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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工作方案为加强委局机关新进年轻干部的培养,做好“传、帮、带”工作,打造锻炼年轻干部成长的平台,不断提高年轻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实践技能,促进年轻干部尽快进入角色、担当重任,经研究,决定在委局机关实行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如下:一、培养对象和导师的确定1.培养对象为委局机关新进的年轻工作人员,一般符合以下条件:年龄35周岁以内的委局机关中层以下人员;委局机关新招人员工作不满2年,或者虽满2年还需进一步培养的;从外单位调入委局工作或者委局内部轮岗后业务还不够熟悉的人员。2.导师原则上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室主任或业务较强的同志担任。3.根据委局机关新进人员的情况,按照业务对口、方便沟通的原则,在双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正式确定导师和培养对象名单。二、导师的任务和责任1.负责对年轻干部的学习、工作、业务上进行帮助和指导,促进年轻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2.负责对年轻干部的思想、作风、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三、主要工作措施1.开展传授活动。导师通过集中理论学习、个人讲评等活动,对年轻干部进行理论传授;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及时指导、帮助年轻干部学习相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2.开展讲评活动。结合委局季度工作例会等,每季度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组织一次交流会,年轻干部分别交流心得体会,导师进行点评,促进共同提高;每半年委局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座谈讲评会。3.开展实践活动。导师每月结合工作开展一次实践活动,并指导年轻干部完成至少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或宣传稿件、工作信息。四、相应配套机制1.建立竞争机制。不断加强对年轻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正确引导,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比赛等活动,在思想、业务和作风方面对年轻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形成比业务学习、比工作作风、比创新能力、比工作业绩的良好氛围。2.建立考评机制。制定年轻干部考核激励措施,做到“考、评、奖、用”四位一体。把平时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结合目标责任对每名年轻干部进行量化考核;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导师和年轻干部;实行严格的奖惩兑现,每两月在年轻干部中评出1-2篇优秀稿件相互学习,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年轻干部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进行奖励;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作为骨干加以培养,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重用。3.完善管理机制。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干部,用激励机制促进年轻干部在各种环境和岗位上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对新提拔起来的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对工作、作风等方面有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使其尽快成长。4.试行“出师”机制。对新进人员的辅导期一般为1-2年。辅导期期满,新进人员表现优秀、能独立胜任工作的,可以“出师”。“出师”由导师或新进人员申请,干部室考核,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工作方案
本文标题: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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