其中:第一年还款金额为38803元,支付利息为100000×8%=8000元,故第一年支付本金为38803-8000=30803元,剩余本金为100000-30803=69197元;第二年还款金额为38803元,支付利息为69197×8%=5536元,故第二年支付本金为38803-5536=33267元,剩余本金为69197-33267=35930元;第三年还款金额为38803元,支付利息为35930×8%=2874元,故第三年支付本金为35930元。6.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哪些内容?答: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7.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银行保函主要有哪几种?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答: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4承诺文件,若申请人未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则银行承担向受益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银行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借款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和对外承包工程保函等。(1)投标保函是指银行应投标人申请向招标人作出的保证承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借款保函是指银行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向贷款银行所做出的一种旨在保证借款人按照借款合约的规定按期向贷款方归还所借款项本息的付款保证承诺。(3)履约保函是指银行按照供货方或工程承包商的要求而向买方或业主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4)预付款保函又称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工程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开具的,担保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偿还业主预付工程款的保证承诺。(5)付款保函是指银行按照买方或业主的申请,向卖方或承包方所出具的一种旨在保证货款支付或承包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付款保证承诺。(6)对外承包工程保函是指由国家出资设立“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为施工企业在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时开具投标、履约和预付款保函的提供担保。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项下的保函业务由国家出资为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提供反担保,企业申请开立保函时不必全额缴纳保证金或获得中国银行的授信,从而大大简化了开立保函业务的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并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8.施工企业的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答:施工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2)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时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3)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以及因出包工程而应付给其他单位的工程价款等,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4)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款,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预收备料款和预收工程款等。(5)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6)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应交而尚未交纳税费所形成的一种负债。(7)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在实现利润按照税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后应给予投资者的回报。5(8)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反映企业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9.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分别是怎么形成的?答:(1)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2)一般而言,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都来源于所有者直接投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则是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利润留存在企业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四个项目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投入的资本,以及由资本延伸出来的资本公积。二是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又分为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和未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里的公积金、公益金都是属于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而未分配利润则是未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10.简述费用与成本的联系与区别。答:(1)费用与成本之间的联系:成本是针对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如某工程)而言的;费用则是针对一定的期间而言的。两者都是企业为达到生产经营目的而发生的支出,体现为企业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并需要由企业生产经营实现的收入来补偿。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础,成本是按一定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产品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生产费用的汇集,两者在经济内容上是一致的,并且在一定情况下费用和成本可以相互转化。(2)费用与成本之间的区别:费用和成本是两个并行使用的概念,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成本虽说也是一种耗费,但和费用不是一个概念。企业一定期间内的费用构成完工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部分,但本期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以前期间发生而应由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如待摊费用;也可能包括本期尚未发生、但应由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如预提费用;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可能还包括部分期初结转的未完工产品的成本,即以前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企业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都形成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它还包括一些应结转到下期的未完工产品上的支出,以及一些不由具体产品负担的期间费用。11.建造(施工)合同收入分为哪几个部分?应如何理解这些收入是合同收入的组成部分?答:(1)建造(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内容。(2)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3)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经济(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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