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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疹监测方案加强麻疹监测是消除麻疹的主要策略之一,根据《全国麻疹监测方案》、《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麻疹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监测目的(一)及时发现麻疹病例,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二)了解麻疹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人群免疫状况,确定易感人群,加强预测预警。(三)了解麻疹病毒学特征,追踪病毒来源、传播轨迹。(四)评价预防控制效果,为适时调整消除麻疹策略措施提供依据。二、监测病例定义与分类(一)监测病例定义。麻疹疑似病例定义为:具备发热、出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怀疑为麻疹的病例。所有麻疹疑似病例均作为监测对象。(二)监测病例分类。对麻疹疑似病例主要按照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分类。1.实验室诊断病例-2-(1)麻疹疑似病例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阳性者。(2)从麻疹疑似病例的标本中分离到麻疹病毒或检测到麻疹病毒基因者。2.临床诊断病例(1)麻疹疑似病例无标本,或出疹后3天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风疹IgM抗体均为阴性,且无其他原因可以明确解释者。(2)麻疹疑似病例出疹后4-28天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风疹IgM抗体均为阴性,但与实验室诊断麻疹病例有明确流行病学联系,且无其他明确诊断者。3.排除病例(1)麻疹疑似病例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风疹IgM抗体阳性,或经实验室确诊为其他发热出疹性疾病者。(2)麻疹疑似病例无标本,或出疹后3天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但有其他原因可以明确解释者(如与风疹实验室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联系)。(3)麻疹疑似病例出疹后4-28天采集的血标本麻疹IgM抗体阴性,但与实验室诊断麻疹病例无明确流行病学联系或有其他明确诊断者。三、监测内容(一)病例报告。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麻疹病例或麻疹疑似病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进行报告。在消除麻疹阶段,为提高报告及时性,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尽快报告;对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采取最快的方式进行快速报告,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在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学校、托幼机构发现麻疹病例或麻疹疑似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报告。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厂矿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疑似病例,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二)病例监测。1.流行病学监测(1)标本的采集与运送医疗单位负责对就诊的麻疹疑似病例采集血标本,完整填写标本送检表,并立即通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等过程中发现的未就诊麻疹疑似病例,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采集血标本。采集的血标本应在24小时内送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标本后,将血清和标本送检表在48小时内送达本地区麻疹血清学实验室。发现暴发疫情时,要快速送检。-4-合格血标本的基本要求是:出疹后28天内采集,血清量不少于0.5ml,无溶血,无污染;2~8℃条件下保存、运送。出疹后3天内采集的血标本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或可疑的病例,应在出疹后4-28天采集第2份血标本。当发生麻疹暴发疫情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要求组织采集出疹早期病例的鼻咽拭子、尿液等标本,及时送省级麻疹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2)病例调查和个案管理每例麻疹疑似病例都应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报告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对于跨县(区)就诊的病例因返回其现住址等原因无法完成调查、采样的,报告单位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病例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病例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最终完成调查、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在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同时,报告单位所在地和病例现住址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病例居住地或活动场所进行调查,了解麻疹传播情况。负责调查的专业人员应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麻疹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收集麻疹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并在完成调查后的48小时内录入麻疹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3)主动监测-5-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级预防保健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每旬到辖区内相关医疗单位进行麻疹疑似病例的主动监测,并记录主动监测完成情况。2.实验室监测承担血清学检测任务的麻疹实验室在收到疑似病例血清标本后,应于3天内完成麻疹IgM抗体检测,麻疹IgM抗体阴性的标本应在一周内完成风疹IgM抗体检测,以进行鉴别诊断。血清IgM抗体检测应用统一标准的ELISA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市级麻疹实验室接受省级麻疹实验室的认证。(三)暴发疫情监测。麻疹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较多的麻疹病例。现阶段麻疹暴发定义为: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机构为单位,在10天内发生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或以乡、镇、社区、街道为单位10天内发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当麻疹疑似病例数符合暴发疫情标准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疫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或接到麻疹暴发疫情后,应立即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果暴发疫情达到《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级别,应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2.病例调查与核实-6-麻疹暴发疫情的调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发现或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麻疹暴发疫情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模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参与调查;疫情规模达到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申请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调查。