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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内容概述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征管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一)居民纳税人1.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人,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1)住所地标准:——户籍/国籍(2)居住时间标准——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临时离境的日数扣减: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二)非居民纳税人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在我国的自然人;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在我国境内不满1年的自然人;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自然人。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一)应税所得的类别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1)工资薪金的基本范围——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应税所得的类别(2)不属于工资薪金的项目——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按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住房补贴——家庭成员副食补贴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应税所得的类别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应税所得的类别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担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应税所得的类别4.劳务报酬所得(1)主要类型(2)劳动报酬的主要特点——个人的独立性:提供劳务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代表任何的组织或个人——时间上的不稳定性或临时性——人事关系的非任职受雇性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应税所得的类别(3)劳动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劳动关系不同——提供劳务的性质不同——所得的形式不同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一)应税所得的类别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二)所得来源地的判定1.所得来源地的基本原则(1)工资、薪金、劳务所得:——劳务提供地(2)生产、经营所得——从事生产、经营地(3)财产租赁所得——出租财产使用地(4)财产转让所得——动产:转让地——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5)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地(6)利息、股息和红利——支付公司所在地(7)偶然所得——所得产生地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三)所得的表现形式与数额的确定(1)所得采取实物形式(2)所得采用有价证券形式(3)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三、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项目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进行费用扣除?A.利息、股息、红利B.稿酬所得C.偶然所得D.薪金、工资所得四、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表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二)比例税率。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工资薪金的累进税率: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6750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所得税率表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征收的计征办法。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按月计征2.费用扣除标准3.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张某在2011年末,从单位共取得如下收入:差旅费津贴2000元,独生子女补贴200元,工资1500元,奖金2500元,购买该公司的股权取得分红400元,则张某的工资薪金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年终奖金和劳动分红不论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因此,张某的工资、薪金总所得=1500+2500+400=4400元应纳税所得额=4400-3500元=900元其应纳税额=900×3%=27元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3.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1)适用范围(2)计算方式:——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税率的确定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某单位郭先生2008年12月取得工资薪金3000元,同时取得年度年终奖120500元,则郭先生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1)年终奖因当月工资小于3500元,因此,应先扣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20500-(3500-3000)=120000元(2)年终奖税率确定:120000÷12=10000元因此,适用税率为25%应纳税额=120000×25%-375元=23625元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算公式: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老刘为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2007年取得利润100000元,其中支付工人工资15000元,经营各项费用共10000元,场地租金12000元,向银行支付贷款2000元。则老刘本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00000-15000-10000-12000-2000-3500×12=19000元本月应纳税额=19000×10%-250元=1650元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额(1)纳税主体的确定(2)投资者个人地纳税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投资者(3)生产经营所得的确定(4)成本、费用的扣除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顺风机械厂是甲、乙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3:2。该厂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0万。其中发生生产成本22.5万,支付工人工资3.5万元,经营各项费用共10万元,场地租金4.5万元,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2万元。甲、乙当年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顺风机械厂是甲、乙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3:2。该厂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0万。其中发生生产成本22.5万,支付工人工资3.5万元,管理费用共10万元,场地租金4.5万元,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2万元。甲、乙当年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该厂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22.5万-3.5万-10万-4.5—2万-3500×12×2=49.1万甲的应纳所得额=49.1×3/5=29.46万元乙的应纳税所得额=49.1×2/5=19.64万元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费用扣除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周名在2010年3月承包了北京市某公司投资的陇海饭店,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周名每年向公司交承包费10万元,盈亏自负。2012年底,饭店税后盈利15万元。该年度周名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三)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一800元)×20%;(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例:某歌唱演员在某餐厅驻唱,每周工作3天,每日取得报酬1200元。2012年3月作为某产品的代言人拍摄广告,取得广告费6万元。本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四)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l-30%)(五)股息、利息、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六)财产转让所得1.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财产原值的确定3.合理费用: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4.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免征:《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10项个人所得税的减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决定其他免税事项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免税所得(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馆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已实际缴纳的税额。(1)抵免的税额为在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2)在中国申请抵免,只能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税额内进行抵免;(3)国外缴纳的所得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不得给予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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