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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中国铝业重庆800kt/a氧化铝项目自备热电站机组调试合同合同编号:中铝渝(调试)2009(001#)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乙方:江西新创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二○○九年十一月第一章合同协议书本合同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西新创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商定并签署。鉴于甲方发包中国铝业重庆800kt/a氧化铝项目自备热电站三炉二机机组调试标段,并通过中标清单乙方为制表单位,其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工期应满足本工程进度,服从甲方工期调整要求。为完成自备热电站机组调试标段的调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中所用术语与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含往来通知);(2)本合同书;(3)中标通知书;(4)合同条件;(5)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6)乙方的投标文件;(7)其他有关文件。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4、考虑到甲方将按下条的规定付给乙方各项款额,乙方特此立约,向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履行服务。5、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项目调试服务,甲方特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的款项。6、本合同一式十五份,正本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副本十二份,乙方三份。本协议书与2009年11月25日,由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订立,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盖章。特此立据。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江西新创电力发展有限重庆分公司责任公司代表人: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02371689013电话:07915241152传真:02371689300传真:07915241152开户行:重庆市建行南川支行开户行:南昌市农行青云谱支行水江分理处帐号:50001260041052500026帐号:319201040000747合同签订日期:第二章合同条件2.1定义及解释2.1.1定义下列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2.1.1.1“项目”是指中国铝业重庆800kt/a氧化铝项目自备热电站工程调试。2.1.1.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履行的服务。2.1.1.3“单体调试”是指单台辅机的试运。2.1.1.4“分部试运”是指从高压备用变受电开始至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对单台辅机的试运及按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2.1.1.5“分系统调试”是指按机务、输煤、除灰、化水等专业划分的最小的系统,对其动力、电气、热控等所有设备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2.1.1.6“整套启动试运”是指机、炉、电等第一次整套启动时锅炉点火开始,到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移交试生产为止所进行的“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2.1.1.7“甲方”是指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2.1.1.8“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甲方委托履行调试服务的一方以及乙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2.2乙方服务范围、内容2.2.1负责本工程的分系统、整套调试。分系统、整套调试范围为中国铝业重庆800kt/a氧化铝项目自备热电站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含除尘系统、除灰渣系统以及公用系统)。公用系统包括:输煤及破碎系统、石灰石粉气力输送系统、炉后循环半干法烟气脱硫及除尘系统、燃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除灰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10KV总配、35KV配电室、泡沫消防系统、主蒸汽系统、给水除氧系统、减温减压器及电站综合管网、高低压厂用电系统、输渣系统等系统调试。2.2.2负责本工程(含公用系统)的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协调、汇总工作。以及在调试过程中出现工艺系统设计问题和设备问题时,乙方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2.3配合施工单位分部试运的调试。2.2.4调试、试验项目内容按《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版,以下简称〈新启规〉)及《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各系统设计特点。2.3工程期限2.3.1调试工期及进度应符合并配合工程施工进度。2.3.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即全面介入本工程,并按工程进度情况提交修改后的调试大纲。2.3.3按《新启规》规定,分阶段该完成的调试项目必须按时完成。2.4进度管理2.4.1乙方应依照与甲方签订的启动试运及调试计划执行,做到科学、合理,满足本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在每次调试前,应先提供“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进度计划书”、“调试人员组织表”,送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查后方可开展工作。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照安全法规工作。2.4.2如有进度延误的情况,乙方应加班或增加人员赶上进度(由此项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如甲方修订调试进度表时,乙方应配合并重新排定计划,不得任意推延工期。2.4.3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的调试计划,并在调试过程中提出下周调试计划。2.4.4乙方应每周按调试计划表、调试进度表的调试项目分别记录工作进度及完成率,按时提报给甲方,经核定后作为实际进度资料。2.4.5乙方应及时检查、督促、协调总体各方试运进度。2.5调试质量2.5.1本工程质量总体目标是:优良等级。甲方及业主有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是对本工程调试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所发出的指令及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执行2.5.2调试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调试项目,在编制调试方案及措施时,要同时提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要求。2.5.3调试单位必须实现启动、调试工作严格按照ISO9002标准科学管理,以确保启动、调试工作全过程安全优质的进行。2.5.4现场调试要按顺序进行,逐步逐项验收,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调试,甲方的同意并不减少调试单位对调试质量应负的责任。2.5.5调试技术质量至少达到以下要求:(1)72+24小时试运达到最新版《启规》、《验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等标准的要求。