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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一、目的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特性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形成过程的确认,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防护,对生产所用原辅材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三、职责1、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过程的控制。2、检验员负责产品验证、标识及可追溯性监督管理。四、管理规定一)、生产准备(一)生产部和行政部负责生产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二)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仪器、生产设备,定期进行日常润滑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二)、生产过程监控(一)进货验证进货验证具体规定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原辅料检验管理制度》执行(二)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1、首件检验每班开始生产、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参数后生产的开始产品,操作工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再由质检员根据相应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如不合格应返工或查找原因改进后重新生产,直至首检合格,质检员确认才能批量生产。2、过程检验各工序作业人员按规定的频率、项目与方法进行自主检查,自检合格方可转移到下一工序。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及检测规程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放行入库。3.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要及时纠编,并采取预防措施;按照《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制度》执行(三)成品的监视和测量成品检验按《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四)不合格品处理1.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料不合格品,现场操作人员或质检员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使用该批原辅料并做好隔离标识。质管部收到信息后及时确认不合格原因、不合格程度和数量并提出处理措施,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原辅料要求退货或报废处理。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应进行适当标识、隔离,以防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取误用。三)、产品标识和过程可追溯性控制(一)产品标识1、车间对产品储存、摆放要有明确标识。2、仓库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做好相应标识摆放。(二)过程可追溯性控制1、各过程必须有完整质量记录,以便于追溯。2、质检员对可追溯性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四)、产品的防护对于产品从接收、加工、放行、交付直到预期目的地的所有阶段,应防止产品变质、损坏和误用。
本文标题: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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