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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绵存房买(2015)第号买方:姜学林卖方:黄廷川居间方:绵阳楼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绵阳市房产管理局2合同说明及特别提示本示范合同是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修订而成,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买卖签约使用。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确认。一、当事人应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在选项【】中以划“√”方式选定或以划“×”方式表示删除。二、存量房买卖交易的形式及注意事项:1、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并自行划转结算资金的,应当注意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支付。通过房地产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须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交易并自行划转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买委托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交易并由交易保证机构设立的“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须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四、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五、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六、《存量房买卖合同》可采用批量印制合同或通过绵阳房地产网()下载。出卖人:买受人:日期:日期:3出卖人:姜学林(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510703198202194215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花园路2号5幢1单元5号邮政编码:621000联系电话:13086416487买受人:黄廷川(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510722199007178432住所:四川省三台县中太镇长乐凤池村九组004号邮政编码:621000联系电话:1588163595215882797027共同买受人:/身份证号:/住所:/份额:/【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居间方:绵阳楼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肖勇营业执照注册号:510703000023567资质备案号:/住所: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31号得月星城1栋15楼4号邮政编码:621000联系电话:136581221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存量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房屋状况座落绵阳市高新区鹏业小区1组46号产别私产幢号房号总层数所在楼层规划用途间数套内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非住宅住宅非住宅2175住宅91.44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2010)第11318号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共有权人/共有份额/第二条房屋现状买卖双方均清楚,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现状为:一、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形,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二、买卖双方对该房屋【无】附着的户口(无论是甲方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其迁出的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三、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甲方所缴纳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随同该产权转移而自然转移到乙方名下。第三条中介服务甲方与乙方通过绵阳楼兰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买委托协议》,见附件一。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一、计价方式与价款(一)按照总建筑面积计价,该房屋成交价为¥2660元/㎡,总价款(大写)贰拾肆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元;(二)按照套(单元)计价,该房屋成交总价为¥/元,大写:/元;甲乙双方议定购房定金(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元。购房定金将在首次付款时冲抵购为房款。二、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付款。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可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2、通过“楼兰地产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须签订《结算资金委托划转5协议》。(一)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年/月/日前付给【甲方】房款¥:/元,大写:/元。(二)分期付款1、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金额¥:/元,大写:元,交付于/【甲方】。2、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金额¥:/元,大写:元,交付于/【甲方】。3、乙方于/年/月/日前将扣除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元,大写:/元,交付于【甲方】。(三)抵押贷款1、乙方首期支付购房款50124.00元,,乙方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扣除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元,交付于【甲方】。2、其余房价款乙方向【中国邮政银行绵阳分行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支付给甲方,拟贷款金额为¥:183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叁仟元元。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2)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第五条房屋的交付甲方应当在客户支付购房首付款时(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第一、二、项手续:一、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交接所列物品并在清单上签字,见附件二;二、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三、/第六条税、费支付存量房屋交易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6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公有住房上市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该房屋办理交易过户应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二方式支付:一、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政策规定由缴纳方缴纳的,从其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甲方】【乙方】缴纳。二、由【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交易的全部税费。三、若一方不按双方约定缴纳相关税费而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房屋产权交易转移登记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共有权人的,共有人应当出据出卖该房屋的意见(附件一),并与所有权人到房管部门共同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一、买卖双方同意于2016年3月31日前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出后30日内,再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二、乙方未能在2016年3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有权退房。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5.56%年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自乙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乙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三、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须给予甲方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第八条违约责任一、逾期付款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一)种方式处理:(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72、逾期超过30日后[该日期应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应付款期限的次日起至实际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1项与第2项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二)其他:/。二、其他违约责任(一)买卖双方约定,除第九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0%(计:48625.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有居间方的,同时由违约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3%作为佣金给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3%(计:7294.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丙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免责: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条佣金:该房屋经撮合成交后,丙方应收佣金按下列方式支付:一、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总房款达到40%时,支付佣金¥7294.00元,大写:柒仟贰佰玖拾肆元整元予丙方。二、乙方应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支付佣金¥/元,大写:/元予丙方。第十一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二项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8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四条在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共8页,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电话:电话:丙方:绵阳楼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办人:电话号码:签约地址:楼兰地产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一房屋购买或出售委托×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1、供水:【√自来水】2、供电:【√220V】3、供燃气:【√天燃气】4、电视馈线:【√有线(数字、模拟)】5、电话:【√外线号码×】6、互联网接入方式:【√宽带】7、其他:×(二)房屋配套物品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三)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的具体约定(四)该房屋所在楼栋【√已完成户表改造】【×未进行户表改造】【×】补充条款: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该套房屋产权证,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文标题:鹏发小洋楼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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