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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及法律责任龙口市教育体育局吴钢源引言:校园安全事故的对象与范围所谓校园安全事故包括了物与人两方面,而人又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指物受到的损害,即:学校设施受到的损害。二是指学校教育工作者(主要是教职工,)在学校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期间所受到的一切人身或财产损害,三是指受教育者即学生(这是第二部分人)在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或是在校期间受到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害。今天我们只共同探讨校园安全事故中的学生伤害事故地法律责任及应急处置问题。引言: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定义:•广义责任:义务•狭义责任:处罚•法律责任特征:•一是法律规定性;二是国家强制性;三条件性。•安全事故性质:•一是非故意伤害;二是故意伤害;三是突发事件伤害。(1)校园安全事故中侵害的对象是谁呢?(2)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一定在校内?引言:校园安全事故的对象与范围只能是学校,学校教育工作者,或是在校学生。并不局限于校园。思考:共同交流的内容一、校园安全事故现状二、校园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三、校园安全事故问题概述四、校园安全事故中学校的义务五、校园安全事故的构成要件六、校园安全事故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2010年3月23日早上7点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重大凶杀案,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小学生。凶手郑明生,1968年4月30日生,福建南平人,作案动机为周边的人看不起他,有桃花病;婚姻不顺,女友迟迟不与其结婚;辞职之后,另谋新职不成,觉得活着没意思。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300多万元。郑民生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后高院维持原判。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2014年5月20日,湖北麻城市五里墩小学,有一名福建男子闯入学校砍伤学生。造成8名学生受伤。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2013年2月27日,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寄宿学生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4名学生死亡,7名学生受伤。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2014年4月10日,一辆载有47名小学生的客车前往春游目的地时,在海南省文昌市东阁镇宝芳路段侧翻在路旁水沟内。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2人受伤(其中28名学生、3名教师、1名司机)。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2014年7月10日17时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坠入水库,造成11人遇难,含8名幼儿、2名随车教师、1名司机,令人十分痛心。校园事故已经成了当代社会的重要问题。学生,作为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生近2亿人,其中绝大部分是青少年儿童。每年至少约有1000万儿童受到各种形式的意外伤害,接近全国儿童总数的6%。其中10万儿童因此死亡,40万儿童因此残废。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占到学生死亡人数的86%,校园安全事故成为中小学生安全的重大威胁。一、校园安全事故的现状二、校园安全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二)事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一)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所谓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是指在校园安全事故中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即学生。简单地说,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就是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学生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呢?学生的权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权利,另一类是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所应享有的特定权利。三、校园安全事故概述(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安全知识教育隐患排查整改预案制定演练让学生敏感起来让教师敏感起来安全文化弥漫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日常安全检查定点、定员、定岗纵向到点横向到边认真、如实、仔细填写检查记录查记录对隐患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整改学校无力彻底整改的上报有关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整改(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视角查排点与人有关1、特质学生:单亲、孤僻、多动、攻击性等2、特质员工:过分接触(女)学生、有前科等3、外来人与事有关1、实验物品、美劳工具、游戏器材使用2、体育课3、打扫卫生与时间有关1、教师不在时2、课间、午间休息时3、上课前、放学后4、集体活动时5、寒暑假期间(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与地点有关1、厕所、地下室、楼梯间、屋顶阳台、墙角夹缝等偏僻隐敝处2、运动或游戏场所、闲置房间3、施工中建筑、附近危险建筑、不良娱乐场所等4、上下学途中马路上与物有关的1、建物老旧,年久失修2、器材、用具锈腐3、校车、废弃物4、学生携带的小物件(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制定预案的目的:1.预判:把可能的情况判断的复杂与准确2.预想:把应对行动考虑的周密顺畅3.预防: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预案的演练制定1.尽可能增强指向性2.尽可能增强实用性3.尽可能增强合理性(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预案的制定原则:预案的使用分层次组织学习:(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预案的演练:校园安全应关注的“三个不等式”(1)应急管理机制健全不等于能发挥作用(2)过去没出事故不等于不存在问题(3)应用高新技术不等于获得了高保险度(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1.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学校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学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8.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9.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寄宿制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应急预案;12.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其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种类(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事故调查分析火灾直接原因据调查,宿舍起火的直接原因是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热得快所致。此次火灾是由于此寝室女生夜间使用热得快时,正好是学校夜间拉闸时间,突然地停电使得她们忘记关闭热得快,清晨六时许,学校恢复供电后,热得快空烧,最终引燃被褥,酿成悲剧。(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事故总结本次火灾暴露出的问题一、学生违规使用用电器二、缺乏逃生意识和技能三、学生宿舍楼消防设施不完备据调查披露的原因,火灾是因为602宿舍学生违章使用“热得快”引起。学生对火灾发展速度快、温度高、危害大认识太浅,缺乏及时逃生意识,失去了最佳逃生时机,盲目扑救并退守阳台据了解,目前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的宿舍楼内没有配备喷淋设施,在几个楼层通道也未发现手提式灭火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只在楼梯处装有墙式消防栓。(一)事前,加强防范,未雨绸缪。(二)事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①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②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③及时告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课堂或在校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事故发生的教师应当及时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救护并根据学生受伤情况,决定是否应当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和护送学生上医院。如需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的,老师应立即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紧急报警电话:110;紧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9)。①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二)事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校园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在事故发生6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那些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学校要根据事故发展、救治的情况随时进行续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其他教职工在没有学校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向新闻记者、媒体发布新闻。②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二)事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应该将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需要学生的监护人到学校参与救护、处理事故的,学校应尽可能地提供方便。③及时告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二)事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要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事要明确自己能做什么事要明确自己不该做什么事要明确自己不能做的事该由谁去做(二)事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注意事项学校安全应急网络图(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安全善后的方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与法规。(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安全善后的方式A.和解(协商、调解,两种形式。调解分为;民事、行政、司法调解三种方式)B.诉讼(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A、非诉之道:和解①发现自己的缺欠②知道中国官司的特征③合算不合算,算一笔账④情、理、法组合“拳”⑤证据搜集与运用⑥律师的提前介入(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A、非诉之道:和解的法律依据第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A、非诉之道:和解的法律依据第二十条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二十一条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A、非诉之道:和解的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角色能力:有把握自然有底气学会巧做人,善后有智慧。1、要明白自己的角色定位,处事说话不越位。(千万别大包大揽,最后把自己弄的也很被动。)2、处理问题要刚柔相济,方圆结合。(做思想稳定工作要圆,表态说话要圆,切勿把话说足,更不要拍着胸脯表态。在面对受害者家长时,无论学校是否有责任,首先应表现出深切同情,这样便于从心理上接近他们。然后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好思想稳定和安抚工作,决不能得理不饶人。)3、交待政策、表达立场要方。(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B、走进法庭:诉讼(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①主张(三)事后,依法办事,积极稳妥。②举证③质证④辩论最好有专职的辩护律师(一)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所谓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是指在校园安全事故中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即学生。简单地说,校园安全事故侵害的客体就是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学生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呢?学生的权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权利,另一类是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所应享有的特定权利。三、校园安全事故概述学生享有的一般权利有:(1)表达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通信自由权;(4)通信秘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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