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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范围第1.1条本规程规定了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权限、责任及检查考核办法。第1.2条本规程适用于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全部过程。第二章引用标准第2.1条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DL/T666-1999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DL/T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58-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T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三章总则第3.1条为了保证风力发电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所有风力发电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第3.2条风力发电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依靠职工群众,发挥安全监察机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贯彻执行。建立健全风电安全生产三级安全网络,全面落实以行政第一负责人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第3.3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规定,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予以制止。第3.4条风电场应有必要的规程制度,包括:《消防规程》、《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实施细则,建立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操作监护制度、维护检修制度等。第3.5条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新参加工作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人员(包括临用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对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外来人员参观考察风电场,应有专人陪同。第3.6条风电场内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所列“引用标准”中相应标准的规定处理。第3.7条风电场升压站的事故处理参照DL/T572的规定处理。第3.8条风电场内架空线路事故处理参加SD292的规定处理。第3.9条风电场电力电缆事故处理参照《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的规定处理。第四章风电场工作人员基本要求第4.1条经检查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例如: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第4.2条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熟悉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第4.3条熟悉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原因和处理方法。掌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第4.4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风力发电技术,提高专业水平。风电场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员工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度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者继续上岗。第4.5条新聘人员应有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上岗。实习期内不得独立工作。第4.6条工作人员应学习紧急救护知识,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方法。第五章风电机安全运行第5.1条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以下条件:第5.1.1条并网风电机主开关出线侧相序必须与并电网相序一致,电压标称值相等,三相电压平衡。第5.1.2条偏航系统处于正常状态,风速仪和风向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第5.1.3条制动和控制系统的液压装置的油压和油位在规定范围。第5.1.4条齿轮箱油位和油温在正常范围。第5.1.5条各项保护装置均在正确位置,且保护值均与批准设定的值相符。第5.1.6条控制电源处于接通位置。第5.1.7条控制计算机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第5.1.8条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现象。第5.1.9条在寒冷和潮湿地区,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的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第5.1.10条经维修的风电机组在启动前,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第5.1.11条新安装调试后的风电机组在正式并网运行前,应通过现场验收,并具备并网运行条件。第5.1.12条风机正式启动前应测量绝缘,并认真作好记录。第5.1.13条风电机正式启动前应进行相序校核,测量电压值和电压平衡性。第5.1.14条在进行超速和飞车试验时,风速不能超过规定数值。试验之后要将风机参数值调整到额定值。第5.1.15条所有风机试验,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第5.1.16条风电机调试期间,应在控制盘、远程控制系统操作盘挂禁止操作牌。第5.2条风电机组的启动、停机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风电机组应设置成自动方式。如果需要手动方式,应按照DL/T666-1999《风力发电场动行规程》要求操作。如需要用远程终端操作启停风电机组,应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第5.3条风电场应按DL/T666-1999《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要求,建立风电机组定期巡视制度,并做好巡视记录。第5.4条运行人员对于监视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负有直接责任。运行人员应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经济损失。第5.5条当风电场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或发生事故时,当班值长应组织运行人员尽快排除异常,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处理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上。第5.6条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原因未查清前,运行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的损坏设备,特殊情况例外(如抢救人员生命等)。若需要立即进行抢修时,必须经风电场主管生产领导同意。第5.7条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由交接双方值长决定,是否继续接班。第5.8条事故处理完毕后,当班值长应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接班薄上。