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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部分)质量控制检测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八月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部分)质量控制检测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HZHT2012-03003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部分)质量控制检测服务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97.57万元。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8月13日9时00分起至2012年8月17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012年9月3日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2楼)。七、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9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八、开标评标地点: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2楼)采购人: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2-26881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4联系人:林先生、黄先生电话/传真:0752-2802611/2383021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2楼5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证书(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量测类)。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检测人员应包括:(1)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量测类);(2)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量测类专业检测人员各1人,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不可兼任,4人为最低标准,投标企业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添工程技术人员。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出现对任意一条的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二、项目概况:金山河发源于惠州西南面的激流坑,干流河长约10.39km,总控制集雨面积20.78km2。金山河自西向东流经古塘坳、七○三地质队、南山公园,在南山中学处分流,主流流经马庄、九惠药厂,汇入金山湖;支流(横江沥)向北流经麦地、下埔、滨江公园等商业繁华地带,经横江沥水闸汇入6西枝江。本次整治河道总长度为10.13km,其中金山河河道长6.74km,横江沥河道长3.39km,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最高水位不超过地面高程。整治内容主要包括: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景观美化、道路交通等五部分,新建污水干管约6km、新建激流坑水库、新建金山河水闸和补水泵站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9.26亿元。三、招标范围1.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部分)质量控制检测服务(包括:对比检测,桩基、隧洞锚杆、压力钢管等专项检测)。四、项目内容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检测费招标暂定价为297.57万元,包括以下内容:1、质量对比内容及检测费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方法》(粤水质监[2009]31号)的规定,对比检测的对象包括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钢筋、水泥、砂石骨料、粉煤灰等主要原材料和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预制构件等中间产品以及实体质量中的填土、堆石,砌石、砼、地基及基桩质量,对比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的15%;质量对比检测取费标准暂按建安工程费用的0.3%计算,并在工程概(估)算独立费中专项编列,实施时不足部分可在基本预备费中解决。本工程质量对比检测费估算为112.77万元。2、专项检测费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为满足岸墙加固需要,共计布置了179根钻孔灌注桩,桩径1m,单桩长度16m,总长2864m;同时为防止钻孔桩间土体滑落,共布置176根高压旋喷桩,桩径0.55m,单桩长度8m,总长1408m;为满足沿河截污管基础加固,共布置7533根水泥土搅拌桩,单桩长度为8m。7本工程还包括隧洞锚杆和压力钢管等。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水利水电工程锚杆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和《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7-2007)需对上述桩基、隧洞锚杆和压力钢管进行专项检测。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和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的收费标准计算,本工程桩基专项检测费估算为184.80万元。3、工程检测费的确定工程检测费=质量对比检测费+专项检测费=112.77+184.80=297.57(万元)五、项目技术及成果要求1.项目依据的规范、规程和标准(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管[2000]2号);(4)《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5)其他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2.项目成果质量要求(1)符合《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要求;(2)相关检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3.项目成果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采购人和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对比检测报告外,还应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按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8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控制检测项目提交作为工程验收归档的验收资料。4.项目成果提交时间和份数(1)与检测项目同步提交对比检测报告和桩基检测报告(采购人和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2)与各阶段验收同步提交相关检测汇总成果一式八份。六、检测下浮率、合同暂定价、结算价计算1.下浮率:中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检测费的报价应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和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次评标按各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计算经济标得分。下浮率的有效值范围为〔10%,∞〕,(含界值10%)。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开标及评审中未通过投标资格审查、有效性审查或未实质上响应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参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计算。2.合同暂定价:中标价=工程检测费用(按本招标文件第四条计算)×(1-投标下浮率)作为合同暂定价,仅作为检测费进度款的支付依据。3.结算价:根据本工程施工图,中标人提交《检测大纲》,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以实际工作量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和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的有关规定计算,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检测费结算价。七、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和项目组成内容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要考虑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风险。以及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9*2.服务承诺:以中标人和采购人签定的合同为准。*3.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成果交采购人验收。*4.项目费用的支付方式:⑴定金:在合同书签订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定金(结算时定金抵作项目费用)。⑵进度付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按半年分期支付,累计支付总额(含定金)为合同价的80%。每半年检测费=合同检测费×60%×(本半年完成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总额)⑶项目完成提交了所有检测报告和成果资料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对任意一条的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0第10页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监管部门”是指:惠州市财政局。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2.5.1.投标人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2.5.2.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2.5.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证书(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量测类)。2.5.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检测人员应包括:2.5.4.1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量测类);2.5.4.2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和量测类专业检测人员各1人,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2.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第11页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本项目为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服务招标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工程招标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100以下1.5%01.5%01.00%0100-5001.10%0.40.8%0.70.70%0.3500-10000.80%1.90.45%2.450.55%1.051000-50000.50%4.90.25%4.450.35%3.055000-100000.25%17.40.10%11.950.20%10.5510000-1000000.05%37.40.05%16.950.05%25.55100000以上0.01%69.80.01%56.950.01%65.5512第12页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
本文标题:惠州市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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