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社会养老保险二OO九年十月第一讲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一、概念解读社会保险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通过国家立法,政府强制实施的,在劳动者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后,由社会给与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二、社会养老保险(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二)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个人补充养老保险。三、社会养老保险的性质保障性:由财政兜底,确保发放。强制性: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企业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互济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福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公共权力机关管理,征缴的标准低。社会性:指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由社会支付。四、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作用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保障社会安定的主要措施之一。第二点:是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五、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一)原则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并实行的一种社会制度,是政府行为。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商业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营,以自愿方式,通过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建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属企业行为。(二)性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具有非盈利性质,它以国家财政作后盾,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责任由国家的政府承担;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盈亏自负。(三)对象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是法律界定的公民劳动者;商业保险是以自然人或全体公司为对象。(四)作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的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则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运营。(五)水平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水平考虑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还要随物价上涨调整;商业保险按投保人缴费多少确定保险水平,不考虑物价、通货膨胀等因素。(六)立法范畴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属国家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企业的金融活动,属经济立法范畴。第二讲包头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建立一、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发展历程1986年首先在各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在国有企业及职工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在集体企业及职工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体劳动者纳入统筹范围二、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在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包头市也在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工作的开展直到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我市的改革始终处于国家和自治区的试点运行阶段,在全市全面铺开。1995年,首先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中央、内蒙驻包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1999年1月在机关单位开展了养老保险工作;2000年6月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纳入统筹。因种种原因,全市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作2002年底暂停。2004年7月又重新恢复对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征收养老保险费。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及待遇的主要规定(一)缴费核定。1、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确定。2008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48元,2009年最低缴费基数为158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7944元/月。2、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3、缴费标准:2009年最低缴费为445元/人、月,其中:企业缴318元/月、个人缴127元/月:最高为2224元/月,其中:企业缴1589元/月、个人缴636元/月.4、养老保险费由社保部门核定,由地税部门征收。(二)养老金待遇1、领取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至少为15年。2、养老金构成(四部分):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调节金待遇水平:2009年10月养老金平均为1326元/月。3、享受养老金人员去世支付丧葬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2009年丧葬费标准为:10592元。第三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3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式启动参保范围: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的城镇无业居民和农牧民。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失地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属此参保范围。七个原则第一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第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的原则。第三是坚持基金筹集与政府、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第五是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市级统筹、分级经办的原则。第六是坚持政府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第七是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在上述原则框架基础上,为了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爱,在政策实施中又明确了对重度残疾、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增加政府补贴,为鼓励年轻人参保,提高参保意识,对低龄人员参保同时加大了补贴力度。一、缴费基数城镇居民以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农牧民以上年度我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标准按缴费基数的50%、60%、70%、80%、90%和100%划分六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1738元;农牧民人均收入为590元。二、缴费比例和缴费原则(一)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承担8%,市财政和城镇居民、农牧民户籍所在旗县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12%。(二)各年龄段参保人员分别按下列办法缴费:1、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按年缴费,其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足15年,也可以按年顺延缴费满15年后,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不满75周岁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以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标准,年龄每超1周岁,缴费减少1年,但缴费不得少于5年。年满75周岁人员不缴费。3、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年限,均按办法实施时的缴费基数和本人年龄确定。三、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年轻人参保,保障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对男55岁、女50岁以下参保人员分为四个年龄段,个人缴费比例适当降低,财政补贴和个人账户比例不变。男性从16—30岁、31-40岁、41-50岁、51-55岁分别降低缴费比例2%、1.5%、1%和0.5%;女性16—25岁、26-35岁、36-45岁、46-50岁分别降低缴费比例2%、1.5%、1%和0.5%。(三)缴费标准1、按年缴费人员2009年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月缴费档次50%60%70%80%90%100%城镇居民708397111125139农牧民242833384347注:个人缴费比例按8%。2、一次性缴费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缴费年限15年14年13年12年11年10年9年8年7年6年5年城镇居民250272335921690200221835316685150161334811679100118342农牧民84967930736367976230566450984531396533982832注:个人缴费比例按8%,缴费档次按100%。四、缴费中断怎么办参保人员按年缴费的,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一次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的,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当月缴清。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可以在以后年度补缴,缴费基数按补缴时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五、享受待遇的条件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从审批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满75岁的本人不缴费,办理参保手续后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六、待遇内容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高龄养老保险补贴构成。(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为基数,乘以“缴费档次平均系数”确定。(二)个人帐户养老金,以本人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三)本办法实施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年龄达到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每月增加150元高龄养老保险补贴。七、养老金待遇水平(一)75岁及以上人员。城镇居民每月支付养老金454元;农牧民每月支付204元。(二)一次性缴费人员待遇水平。以选100%缴费档次人员为例,城镇居民一次性缴费15年的,每月支付养老金354元,一次性缴费5年的,每月支付养老金323元;农牧民一次性缴费15年的,每月支付养老金150元,一次性缴费5年的,每月支付养老金140元。八、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怎么办以上年我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发给四个月标准的丧葬费。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余额,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009年城镇居民、农牧民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费金额分别为6952元和2360元。九、注意外籍人员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户口迁入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农牧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按20%的比例由本人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为:城镇户籍62568元,农牧民户籍21240元。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本办法领取养老金。十、业务经办程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采取劳动保障事务所,旗县区级、市级三级经办模式。(一)参保登记到户籍所辖旗县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提供资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其他)→填写参保登记表→录入信息→事务所定期填报参保登记花名册→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市社保经办机构复审。(二)缴费核定事务所出据缴费核定单→参保人到工行或信用社缴费→持缴费单到事务所换取收据。(三)对账、到账事务所按旬与工行或信用所对账→上划旗县区基金专户→旗县区社保汇总上划市社保基金专户→市社保做到帐处理。(四)待遇核定及支付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事务所做提交→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市社保计算待遇并办理养老金存折→事务所发放存折。十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一)基本性情况我市城乡居民应参保人数为61.55万人。其中:75岁以上人员3.21万人,一次性缴费人员12.17万人,按年缴费人员46.17万人。按户籍划分: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为10.03万人,农牧民为51.52万人。(二)工作进展情况截止10月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37891人。其中:75岁以上人员30522人,一次性缴费人员为73106,按年缴费人员为34263人。按户籍划分: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35152人,农牧民为102739人。截止10月底参保人员(不包括财政)缴纳养老保险费4.1亿元,累计支付养老金0.7亿元。
本文标题:社会养老保险讲义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0971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