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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按土地的使用性质,城乡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见表3-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分为11个大类、50个中类、54个小类,见表3-2。表3-1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表序号代码用地名称范围一H城乡建设用地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物流、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用地、城市发展备建用地等用地二N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等用地三E水域和未利用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之外的土地E1水域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E9其它未利用土地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表3-2城乡建设用地(H)分类及代码表序号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用地名称范围1R居住用地居住社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Rr住宅组团用地用于住宅建筑及其必要的配建道路、绿化及附属于住宅建筑的服务设施的用地Rr1一类住宅组团用地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住宅组团用地Rr2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以多层住宅为主的住宅组团用地Rr3三类住宅组团用地以高层住宅为主的住宅组团用地Rr4四类住宅组团用地以独立地段的供职工或学生居住的宿舍或单身公寓为主的住宅组团用地Rr5五类住宅组团用地简陋住宅用地Rr6六类住宅组团用地农村宅基地Rc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社区级行政管理、商业、文化、体育、医疗、福利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市级、区级公共设施用地Rc1社区行政管理用地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城市管理监督、税务、工商、房管办、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Rc2社区商业用地以日常生活消费为主的小型商业,包括菜场、小型超市、理发店、小型餐饮店等Rc3社区文化用地包括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Rc4社区体育用地包括综合健身馆、游泳池(馆)、综合运动场等Rc5社区医疗用地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点Rc6社区福利用地包括福利院、工疗康体服务中心、托老所等Rc9其它社区设施用地除以上设施外其它社区设施用地Rs基础教育设施用地包括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托等Rs1完全中学用地完全中学用地Rs2高级中学用地高级中学用地Rs3初级中学用地初级中学用地Rs4小学用地小学用地Rs5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Rs6幼托用地幼托用地2C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市级、区级的行政、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办公等公共设施的用地,不包括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C2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C21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以批发或零售方式经营销售各类商品物资和提供服务的用地,包括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商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餐饮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C22公用营业网点设施用地金融、保险、证券等营业网点,通信、邮政、给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以及维修、代理及相关服务等设施的用地C23娱乐康体用地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包括室内休闲、娱乐、运动、保健等服务序号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用地名称范围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如舞厅、游乐园等,以及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球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度假区的游乐设施用地等C24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设施用地C3文化用地市级、区级的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和差转台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会展中心、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和美术馆等展览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C35演艺设施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用地C36文化活动设施用地综合文化中心、俱乐部、文化宫等用地C4体育用地市级、区级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用地C41体育场馆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等设施的用地C51综合医院用地科室齐全、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医院的用地C52专科医院用地各类专科医院的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等C53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C54其它医疗卫生用地除上述医疗卫生设施以外的其它医疗卫生设施的用地,包括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等各类教育设施以及各类科学研究、勘测及测试机构的用地。不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和幼托用地C61高等学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属于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C64特殊学校用地聋、盲、哑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C8商务办公用地除行政办公用地以外的金融、保险、证券、咨询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C9其它公共设施用地除以上设施之外的市级、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序号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用地名称范围利院等用地3M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附属铁路、码头和道路(厂区以外的专用线应计入铁路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E3)M1一类工业用地对周边地区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对周边地区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的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对周边地区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M4工业研发用地各类产品及其技术的研发、中试等设施用地4W仓储物流用地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物流企业的配载、分装车间、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W1普通仓储用地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W2危险品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W3堆场用地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用地,包括集装箱堆场等W4物流用地包括货物运输、分装、商贸类的物流中心、货物配载市场等用地5T对外交通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T1铁路用地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T2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T3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T4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T5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6S道路广场用地城市各级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S1道路用地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和村镇公路,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地块内部的通道S2轨道站线用地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线路及车站用地,不含停车场、车辆段等用地,高架线路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部分属于道路用地S3社会停车场用地用于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库)等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附属配套的停车场(库)用地S31机动车停车场用地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2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4公交场站用地常规公交、轨道交通、轮渡、出租车的候车室、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等用地,不包括多种交通方式综合换乘的用地S5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用地,包括街坊通道,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内的广场及通道用地S51交通广场用地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及街坊通道S5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S6综合交通枢纽用地多种交通方式、多条线路集散换乘的、具有综合功能的枢纽站点用地S9其它交通设施用地教练场、加油(气)站、汽车维修站等设施用地7U市政设施用地各类市政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序号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用地名称范围U1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U11供水用地水厂及其附属构筑物,原水与供水泵站(水库)、管渠及相关设施,供水采灌井、养护工区、营业站点等U12供电用地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13供燃气用地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U14供热用地大型锅炉房、调压站、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U2邮电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U3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3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合流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用地、专用排水管廊(管渠)及相关设施等用地,初期雨水调蓄及处理设施、雨水利用设施、再生水处理设施等,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未利用土地(E)U32粪便垃圾处理用地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U4施工与维修设施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U5殡葬设施用地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U6消防设施用地消防站等设施用地U9其它市政设施用地除上述设施以外的其它市政设施用地,如防洪除涝泵闸、防汛应急基地、水文观测用地等8G绿地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附属绿地、园地和林地G1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G11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等用地G12街头绿地沿道路、河湖、海岸等,具有游憩或景观功能的绿化用地G2生产防护绿地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G21生产绿地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G22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G9其它绿地除以上绿地以外的其它绿地,包括郊野公园、野生动植物园等9D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D1军事用地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D2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D3保安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10X城市发展备建用地需进一步研究其功能定位和开发控制要求的近期建设用地Xc公共设施备建用地公共设施近期建设预留地Xu市政设施备建用地市政设施近期建设预留地Xx其它备建用地除以上备建用地之外的城市近期发展备建用地序号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用地名称范围11K控制用地包括为了保护城市生态功能设定的生态控制用地以及城市远期建设发展预留用地Kg生态控制用地以生态、绿化为主的控制用地Kb城市发展预留用地为城市远期发展预留的控制用地注:六类住宅组团用地(Rr6)、其它绿地(G9)、控制用地(K)不计入建设用地指标。
本文标题:上海用地分类(2011年8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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