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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山东大学工程项目管理 第六章 建设项目采购管理
x工程项目管理土建与水利学院梁艳红第六章建设项目采购管理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招投标2、建设项目合同管理3、建设项目采购模式一、建设项目招投标1、定义:招标: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交易的有关规定条件,邀请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的投标期限内向招标人递标书、参与交易的行为。2、特点:组织性:按要求、按程序组织;公开性:信息,开标过程,评标标准,中标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性:对各评标人一视同仁;一次性:一次性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撤回、修改;规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行为须规范;时限性:投标截止日期;3、招投标基本流程和涵义判断是否招标(一)招不招?《招标投标法》,以下项目宜采用招标:“公”--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国”--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外”--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招标方式的选择(一)如何招?“议”—议标:非公开、非竞争招标。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保密的、紧急抢险救灾工程的招标。(二)何时邀?经批准后可以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形式的选择:(一)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二)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级(甲、乙级)乙级: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可以跨省接业务----“三下江南”。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要明确,发标之后难叫停):(一)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三)招标问题的澄清:书面形式到达每个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七个字,编发售答报审评):编:编资格预审文件;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售:指定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答:回答投标意向者的疑问,对于投标者疑问的解答,招标人应该书面通知每一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意向者;报:投标意向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内容,向业主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报送文件在截止日期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审:业主组织评审委员会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标前会议(标前会议全记要、会议纪要以为新):(一)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除了介绍工程概况以外,还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说明,以及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和会议上即席提出的问题给以解答,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会议纪要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二)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即以新的文件为准)。评标(评审发现不一致,大写、单价、正本准):(一)初步评审(响应性审查)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审查、投标担保的有效性、与招标文件是否有显著的差异和保留等。(二)详细评审(实质性审查)技术评审:技术方案等审查;商务评审:报价组成、计价方式、支付条件、税费等的审查;(三)报价计算有误时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所报的总价不一致的应以单价为准;标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则以正本为准。发标二零改一五,售标前后至少五,报府备案要十五。三个三十要牢记,定标、签约、保证期施工投标的内容项目要点1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息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等2复合工程量对于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核算工程量,如果有问题,应向投标人澄清。3选择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制定,主要考虑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具的配置、劳动力安排、施工进度安排,安全措施等。4确定投标策略如:以信誉取胜、以低价取胜、以缩短工期取胜、以改进设计取胜等5正式投标注意:1、截止日期;2、投标文件完备性;3、签章、密封标书;4、注意投标担保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合同定义:业主与承包商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业主支付价款的合同。2、合同的订立要约邀请:招标公告;要约:投标;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3、合同的基本内容4、合同的分类(1)总价合同--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情况: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2)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通膨、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合同价款调整的条件: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b.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c.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变动总价合同适用情况:工程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核定合同价格时缺乏充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的项目;建设工期较长,使得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市场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3)单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适用情况:当施工发包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十分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采用;实际支付款计算方式:每一个子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子项的合同单价计算该项工作的应付工程款。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单价优先:单价和总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优点:•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作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不足:•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己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工程量,即实际投资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主要风险解决办法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同时承担量和价的风险1.约定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2.承包商报价中增加一笔不可预见的风险费变动单价合同发包人同时承担量和价的风险1.约定估计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单价调整;2.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3.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对哪些工程的单价进行调整及如何调整;两种主要类型合同的风险分担和控制主要风险解决办法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同时承担量和价的风险1.约定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2.承包商报价中增加一笔不可预见的风险费变动单价合同发包人同时承担量和价的风险1.约定估计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单价调整;2.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3.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对哪些工程的单价进行调整及如何调整;(4)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内容项目内容要点概念成本补偿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风险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都由业主承担,不利于业主投资控制适用特点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比较有积极性,对业主来说风险很大,一定程度上来说业主不愿选择,除非不得已的情况,由此可以推理得知该合同价的适用特点: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选确定;2.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3.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4.在国际上,许多项目管理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也多采用此方式(例如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计价形式计价方法适用条件及对工期和成本的影响成本加固定费用成本+固定报酬金承包商为了获得酬金,会尽力缩短工期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成本*(1+固定比例)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成本加奖金以估算指标规定的底点和顶点为准,在顶点以上则收取罚款,底点之下则加大酬金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可采用这种形式最大成本加费用最大成本+固定酬金(超过则由承包人承担,节约部分归业主,或由甲乙双方分享)设计深度达到可以报总价的深度时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形式三、建设项目采购模式承发包模式的类型平行承发包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总承包CM模式代建制Partnering业主承包商1承包商2承包商m供货商1供货商2供货商n设计单位1、平行承发包模式:又称为分别发包模式2、施工总承包模式:GeneralContractor,简称GC业主施工总承包单位(只可少量分包)设计单位供货商分包商*注:此为业主自行发包的部分*TIME设计施工招投标GC的项目开展顺序施工联合体A公司B公司C公司…K公司工程业主施工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签约;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根据投入量或协商确定百分比;联合体有代表和总负责人;如果有一家企业倒闭了,所引起的经济责任由其他成员负责施工合作体A公司B公司C公司…K公司工程业主施工合作体分别与业主签合同,各自承担风险,某一家公司倒闭了,其他公司不予承担,由业主自己负责。3、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anagingContractor,简称MC,意为管理型承包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业主某个单位或联合体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TIMEMC招投标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MC的项目开展顺序:MC单位与分包单位不签约型第一种类型第二种类型MC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约型MC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结构业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商分包商1分包商2分包商m分供货商1分供货商2分供货商n供货商第一种类型MC的合同结构业主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商1分包商2分包商m供货商1供货商2供货商n设计单位第二种类型MC的合同结构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合同价,因此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MC与GC相比的优点2、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的发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3、MC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4、CM承发包模式:ConstructionManagement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FastTrack(快速路径法)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CM模式与MC模式有一个很大的区别:CM单位对设计的技术、经济方面提供咨询意见。MC单位必须按图施工CM承发包模式的合同结构:CM/Non-Agency(非代理型CM);CM/Agency(代理型CM)。由CM单位与分包商签约由业主直接与分包商签约业主承包商设计方•独立的组织系统•独立的目标系统•紧张、敌对的关系业主设计方承包商•项目上的利益共同体•和谐信任的项目环境5、Partnering模式序号比较方面传统建设模式Partnering模式1目标三大控制:投资、进度和质量将项目参与各方的目标融为一个共同的项目目标2相互关系紧张甚至是敌对的关系相互信任,开诚布公地沟通,着眼于问题的解决3期限项目或合同设定的期限往往是多个项目的长期的合作4合同传统的法律合同传统的法律合同加上非合同性的Partnering协议Partnering模式与传统建设模式的比较6、项目总承包模式:DesignandBuild,简称DB业主项目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商分包商项目总承包解决设计与施工分离导致的问题:•设计单位忽视设计的经济性,投资额高,设计费大•较少考虑可施工性•不能结合施工单位的特点和能力进行
本文标题:山东大学工程项目管理 第六章 建设项目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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