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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分
—1—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分)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第四条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为多层厂房时,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的。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居民区内的。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置有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的。—2—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未按工艺分片(分区)独立设置,各除尘系统管网互通互联的。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未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的。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选用干式电除尘器或正压送风除尘的。7.粉尘爆炸危险20区、21区域电气设备未使用防爆电气的。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未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的。9.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对作业现场及设备内部积尘未进行及时规范清理的。10.遇湿易自燃的铝、镁等金属粉尘的生产、收集、贮存,未采取防止粉料自燃措施或未配备防水防潮设施的。(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并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3.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的。第五条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一)冶金行业1.厂内铁水、钢水与液渣,未设专线(或专用通道)运输的。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的。3.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4.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的。5.经大中修或新砌的冶炼、熔炼炉,新砌槽、罐(盆、包)等盛装、运输容器,未按设计要求砌筑、未按设计规定的烘烤曲线烘烤的。6.高炉炉基周围,转炉、电炉、精练炉炉下区域,连续铸造漏钢事故可能波及区域,铁合金冶炼出铁、出渣、浇铸区域,铁水罐、钢水罐、渣罐吊运、倒罐等相关作业区域及装载车辆运行区域的地面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金属铸造、连铸流程未设置溢流槽、事故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7.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4—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的。8.高温工作的熔融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相关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9.氧枪、水冷炉壁、炉盖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冶炼电源(电弧炉)、氧气开闭等联锁的。10.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的;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的;柜顶未设防雷装置的。11.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12.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的。13.煤气放散塔的高度低于50米或未点火放散。14.休息室、浴室、更衣室设在风口平台和出铁场的下部,操作室、值班室设在热风炉燃烧器、除尘器清灰口等可能泄漏煤气的区域的。15.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的;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未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的。—5—16.容易聚集窒息性气体的底吹阀门站、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未设置通风装置的。(四)机械行业1.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贮罐区的。2.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防雷、防静电措施的。3.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未选用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的铸造起重机,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的。4.超过20吨的部件吊装,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中未选定起吊载荷质心的。5.铸造熔炼炉前未设置设施防止水流入坑、沟的。6.地坑造型时,砂型底部距地下水面的距离少于1.5米的。7.通水冷却的电阻炉未安装水温、水压报警装置的。8.保护气氛和可控气氛热处理炉未设置自动切断加热和停止通入生产原料气装置的。9.可燃气体加热炉点火前未排除炉内残余的可燃混合气体的。10.镁合金轻金属采用盐浴炉热处理时,盐浴温度超—6—过GB15734最高允许温度限值的。11.自动电镀生产线未采取槽液快速循环和溢流措施的。12.临时涂装作业未划定作业区域,有机溶剂浓度超过允许限值,作业现场电气设备未采取防爆措施或通风设施配置不全的。13.涂装作业中烘干系统的烟囱和焊接作业中的通风烟囱未定期清扫的。14.使用易燃易爆的清洗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或去除油迹时,作业区域有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的。15.集聚在地沟、地坑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未及时清除,且周边存有明火作业或高温物体的。16.检修作业时无可靠地切断电源、动力源的设施的。第六条对于不能依据本标准直接判断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可组织3名以上有关行业领域专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现场论证、综合判定。第七条本判定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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