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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1-仁怀市长岗镇鼎兴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五月一十八日目录第一章总则.........................................1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2-第二章各级领导“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1第三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3第二节风量计算方法.................................8第三节矿井通风设施及管理..........................12第四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6第五章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8第一节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8第二节矿井瓦斯排放制度............................21第三节盲巷管理制度................................23第四节瓦斯检测制度和日报审查制度..................24第五节瓦斯异常汇报处理制度........................26第六节矿井测风制度................................27第七节矿井瓦斯等级鉴定............................27第八节其他规定....................................29第七章井巷贯通通风瓦斯管理制度....................31第八章矿井停产期间通风瓦斯管理制度................33第十章监控系统管理................................37第十一章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5第一节矿井防尘管理制度............................45第二节粉尘检测制度................................47第三节隔爆水袋棚管理制度..........................48第十二章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53第十三章矿井通风安全装备管理制度....................56第一章总则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3-第1条为加强矿井通风安全工作,杜绝“一通三防”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矿井通风安全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2条一通三防工程师:井下跟班通风瓦检员、安全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加强通风安全技术原则,加强通风技术业务管理,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第3条一通三防工程师:每月应分别组织两次以上的井下跟班瓦检员对通风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矿井通风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及业务工作水平。第4条通风瓦检技术员应组织通风技术业务人员大力开展矿井通风安全技术研究,推广通风安全适用新技术成果,不断增强矿井抗灾应变能力。第二章各级领导“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第1条矿长:对全矿“一通三防”和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负全面责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并保证解决这项工作中所需的人、财、物;负责督促、检查各分管副矿长、采、掘、机运通等班组长关于“一通三防”和防止事故发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重大“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治理、并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部责任。第2条一通三防工程师: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防治瓦斯煤尘事故的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组织制定矿井采、掘通风平衡测定配置计划,组织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措施,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负责“一通三防”安全技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4-措工程计划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等;负责组织测定、考察符合本矿井安全生产的通风技术参数;检查、督促“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和对重大隐患实施控制;负责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的科研,适用新技术成果推广等工作。第3条生产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有关“一通三防”的具体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执行责任;组织“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采、掘计划的实施,以及有关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实施负全面责任。第4条安全矿长:负责矿井全面监督检查全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对“一通三防”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不生产原则、承担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及应用,对全矿重大“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治理、“一通三防”和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负全面责任。。第5条通风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对“一通三防”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负责全矿安全瓦斯检查员的日常管理,并对其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第6条通风瓦检员:在一通三防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当班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一通三防”工程施工计划;负责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措施计划的专业技术管理与现场贯彻实施;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负责对通风瓦斯测报人员的安全思想和技术业务教育培训工作、负井下安全检查现场操作全面责任。第7条采掘队长:对分管技术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5-负具体管理实施全面责任。第8条矿井补助救护队长、机运通班组长:在矿长、一通三防工程师和通风安全员领导下,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日常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一通三防”工程施工计划,并对矿井通风所使命的各种设备及安装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措施计划的现场指导贯彻实施;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设备及安装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通风瓦斯专业人员的安全思想和技术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负全面责任。。第9条采、掘、机运通人员:负责辖区内或作业场所“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管理。对辖区内“一通三防”设施、装备的保管和正确使用负具体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本辖区施工作业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按规定实施生产或作业、并对其施工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负全面责任。、。第三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第1条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1.一通三防工程师:负责对以下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工作:⑴编制矿井通风系统设计、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设计和矿井主要通风系统调整技术方案;⑵编制矿井主要通风系统施工组织设计、采区通风设计和采区、掘进配风调风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按需要下达各工作面所需风量;⑶组织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及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6-⑷负责解决矿井主要通风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业务问题,并协助救护队、机运通班组处理通风过程中的重大技术业务问题;⑸组织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的竣工验收和月检;⑹组织矿井反风演习;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局部通风机性能测定。2.救护队负责以下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工作:⑴负责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的现场管理,参与并实施矿井主要通风系统调整工作;⑵优化确定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按一通三防工程师、通风安全员下达通风计划、按配备矿井各用风点风量配备风量;⑶参加矿井组织的矿井主要通风系统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设备、设施检查。⑷一通三防工程师: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现场技术业务管理,保证采区及其它用风地点通风系统合理,风流稳定,风量测定符合要求。3.机运通班组长负责矿井通风方面的有关工作:(1)通风设施的建造;(2)通风设施的维护和检修;(3)通风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4)参与并实施通风系统的调整。第2条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井主要通风机供电系统必须实行独立的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必须具备的独立的单套供电设备。2.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检修好备用通风机,保证备用通风机在矿井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能够及时启动运转。3.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造成矿井停风时,其停风时间不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7-得超过10分钟。4.矿井通风机在调换的过程中,其操作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5.矿井在反风演习的操作过程中,其改变风流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6.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季度必须检修一次。主要通风机检修时,矿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由一通三防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并分别通报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和调度室。7.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参数前,必须有经“一通三防工程师批准的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其内容应包括:矿井用风量及风量分配方案、矿井通风阻力计算、实测的主要通风机性能曲线、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法及实施程序、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8.主要进、回风井巷必须畅通、支护完整、无积水,严禁堆放杂物和各种器材。救护队必须每半月对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一通三防工程师:和通风班组长。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一通三防”工程师: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安排安全矿长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对于漏风严重的主要进、回风井巷,还须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9.矿井主要进、回风井巷间的联络巷道,应根据其用途,设置永久挡风墙或具有闭锁功能的两组正反向风门,其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要求。10.(如有使用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必须分别引入矿井主要回风巷和矿井回风系统。其它机电硐室的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2条之规定)。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编制人:鹿春峰:地下采煤,井巷工程,工程师:电话:15120287266-8-11.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第3条采区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采区设计时,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至少设置一条采区专用回风巷外,还应在采区两翼边界设置采区边界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和边界回风巷的布置形式、位置、断面及其支护形式都必须满足采区持续生产和正常通风的要求。2.采区准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采区设计的有关要求,在构成采区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各小阶段平巷开口处预先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采区边界回风巷除与矿井或水平回风巷沟通外,应超前于投产工作面一个小阶段的位置,并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3.在采区通风系统中,严禁将一条上山(下山)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4.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不得存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若存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进风系统中必须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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