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山东行政学院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1章总则总则第2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第3章国家出资企业企业负责人管理第4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第5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第6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第7章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第8章法律责任附则第9章附则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一)法律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二)确立了了“国家出资企业”的称谓和权利义务(三)比较全面的建立了出资人制度(四)确立了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问题的法律规制(五)确立了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拔与考核制度(六)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第一法律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一)关于国有资产的定义: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国有资产的特征:1、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出资构成出资人是国家以资本的形式向企业出资出资表现为多种形式2、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对出资企业所享有的一种权益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国有资产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出资人将其资产投入到企业后,这部分财产就成为企业法人的财产。法人财产权的行使主体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行使主体是出资人。企业法人对自己的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出资人不再对其出资的具体财产拥有所有权,它的出资财产已经转化为企业出资人权益。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权益又称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公司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裴某于1991年2月与其他四人共同出资成立了济南某机器厂,裴某占50%的股份。1992年5月裴某与王某结婚。同年9月该企业改制为济南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裴为董事长,公司注册为资本211万元。1995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66万元。到1997年6月,公司净资产达3356万元。裴某自1991年2月企业成立至1997年底,共获利10.1290万元,分红389.4597万元。1997年6月,裴某之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家庭财产,分割裴某享有的公司股份或分割相当于裴某所持有公司股权价值一半的财产。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资本(股本)溢价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范围1.经营性国有资产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资源性国有资产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第二确立了“国家出资企业”的称谓和权利义务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1、国有独资企业2、国有独资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二)国家出资企业的类型1、国有独资企业依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设立,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与公司制企业不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2、国有独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国有资本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50%以上相对控股:不足50%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包含部分国有资本,且国有资本没有控股地位的公司。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三)国家出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国家出资企业的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2.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接受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4.承担社会责任5.对出资人负责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的基础上,为实现自身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道德规范,商业伦理方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维护职工权益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要求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对社会,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也要承担责任。不可雇佣童工不可雇佣或支持强制性劳工的行为提供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尊重员工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不可从事或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不可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语言凌辱遵守法律及其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保证支付工资达到法律及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管理系统应制定有关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政策,定期检查执行结果。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为保证企业有效运行,由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有关企业组织结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机构名称权力配置股东会(大会)权力机构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执行机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经理主持日常工作的高级职员,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监督机构监督董事、经理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加强职工民主监督3.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第三比较全面建立了出资人制度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回顾国有股东行政化阶段:1949-1988国有股东专门化阶段:1988-1998国有股东多样化阶段:1998-2003国有股东集权化阶段:2003-至今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性质与定位问题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谁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务院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问题二:由谁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有三类:1、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2、重要基础设施企业;3、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法律定位几种观点:1.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是老板还是婆婆?2.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是唯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还是其中之一,或是最重要之一?3、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能否集监管者与履行出资人职责于一身?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1.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是老板还是婆婆?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2.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是唯一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还是其中之一,或是最重要之一?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3、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能否集监管者与履行出资人职责于一身?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国有资产监管原则: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离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权利第十二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四)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第十四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股东代表在国有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履职要求:第十三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第四确立了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问题的法律规制1.明确了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以及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限、决策程序2.关于企业改制3、关于关联方交易4、关于资产评估5、关于国有资产转让企业类型重大事项范围决定权限或程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1.2.5.6.11.12.13.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3.4.7.8.9.10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全部13项依法或章程,由股东会(大会)或董事会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代表依法行权国家出资企业1.2.3.12.13听取工会意见、职工意见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二)关于企业改制第三十九条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1.企业改制应当体现出资人的意志。第四十条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2.企业改制必须制定改制方案第四十一条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
本文标题: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158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