(2)保护、仪表投入率达到100%。(3)热工自动投入率大于96%。(4)机组及系统的各项指标应达到或优于原设计的要求。(5)72+24小时试运期间,汽水品质达到设计要求。(6)72+24小时试运结束能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7)按照新规程要求,调试单位应保证在机组整套启动时投入全部设备,系统和设施,有关指标应达到设计所规定的要求。2.6调试仪器、仪表、工具及材料2.6.1调试必须的仪器、仪表、工具及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2.6.2调试所需燃油、煤、水、汽、气及药品材料由业主供应,乙方应节约使用。2.7双方职责2.7.1、甲方职责2.7.1.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包括有关设计施工图,设备制造厂设备图及主辅机设备订货技术协议和产品说明书等);2.7.1.2、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2.7.1.3、及时拨付工程进度价款;2.7.1.4、负责对外单位的联系、协调等工作;2.7.2、乙方职责2.7.2.1、履行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中有关调试单位的责任;2.7.2.2、乙方负责组织编写各专业调试方案及整套启动调试大纲、调试方案、调试进度以及调试的安全措施及有关反事故措施等资料;2.7.2.3、乙方根据调试的有关规定做好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整试验验收的各项调试工作,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及调试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并组织检查、验收的日常工作;2.7.2.4、乙方在各项调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发包方提供有关的数据及结论;2.7.2.5、在工程质监阶段,乙方必须提供正式试验报告,并接受质监检查2.7.2.6、乙方应负责施工用各类工器具,并保证计量检定合格;2.7.2.7、负责自身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伤、福利及食宿;2.7.2.8、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等有关手续。2.7.2.9、乙方应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与调度,积极配合发包方管理人员的各项检查;2.7.2.10、乙方施工人员应执行发包方制订的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7.2.1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经常组织安全学习教育,根据施工环境的不同,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作业;2.7.2.12、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发包方关于安全、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2.7.2.13、乙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2.7.2.1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除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外,还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给发包方违约金。2.7.3、其他工作界限划分2.7.3.1、甲方负责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整试验中临时措施的实施(实验测点安装、安装及设备消缺、架子配合)并配合甲方试验。2.7.3.2、调试中发现设备质量问题或元器件损坏,乙方应向发包方及时汇报。2.7.3.3、运行中发现的损坏仪表、设备等由乙方负责拆装。2.7.3.4、负责工程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8职员的提供及更换2.8.1乙方须派投标文件制定的项目经理祝昌贵常驻工地,代表乙方全面负责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项目工作经验丰富等条件。2.8.2乙方应根据调试工作量,严格按本合同《调试大纲》中确定的各阶段提前派驻调试工程师进驻现场;若该人员派遣计划与调试服务范围不符,有漏洞或缺项,应根据服务范围进行调整,并增派相关人员,合同总价不变。2.8.3人员派遣计划应根据工期相应调整,若该计划仍不能满足本工程建设调试需要,乙方应增派相关人员,合同总价不变。2.8.4由乙方所派调试人员健康条件应能适应现场工作。2.8.5如果调试人员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有失职行为,不能胜任本工程调试工作,甲方认为有必要更换人员时,乙方应立即安排一位能胜任调试工作且经甲方认可的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9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2.9.1合同的生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2.9.2更改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2.9.3进一步的建议如果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则乙方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2.9.4延误如果甲方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延误,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延长时间,则相应延长乙方服务时间并酌情增加相应费用。2.9.5撤消、暂停或终止2.9.5.1甲方的通知2.9.5.1.1甲方至少应在48小时前通知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即安排停止服务,并把开支减少至最小。2.9.5.1.2如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或无能力履行时,可通知乙方,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甲方在7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2.9.5.2乙方的通知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至少14日后才可以发出进一步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42日后,才能终止合同。或在其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2.9.5.2.1当在规定的应支付日期40日后,仍未收到那一部分款项时;2.9.5.2.2当根据4.9.5.1.1条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期限已超过60日时。2.9.6各方的权利和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以及各方的责任。2.9.7调试服务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调试任务,且相应机组通过72+24小时后1年内的全部日历日。2.10合同价格及支付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调试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加班费、夜餐费、医疗、安全、劳保、税收及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等风险费用均含在总报价内。合同价款不含超出承包范围内项目、重大设计变更、设备消缺、重大施工方案调整。超出承包范围内的调试项目及重大施工方案调整按《2006年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调试)编制预算,经甲方确认审定后,向甲方按实结算,办理费用追加手续。2.10.1支付2.10.1.1调试启动款的支付在合同签订生效
本文标题:重庆铝厂调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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