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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编号:QG/TJYQ0816--07批准:王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2007年9月14日发布2007年9月14日实施天津一汽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2of9前言本办法是天津一汽管理体系文件之一,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非领导职务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废止。本办法由天津一汽综合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办法由天津一汽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负责起草。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韩晓婷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3of9各单位NYNYNYNYY流程图责任者备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各单位评审推荐组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专家评审组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经管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各单位审批下发批文、发聘书动态管理退出分类汇总个人自荐部门推荐按文件要求呈报推荐材料初审评审公示考核评价N起草文件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4of9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进一步完善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以满足企业发展与个人成长需要为目标,建立员工“绿色通道”发展模式。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2术语定义主查: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管理职责3.1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职责3.1.1负责制定各级主查的评聘条件、评聘程序及管理办法等。3.1.2负责组织成立各类“专家评审组”。3.1.3负责组织各级主查的评审、资格审查、备案及组织评价工作。3.1.4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3.2“专家评审组”职责3.2.1负责依据评审条件进行专业评价,对推荐人选进行选拔。3.2.2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聘期考核工作,并提出推荐意见。3.3各单位职责3.3.1负责成立“评审推荐组”,组织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确定、人选推荐材料的组织与上报。3.3.2负责本单位各类人才的培养、评价及日常管理。4管理办法4.1评聘原则严格评聘条件,注重业绩成果,公开评聘程序,确保评聘质量。4.2评聘条件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5of94.2.1主查4.2.1.1一级主查(A级、B级)a)本科及以上学历;b)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c)现岗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有高级经理岗位工作经历或聘为二级主查3年以上(含3年);d)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富于创新。能够解决所从事专业领域的重大技术、管理难题,在技术创新、技术发展及各项经营活动中有业绩卓著、贡献突出,在近3年内获得集团公司级或天津市级科技(管理)进步奖,并在项目中担当主要负责人。在专业人员中有很高知名度,在传、帮、带方面毫不保留地传授技艺并取得一定成绩。目前正在承担本单位技术或管理方面重大项目。4.2.1.2二级主查a)本科及以上学历;b)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c)现岗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且在二级经理级以上岗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聘为三级主查3年以上(含3年);d)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富于创新。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领域内较重大技术或管理工作,在技术创新、技术发展及各项经营活动中有显著业绩、贡献突出。在专业人员中知名度较高,能够指导和培养新人。目前正在承担本单位技术或管理方面较重大项目。4.2.1.3三级主查(A级、B级、C级)a)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6of9b)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c)现岗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且在主管及以上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d)爱岗敬业,有求实创新和拼搏奉献精神。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领域内重要技术或管理工作,在技术创新、技术发展及各项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在专业人员中有一定知名度。目前正在承担本单位技术或管理方面重要项目。4.2.2优秀科技人才参照《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执行。4.2.3高级专家参照《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执行。4.2.4首席专家参照《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执行。4.3破格条件4.3.1不具备规定学历、职称或其他资质的人员,在公司科技创新、技术发展、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解决了重大技术或管理难题,在公司或行业中有较高专业知名度,经过部门推荐、公司评审组评审、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也可相应评选为公司各类人才。4.3.2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岗工作三年以上,并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正承担本单位重要的具有开拓性的技术管理项目,可申报三级主查。4.3.3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本岗工作一年以上,并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正承担本单位重要的具有开拓性的技术管理项目,可申报三级主查。如果原待遇高于聘用岗位时,可保持原有待遇。4.3.4公司特殊需要的高端人才,可按照程序审核直接聘为相应级别主查。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7of94.4一级主查、二级主查、三级主查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以近三年为主。4.5评聘程序4.5.1集团公司首席专家原则上每四年评聘一次;高级专家、优秀科技人才每三年评聘一次,评聘程序参照《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执行。4.5.2各级主查每三年评聘一次,遇特殊情况亦可追加评聘次数。评聘程序如下:4.5.2.1股份公司人力资源室负责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各专业评委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一级主查评审增加1-2名外聘专家评委;各单位成立“评审推荐组”。4.5.2.2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部门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呈报推荐材料。4.5.2.3各单位“评审推荐组”进行初审,并对推荐人依据其成果及在项目中的贡献度进行排序。4.5.2.4经各单位领导班子同意确定后,将推荐材料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室。4.5.2.5人力资源室负责根据选拔条件、评选范围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将推荐材料分类汇总后,报“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专家组依据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价,并定量评价排序。4.5.2.6将评审结果在公司主要媒体公示。4.5.2.7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管会审批。4.5.2.8审批后下发批文,颁发证书,并兑现待遇。4.5.2.9在聘期内,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4.5.2.10聘期结束后,“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见,报经管会审批后执行。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8of94.5.2.11聘期结束后,如未能续聘,相应称号及待遇自行终止。4.6待遇4.6.1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及优秀科技人才工资待遇及车辆补贴参照《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待遇执行。4.6.2凡入选一汽集团各类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优秀科技人才奖励2万元;高级专家奖励4万元;首席专家奖励6万元。4.6.3公司各级主查岗位工资及车辆补贴标准见《天津一汽夏利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4.6.4通讯费按照《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讯费管理规定》执行。4.6.5此文件规定补贴标准如与其他管理规定冲突,以此文件规定为准。4.6.6聘期待遇从被批准的次月起执行。4.7管理及考核评价4.7.1各类人才在聘期内,各部门应明确其年度承担的项目、工作任务、进度、目标、人才培养及责任等要求,填写《高层次人才年度评价表》,据此进行年度评价,并作为下一次评聘的条件。4.7.2对各类人才实行动态管理。4.7.2.1每年度,各类人才对承担的项目、任务等进行年度总结,由所在单位依据其业绩和素质进行评价,出具考核意见,填写《高层次人才年度评价表》,每年1月31日前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室备案。4.7.2.2各级主查晋级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一聘期结束,“专家评审组”组织各类人才分别进行述职答辩,并依据答辩结果及年度评价结果提出聘任意见(聘任本层次人才原等级不变、聘任本层次人才晋升上一等级(一、三级主查适用)、聘任上一层次人才、降级聘任、不再续聘),于3月31日前填写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版本/修改状态:A/0Page9of9《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报经管会审批后作为下一次聘任的依据。4.7.3当年,经评价不胜任工作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后报“专家评审组”审议,经管会同意后,随时取消其高层次人才称号及相关待遇。4.8本办法实施后,原天津一汽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与待遇暂不调整,待年度评价后,按本办法评价后兑现相关待遇,且相关待遇不再进行追溯(含一汽集团各类人才的一次性奖励)。5本办法解释权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6相关文件6.1《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6.2《天津一汽夏利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7相关记录及保存期7.1《高层次人才推荐表》保存期:长期7.2《高层次人才年度评价表》保存期:长期7.3《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保存期:长期
本文标题: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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