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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申请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例(仅供参考)第四部分: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一、法律服务内容:(一)解答日常法律咨询问题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并不断更新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应服务部门的要求参加部门办公会议、工作组会议,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进行解答。同时,参与论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各项改革措施,在有关部门的授权下收集社会对该类决策、改革措施的不同声音,并从合法性、可行性等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内容。第三,针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二)文书业务代为起草、审核、发布有关法律文书,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草拟、修改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等文书。对政府在采购、土地使用权转让流转、劳动等方面的有关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加强实体性审查,避免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越权行为的发生。对于某些重大问题,应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要求,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有关事项,为使用单位提供充分、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三)谈判等非诉讼业务随着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政府机关作为民事主体、行政主体参与到经济活动、民事活动的次数越来越高,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诸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投资、采购等经贸活动的谈判也相应增加,具体法律事务不断涌现。这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参与到前期谈判、合同的起草、审查等一系列的非诉讼业务中去,从前期就进行风险的防控,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合同协议的履行期间,监督执行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预测相关风险,积极预防和化解执行纠纷。我所在接受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委托后,积极准备并参与到各项合同谈判中,及时从法律层面做出响应,对相关合同进行起草、审查、风险防控、,并根据委托要求由我所派出谈判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洽谈。(四)诉讼仲裁、调解业务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快,推动了公民和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出现对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情况下,公民和企业不再以过去简单的上访、闹事的形式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懑,而是采取诉讼、仲裁等形式予以处理。但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抽调人力、物力和精力处理行政争议,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工作量。作为提供市政府法律服务的专业顾问单位,我所拥有一批行政诉讼仲裁业务精湛的律师。在接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担任委托代理人后,从政府部门的整体利益、公民或企业的合法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等角度出发,注重办案策略,整理相关行政执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答辩意见,充分论证相关法律问题,论辩有力,对行政诉讼、仲裁等事务进行法律方面的专业处理,高效、及时、准确地解决行政纠纷。此外,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委托需要调解的事项,有针对性的抽调经验丰富的律师配合政府部门的调解工作。对于涉及到人身损害、国家赔偿等方面的事项,从保护公民正当权益、维护政府形象、彰显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角度出发,高效率、优质、公正合理的进行调解处置。(五)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业务法治建设不仅仅需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努力,其根本更在于人民群众。通过定期举办“律师进社区、律师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搞好与行政管理、政府税收、财政政策有关的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发挥律师,特别是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法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能,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政策和执法依据,政府的各项政策才会获得支持和自觉遵守,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依法作为,整个社会才能真正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此外,根据市政府及各法律服务使用单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公务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各单位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六)信访配合业务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公民、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诉求和声音也越来越多,各级政府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机构,以倾听社会主体的各种意见、建议。在为市政府各级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我所汇合律师配合信访部门的接访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来访群众的有关法律问题,为依法、高效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层面的意见,为信访群众提供合理的法律咨询和引导,从而快速化解、疏导信访案件,及时解决社会矛盾,维护政府公正执法的形象。(七)其他法律法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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