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计算机记录,对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汇报风电场主管生产领导。第5.9条发生事故应立即调查,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坚持“四不放过”。第5.10条风电机控制系统参数及远程监控系统实行分级管理,未经授权不准越级操作。系统操作员设在监控系统中心。系统操作员对于保证系统安全使用和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第5.11条风电场应设立气象站,气象数据要定期采集、分析、贮存。第5.12条风电场应建立风力发电技术档案,并做好技术档案保管工作。第5.13条并网运行风电场与调度之间应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系。第5.14条严禁外来参观人员操作风电机,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风电机。第5.15条在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风电机内或靠近风电机。风电机遭雷击后至少一小时才可以接近风电机。第5.16条风电机受潮会发出沙沙噪杂声,不得接近风电机。第5.17条风电场要做到消防组织健全,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器材设施完好,保管存放符合消防规程要求并定期检验,风电机内应配备消防器材。第5.18条当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当机组发生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该机组机群线开关。第六章风电机维护检修安全措施第6.1条风电机检修人员应按照《风电机检修规程》要求,定期对风电机巡检。电气设备检修,风电机定期维护和重大特殊项目的检修要填写工作票。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通知当班值长,并记入事故抢修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所有维护检修工作都要按照《风电机检修规程》进行。第6.2条维护检修必须实行监护制。现场检修人员对安全作业负有直接责任,检修负责人负有监督责任。第6.3条严禁一个人在维护检修现场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应经工作负责人许可。第6.4条两个人不得在同一段塔筒内同时登塔。工作人员登塔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穿安全鞋。零配件及工具应单独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背在肩上或与安全绳相联。工作结束之后,所有窗口应关闭。第6.5条检修人员如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得登塔作业。第6.6条塔上作业时风电机必须停止运行。带有远程控制系统风电机,登塔前应将远程控制系统锁定。第6.7条打开机舱前,机舱内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构件上或安全带专用挂勾上。第6.8条检查机舱外风速仪、风向标、叶片、轮毂等,应使用加长安全带。第6.9条风速超过12米/秒不得打开机舱盖,风速超过14米/秒应关闭机舱盖。第6.10条吊运零件、工具应绑扎牢固,且应加导向绳。第6.11条进行风机维护检修工作时风机零部件,检修工具必须传递,严禁空中抛接。零部件、工具必须摆放有序。检修结束后应进行清点,如有丢失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第6.12条进行维护检修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第6.13条工作人员在塔上作业时,应挂警示标牌,并将控制箱上锁。检修结束后应即恢复。第6.14条在电感、电容性设备上作业前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设备充分接地放电后方可进行。第6.15条重要带电设备必须悬挂醒目警示牌。箱变和塔筒必须有门锁,门锁应至少有二把钥匙。一把供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箱变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第6.16条检修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照明,升压站等重要场所应有事故照明。第6.17条进行风电机特殊维护检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第6.18条更换风电机零部件,应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第6.19条添加油品时必须与原油品型号相一致。更换油品时应通过试验,满足风机技术要求。第6.20条雷雨天气严禁检修风电机。第6.21条更换风电机叶片应保证足够起吊设备。更换叶片应在风速小于安全风速时。起吊叶片应用专用工具,加护板,并用两根导向绳。工作现场应配备对讲机。第6.22条拆装叶轮、齿轮箱、主轴等大的风电机部件时,应制定安全措施,设专人指挥。第6.23条维护检修发电机前必须停电并验明三相确无电压。第6.24条维护检修后的偏航系统螺栓扭矩和功率消耗应符合标准值。第6.25条拆除制动装置前应锁定风轮,然后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联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联接液压、机械与电气联接。第6.26条检修液压系统前,必须用手动泄压阀等对液压站压力泄压。第6.27条每半年对塔筒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止降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6.28条风电场电器设备应做绝缘试验。第6.29条风电机避雷系统每年检测一次。风电机接地电阻每年测试一次,要考虑季节因素影响,不大于规定的接地电阻值。第6.30条风电机组加热和冷却装置每年检测一次。第6.31条电气绝缘工具和登高安全工具应定期检验。第6.32条风电机安全试验要挂醒目警示性标牌。第6.33条风电机重要安全控制系统要按照《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定期检测试验。检测试验只限于熟悉设备和操作的专责人员操作。第6.34条新安装后的风电机组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以下试验:a、事故停机试验b、超速试验c、飞车试验d、震动试验上述试验应按照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第6.35条远程控制系统通讯信道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保证信噪比、传输电平、传输速率技术指标达到额定值。第七章风电机安装安全措施第7.1条风电机开始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由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安装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设专职安全监督员,安全领导机构职责如下:安全保证体系主管人(责任人)监督体系安全员、监理。第7.2条风电机安装之前要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第7.3条风电机安装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所有桥梁、道路能够保证各种施工车辆安全通行。第7.4条风电机安装场地应满足吊装需要。第7.5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用电措施。第7.6条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性标牌、围栏等安全设施。第7.7条风电机安装吊装设备应符合吊装设备安全系数、必须符L408-91《电业安全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7.8条安装现场应准备常用的医药用品。第7.9条安装现场应配备对讲机。第7.10条风电机安装之前应先完成风电机基础验收,并清理风电机基础。第7.11条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检查吊车各
本文标题:风电场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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