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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协勤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协勤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考核,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校园协勤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一、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1、协勤人员招聘到学校后,学校应依据《校园保安人员岗位服务细则》及学校相关规定加强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日常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保安人员服务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应及时指出并要求纠正;对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人员以及违反《校园保安人员岗位服务细则》“严禁行为”的保安员。2、学校协勤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认定,由学校或相关部门检查人员及协勤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协勤人员本人拒绝签字的,由学校检查人员和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确认;相关部门检查的,由检查人员签字或依据检查部门的情况通报确认。二、协勤职责(一)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岗位职责,能正确使用常见安全、消防设施,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二)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不擅自离岗串岗,不迟到、早退、旷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因有事需调班,必须事前得到学校校长或分管领导的批准。(三)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校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校门,做到门开人在;协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检查学生接送,并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和值日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学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四)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和重点时段,应提前10分钟到校门口疏导车辆及维护秩序,确保学生有序、安全离校;发现有可疑人员可能对学生进行的各种不法侵害,应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使用配备的防御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案件的侦查、处置工作。(五)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查验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入校登记手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即制止相关人员进入校园,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领导处置;对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严禁无关人员和危险品进入校园。(六)根据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做好学校车辆的有序停放。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外单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七)做好日常巡逻工作,提高警惕性,严防校园内偷盗财物等情况的发生。每天放学后或晚自习下课后,要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整改。夜间巡逻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位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每次巡逻后认真记载相关信息。(八)协勤人员当班值勤时须整齐规范着装、持证上岗,携带配备的防御器械,熟悉防御器械性能并能正确使用,负责防御器械的保管。(九)文明执勤,使用服务用语、文明用语;值勤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冷静、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服从学校安排,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检查,随时报告掌握的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和隐患。(十)协勤人员由于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工作考核(一)学校协勤人员接受派出所的监管和业务指导,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二)协勤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采用日常记载、不定期检查方式,准确掌握保安工作履职情况。学校每月对保安履职进行考核与工资挂钩。(三)考核内容:保安着装持械上岗、岗位履职(严格来访登记和重点时段值班巡逻制度)、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工作贯彻落实、内务卫生等。四、岗位扣罚规定(一)保安人员人为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罚,较严重者解除聘用。(二)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外,通知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三)考勤及请销假1、迟到十五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20元。2、脱岗一次(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扣3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3、旷工一天者扣50元并以天数累计,两天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10元。雇佣校外人员值班的,视为旷工;请本校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值班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视为旷工。5、巡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巡查部位的,一次扣2元。6、鉴于学校保安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允许每人每月累计请假5小时。提前请假,返回销假。7、病假、事假经管理人员同意,可与同事调班;无法调班的,由学校安排“护校队”人员进行代班。8、单独值班期间,因巡查或其他事项离开值班地点的,要将告知板摆放于明显位臵,写明值班人员姓名、去向、联系电话,且电话保持畅通。电话不通的,15分钟内不能返回值班地点的,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脱岗,扣30元;(二)日常工作1、上岗后,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扣5元。2、上岗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玩弄手机每次扣5元。3、工作中应讲文明,不得刁难,更不得打人、骂人,违反者每次扣20元,情节严重者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并解聘。4、在工作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两侧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10元。5、严禁酗酒,对酒后上岗和上岗喝酒者,每次扣50元,值班领导对其进行调班。6、责任人做好“门前三包”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未落实者每次扣3元。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下班不接,上班不离,违者扣10元。8、当班人交接班记录应认真填写,简明扼要并保持清晰、完整,违者1次扣5元。9、当班人员在非上放学高峰时段,应该随时关闭通道门。未及时关闭的,发现一次扣20元。(三)仪容仪表1、无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着制服,整齐、干净,违反者每次扣50元。制服便裤不能混穿,违反者每次扣50元。2、对待他人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扣罚。3、上放学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装备整齐,戴帽子、扎腰带,携带警棍。经提醒不改,扣50元。(四)其他1、保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保卫人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违反者每次扣50元。2、办公区域不得摆放个人生活用品,不得乱堆乱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违者每次扣20元。3、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执勤点不得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违者扣50元。4、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保安岗位培训;接受学校指派,参加学校及教育系统应急情况处臵。不能较好完成培训、处突任务的,视情况不再续签合同。5、不得消极怠工,努力完成学校交办事项,与同事互相帮助,不得有影响同事团结及损害学校形象的言论。如有违反,辞退或不再续签合同。上述条款中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者,罚款将相应加重并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标题:学校保安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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