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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导论任务1法的基础知识任务2相关民法基础知识任务3经济法基础知识项目1导论知识目标:掌握法、法律及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掌握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熟悉法律责任、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了解法的本质、形式、分类、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律关系。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识别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和相关范畴,准确判断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学会分析民事行为及代理的性质。素质目标:了解我国的市场主体及其运行过程以及国家对此进行的调控和监管都是由经济法律来规范的,增强依法经营的观念。任务1法的基础知识目标要求掌握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及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熟悉法律事实,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学会区分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正确界定诉讼时效期间。任务导入甲、乙两个企业于2009年1月3日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机器设备。合同规定:甲企业应当在4月1日前交货,乙企业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试分析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一、法和法律我国古代“法”的溯源我国古代的法字是“灋”,由三部分组成:氵、廌、去。“氵”,平之如水,喻示法象水一样平。“廌”(zhì),据说是一种独角神兽,又叫獬豸(xièzhì),性中正,辨是非,在审判时被触者即被认为败诉或有罪,所以“击之,从去”。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灋者,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律,均布也。法: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律:寓意规范和具有规范作用。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语义。一、法和法律现代意义上法和法律的主要区别:法主要是从实质意义上来说的,用以指公平、正直和权利等抽象道德和价值内容。法律通常是从形式意义上来说的,主要用以指国家颁布的明确具体的规则。法往往是指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具有普适性。法律是国家机关颁布的,具有很强的国别性,所以法律一词旨在突出规则的国家制定属性,强调规则的具体明确性等属性。法律主要用以指国家实在法,而法倾向于指“自然法”的内容。法律突出了规则产生的制定成因以及主观性。法主要突出的是规则产生的习惯色彩以及客观性。一、法和法律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格区分的必要,法指的是特殊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则指的是法的渊源之一或法的表现形式。在我国一些法学著述中,通常又把广义的“法律”称之为“法”,而将狭义的“法律”仍称为“法律”。但是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这两个概念一般不严格区分。本书对此也不加以严格的区分。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由假定(或条件);模式;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按照规范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可以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包括在自然人的范围内。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产品。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四、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五、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合法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法的本质和特征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的特征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程序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程序性。五、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成立包括三个要素: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生效的实质要件:(1)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六、法的形式与分类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惯例、司法解释等。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根本法与普通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与私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等。七、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法律体系行政法经济法宪法刑法民商法•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与调整方式的不同,法律体系划分为了不同的法律部门。社会法程序法八、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按其适用范围和时效期间长短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诉讼时效(2年)、特别诉讼时效(1年、4年)和最长诉讼时效(20年)。任务2相关民法基础知识目标要求学会识别不同的民事行为类型;学会分析代理的法律关系及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任务导入小明11周岁,趁母亲不注意,悄悄地拿了家里的1000元钱,到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子游戏机。他母亲发现后,以小明太小不懂事为由,找商场退货,遭到商场营业员的拒绝,理由是在此项买卖中双方是公平交易的,而且所购游戏机质量并无问题。分析:(1)商场是否应当退货?为什么?(2)民事主体资格有哪些规定?(3)什么是民法?民法的主要规定有哪些?一、民法概述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平等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法以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调整对象。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财产的支配和流转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二、民事主体自然人: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的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二、民事主体法人:依法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三种。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承担一定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国家:特殊情况下,国家才可以作为民事主体。例如,国家发行国债。老百姓购买国债,国家和老百姓都是主体。三、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思而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利权和民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四、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代理可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任务3经济法基础知识目标要求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的渊源,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要素。任务导入A公司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B公司,双方签订转让合同,A、B之间是否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如果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请指出该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一、经济法的产生自由竞争时期垄断时期自发的市场调节机制国家宏观调控、管理干预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反垄断法公司法审计法产品质量法…..社会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或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经济法应运而生,所以说,经济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进行干预“经济法”一词在20世纪30年代进入中国。1978年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在官方文件中开始正式使用“经济法”概念。1992年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法律体系,2001年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律体系。中国经济法的历史计划经济时期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行政经济市场失灵民商法无法弥补国家干预政府推进经济法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而经济法体系也包括两大部分,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具体含义1、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由经济法律规范构成与其他法律部门交叉2、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管理关系;协调经济关系3、只调整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法律部门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市场运行协调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市场规则不正当竞争、消法……监督管理税收、价格、审计…...合同法宏观性、整体性,是经济法的精髓所在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二、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人的关系,内容是权利、义务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受经济法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一)主体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特征:1、主体是经济法所规定的2、主体须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经济法律主体的类别①国家机关②社会组织③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及其它自然人(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1、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2、种类:物;特定行为行为(经济管理、完成工作、提供劳务);智力成果(商标、专利、著作)(三)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法律
本文标题:项目1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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