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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基础知识12013年12月2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担保公司有关基础问题担保业务的认识担保业务的流程及风险投资担保业务知识目录什么是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机构是干什么的?担保机构的定位:整合、加工中小企业信用资源,经营、出售信用产品。3一、担保业务的认识借方担保方贷方担保机构加工的信用资源有哪些?一个中小企业只要存在,就必定有一定的信用资源,也就必定能加工成一定的信用产品。信用资源可以按价值量化。信用资源有质量优劣之分。4中小企业的信用资源一般有:1、房屋、土地、在建工程等不动产;2、设备、车辆、存货等动产;3、存单、股票、债券、票据、保险单、仓单、提单等有价证券;4、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5、应收帐款、租金收益权、承包权、股权等法定权益。6、关联企业的信用保证;7、企业的应退税款、应收贴息等应收款项;8、法人代表及其配偶的家庭财产;9、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经理等经营骨干的个人保证;10、企业其他一切财产、权益、社会支持等信用资源。56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担保公司有关基础问题担保业务的认识担保业务的流程及风险投资担保业务知识目录二、担保公司有关基础问题1.五种担保方式的介绍2.担保公司存在的基础3.担保方案设计的法律基础4.商业性担保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71、五种担保方式的介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8结构图9担保方式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钱的担保定金保证:概念: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10抵押: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11质押:概念: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式指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等等作为质权标的的担保。12留置:概念:留置是指依照《担保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13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权的担保。142、担保公司存在的基础:做银行不能做的业务接受银行不能接受的担保物控制银行不能控制的风险153、担保方案设计的法律基础: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164、商业性担保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中介性混合经营公司该类中介性混合经营公司业务内容包括融资担保、第三方理财、管理咨询、民间借贷中介、金融衍生品增信业务1718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担保公司有关基础问题担保业务的认识担保业务的流程及风险投资担保业务知识目录1、担保业务的流程:(1)担保申请(2)担保初审(3)详细评审(4)担保审批(5)签定合同(6)发放贷款(7)正式担保(8)跟踪管理(9)担保终结19三、担保业务的流程及风险2、企业如何申请担保?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1)营业执照(副本)*(2)验资报告*(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4)贷款证*(5)资信证明*(6)企业《章程》*(7)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10)反担保有关资料(附后)注:(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期半年203、受理担保有哪些条件?担保受理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二)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三)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四)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五)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六)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214、项目初审包括哪些内容?项目初审内容主要包括:(一)借款人背景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三)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四)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五)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六)反担保情况;(七)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八)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十)调查结论。225、担保收费的种类及如何计算?收取方式如何?(参考)担保收费包括评审费和担保费。凡经过详细评审的项目均收取评审费;对办理担保的项目收取担保费。费用收取标准(参考):(1)评审费按担保申请额的3‰,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预收,在初审阶段经过认真评审被终止的项目,按1000元收取。(2)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担保费率(月率)收取。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时间(月)×月担保费率月担保费率=月基准费率×风险度系数×额度系数其中:月基准费率设定为1.5‰23风险度系数及额度系数如下表:(费率系数表)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1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取。24基本风险度评估值≤0.30≤0.40≤0.50≤0.600.60以上风险度系数1.21.41.61.82.0担保额度300万以下(含300万)300-500万(含500万)500-1000万(含1000万)1000万以上额度系数1.00.950.90.85三、担保业务的流程及风险6、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认识:风险等级:用定性和定量综合分析而得到的粗略数量概念,以反映客观风险大小.风险的预期损失:损失概率(即可能性)与风险暴露的乘积。损失概率:各种可能损失的平均概率,反映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大小。风险暴露:损失出现时可能的最大量值。风险产生的两个根本原因:商品二重性和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25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1)信用风险.到期不能履约的风险,也称违约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和偿债能力风险。因此,控制信用风险,必须开展信用调查,识别出影响信用水平的各种因素,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剔除虚假信息。综合评价信用水平。(2)操作风险.控制操作风险,最为重要的是制定风险责任制度,既要控制操作风险,又要有利于业务发展。特别要防止行政干预和人情担保。26(3)市场风险.是系统性风险,是指宏观经济下滑使所有企业经营都出现困难,也包括市场竞争激烈而必然有一小部分企业失败所带来的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无法控制,只能回避或补偿。(4)法律风险.指担保机构签署的各种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得不到法律保护而造成损失的风险。目前关于担保的法律很不完善,执法环境也存在一定问题,故法律风险很大。因此,控制法律风险,一是要熟悉相关法律,二是要兼顾法律实施的有效性。27(5)流动性风险.它包括担保资本的流动性和变现性,保证一旦出现代偿时有足够的现金,也包括反担保资产的变现性。否则,将严重影响担保机构的信用水平和担保能力。因此,控制流动性风险,就必须保持担保资本中有足够的现金水平,充分考虑反担保资产的变现风险和变现成本,要防止担保资本的固滞化,防止对外过度投资。288、什么情况下,公司应主动撤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1)资金实际使用未按贷款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2)公司认定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潜在风险;(3)或企业技术竞争水平下降;(4)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5)连续二年,该项目未能达到初审预测目标。299、在银行不同意放款的情况下,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031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担保公司有关基础问题担保业务的认识担保业务的流程及风险投资担保业务知识目录四、投资担保业务知识321.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有不少于注册规定的实有资本;(4)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5)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6)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是如何规定的?答: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最高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3.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是如何规定的?答: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4.哪些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答:(1)国家机关;(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33345.申请担保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家有关商业银行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帐户的中小企业(不分所有制和企业类型);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经营资本金,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较高;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可靠反担保措施的中小企业。6.反担保人和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答: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7.什么叫反担保?答: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这种债务人或第三人反过来向担保人作出的担保叫做反担保。凡是用于担保的方式和措施一般可用于反担保。358.债权人留置该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履行债务?答: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告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未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留置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9.担保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答:(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日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证之日起生效。(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3610.什么叫做房产抵押借款担保?答:个人房产抵押借款担保是指有可抵押房产、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担保公司的审查,将可抵押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或出资人,由担保公司承担义务连带责任担保的融资形式。11.什么是法定优先受偿权?答: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法定优先权。法定优先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的,是特种债权的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比如:《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规定优先权和《破产法》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优先受偿。3712.什么是股权质押借款担保?答: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13.什么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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