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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5150058投拆建议:010-6515884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外大街18号嘉华世纪D座6层电话010-65150058《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章程》(沪联产交[2005]0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科学技术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优化资源配置,维护产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法定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ShanghaiUnitedAssetsAndEquityExchange第三条本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本所是依法规范进行产权交易运作,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相关服务,并对产权交易进行审查、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机构。第四条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负责本所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管办)是本所的监管机构,对本所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第五条本所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产权交易活动提供市场服务并履行相关的管理职责。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本所具有以下职责:(一)制定场内相关管理制度;(二)对产权交易主体资格、交易条件、交易程序进行审查,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三)依法为各类产权交易提供市场服务;:010-65150058投拆建议:010-6515884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外大街18号嘉华世纪D座6层电话010-65150058(四)制定会员管理制度,对会员单位在本所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协调产权交易中的有关问题,调解产权交易纠纷,处理产权交易中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六)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产权交易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七)研究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动态,制定市场战略发展规划;(八)履行《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管理职能;(九)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所为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利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服务;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提供交易合同的核查服务;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提供交易价款结算服务;提供信息整理、意向登记和信息咨询服务;提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服务;提供纠纷调解服务,主要办理下列业务:(一)各类企业产权、股权交易的市场服务;(二)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项目)转让交易的市场服务;(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的市场服务;(四)为各类出资人提供与产权交易相关的综合配套服务;(五)依法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第四章会员和会员大会第八条本所实行产权交易会员代理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认本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均可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所会员。:010-65150058投拆建议:010-6515884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外大街18号嘉华世纪D座6层电话010-65150058会员分类及相关管理制度由本所另行制定。第九条本所会员具有下列权利:(一)按照规定进场从事产权交易的信息传播和代理业务,经批准可从事自营业务;(二)利用本所的产权交易信息资源;(三)使用本所交易场所和设施开展业务;(四)向本所进行业务咨询和查询,优先接受本所业务培训;(五)参加会员大会;(六)有对本所相关事项的提议权;(七)其他相应的权利。第十条本所会员具有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权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产权交易活动,接受本所的管理和监督;(二)遵守本所章程、会员管理制度和本所制定的其他有关产权交易方面的规定;(三)派遣合格的产权经纪从业人员从事产权交易活动,并对自己的经纪行为承担责任;(四)及时向本所反映、反馈产权交易信息、动向和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情况、问题,并对提供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五)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产权交易中涉及商业秘密等事项予以保密;(六)按照规定缴纳席位费、年费和保证金等有关费用;(七)其他相应的义务。:010-65150058投拆建议:010-6515884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外大街18号嘉华世纪D座6层电话010-65150058第十一条禁止会员在本所外进行产权交易;禁止会员在产权交易中的欺诈与恶意串通行为;禁止操纵市场或者扰乱交易秩序。第十二条本所适时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本所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制度本所另行制定。第五章总裁第十三条本所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为本所的法定代表人。本所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协助总裁工作。总裁、副总裁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免。第十四条总裁职责:(一)全面主持本所的各项工作;(二)审核和批准本所的管理制度;(三)决定本所内部机构和人员设置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任免部门负责人;(四)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聘用合同制的要求聘用本所员工;(五)决定分配方案;(六)代表本所对外处理重要事务;(七)负责召集会员大会;(八)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六章员工第十五条本所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第十六条本所员工聘用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聘用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所员工应该忠诚事业、爱岗敬业、真诚服务、诚信守法,严格遵守职业道德。:010-65150058投拆建议:010-6515884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外大街18号嘉华世纪D座6层电话010-65150058第十八条禁止本所工作人员作为出让方、受让方或者第三方参与产权交易活动。第七章交易第十九条本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场内产权交易规则,规范各类产权交易程序。第二十条在本所进行产权交易的项目,其信息应当按规定进行公开披露。第二十一条本所依据有关规定对各类产权交易的主体资格、交易条件、交易程序进行审查,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第二十二条在本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各方可以通过本所进行产权交易价款结算。第二十三条产权交易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在本所进行产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交易原始记录、文件、凭证等交易资料,由本所和会员各自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在本所进行产权交易时,发生产权交易纠纷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涉及应由本所调解的产权交易纠纷事项,本所在收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调解处理意见。第八章财务和会计第二十六条本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第二十七条本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报财务会计报告。第二十八条本所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第九章分支机构第二十九条本所根据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本所另行制定。第十章解散:010-65150058投拆建议:010-6515884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外大街18号嘉华世纪D座6层电话010-65150058第三十条本所遇下列情况之一,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解散:(一)因情况变化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二)成立期限届满并不再延续;(三)遇有不可抗力,致使本所无法正常运转;(四)其他原因。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市国资委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所。
本文标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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