对每起麻疹暴发疫情的疑似病例均应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至少采集5例暴发早期病例血清学标本(5例以下应全部采集),采集的标本应立即送到承担血清学检测任务的麻疹实验室进行检测,核实麻疹暴发。同时在每起暴发中采集5例左右新发病例的病原学标本,送省级麻疹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3.主动搜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当地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对出现暴发疫情的托幼机构、学校要核查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对发生疫情的用工单位,应核查其务工人员进出登记和健康状况记录。4.流行因素调查参与现场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评估疫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接种情况、病例免疫史、学校查验接-7-种证工作开展情况、病例居住环境、当地人口流动情况、医院感染情况,综合分析暴发原因。5.预防控制措施评价参与现场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采取的应急接种、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传染源管理等措施进行分析,评价控制效果,预测疫情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控制策略和措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疫情处理完毕后7天内完成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填写麻疹暴发疫情汇总信息表,并录入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四)预测预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组织有关专家,结合历年麻疹疫情、接种率及人群免疫状况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本地区麻疹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防控制工作建议。在麻疹流行季节,要指定专人对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麻疹疫情进行实时监测,早期识别可能的暴发疫情,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预警信息。(五)免疫水平、疫苗效价和免疫成功率监测。1.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根据消除麻疹工作的需要,开展健康人群免疫水平调查,在兼顾监测具有连续性、代表性的同时,重点考虑常规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和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监测对象可分为8个年龄组:小于1岁、1-2岁、3-4岁、5-6岁、7-10岁、10-14岁、15-19岁、-8-20岁及以上的健康人群,或者根据当地麻疹发病的年龄特点、人口流动情况,适当调整分组。每个年龄组30-50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资料汇总、分析;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标本的采集和运送工作。2.免疫成功率监测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选择一定数量监测点,各采集30-50名适龄儿童疫苗免疫前后的血标本进行检测,评价免疫效果。四、资料管理麻疹疑似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信息由病例报告单位录入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信息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调查完成后2日内录入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实验室检测结果由检测单位于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录入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并将检测报告反馈至标本送检单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流行病学信息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对病例进行最终分类。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由检测单位保存。五、各级职责麻疹监测系统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监测任务。其职责分别是:(一)卫生行政部门。-9-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麻疹监测工作,并落实所需监测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麻疹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对本市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分析和反馈;开展麻疹疑似病例血清学检测和结果反馈;指导和参与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对本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本市麻疹监测系统运转状况进行督导、评价。(三)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麻疹监测工作;开展麻疹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录入;负责麻疹疑似病例标本的收集、采集和运送;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单位开展麻疹疑似病例主动监测;对本辖区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分析和反馈;对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开展辖区内麻疹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四)医疗单位。负责麻疹病例的报告和就诊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协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运送工作;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医疗救治,避免医院感染的发生。六、监测指标(一)监测系统敏感性指标。以市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中的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10万以上,同时80%以上的县区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10-(二)监测系统及时性指标。麻疹疑似病例48小时完整调查率达到80%以上,实验室血清检测结果7天内及时报告率达到80%以上。(三)监测系统特异性指标。麻疹疑似病例血标本采集率达到80%以上,麻疹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到达90%以上,采集病原学标本的暴发疫情数占暴发疫情总起数的百分比达到80%以上。附件:1.麻疹疑似病例分类示意图2.标本采集和运送方法3.麻疹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4.麻疹实验室网络工作用表5.疑似麻疹暴发疫情信息汇总表6.监测指标说明1附件1麻疹疑似病例分类示意图麻疹疑似病例麻疹病毒/基因阳性或血标本IgM阳性血标本麻疹IgM阴性无标本实验室诊断病例风疹IgM阳性风疹IgM阴性或未检测出疹后4-28天采集标本出疹后3天内采集标本无其他明确原因有其他明确原因无流行病学联系或有其他明确诊断有流行病学联系且无其他明确诊断排除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排除病例2附件2标本采集和运送方法一、标本采集(一)血标本。1.采集出疹后28天内病例静脉血2~3ml,加入到无菌试管中,标明采集日期和病例姓名、编号。2.有条件地区可用1500rpm/20分钟离心机分离血清。如果没有离心机,在室温下凝固分离血清,或冷藏条件下放置,直到血清完全析出。3.在无菌条件下,将血清移至外螺旋盖带垫圈的无菌管中,避免吸到红血球。4.血清标本运送前
本文标题:麻疹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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