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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胜利:法国的民族国家和民族观念论析作者:马胜利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590更新时间:2012-6-139:41:48法国属于典型的欧洲民族国家。历史表明,法兰西民族和国家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长期演变的产物,法兰西与其说是个地理概念不如说是一种政治观念。大革命传统和共和主义理念奠定了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基石。而如今的全球化发展和欧洲一体化的深入,以及移民问题引发的危机对法兰西民族国家观念、社会文化模式和民族认同也提出了挑战。一、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形成法国人有句名言:“我们的祖先是高卢人,我们的祖国是法兰西。”这实际上表明,法兰西民族并不是先天存在,它是高卢原住民和外来的蛮族法兰克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相互融合的产物。(一)国家和民族的形成过程法兰西主要不是个地理的概念,而是一个历史产物,是历史演变的结果。这一观点已是法国历史学家们的共识。法国的民族国家和民族意识的形成始于13世纪初。法王腓力二世(1180-1223)两次击败英国,收复失地,实现了法国的初步统一。法王也不再是虚君,而成为超越其他封建领主的国君。后来,腓力四世(1285-1314)同教皇的斗争更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1302年,腓力四世首次召开三级会议商讨王国大事,与教皇分庭抗礼。1305年,法王将教皇所在地迁到法国的阿维尼翁,使教皇屈从于法王的权威(阿维尼翁之囚)。14-15世纪的英法百年战争进一步加强了法国的民族意识。经过争夺领土和王权的长期斗争,法王查理七世于1453年取得最终胜利。而在抗英救国中英勇捐躯的圣女贞德更成为法国第一个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在此之后,路易十一(1461-1483)强力剥夺了封建贵族的领地,法国专制君主制开始形成。查理八世(1483-1498)兼并布列塔尼后,法国的近代版图基本确立。法兰西民族国家的形成和领土完整为法国的强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专制王权形成后,法国进行了大规模的领土扩张。路易十四南征北战,扩张领土,为法国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弗朗什—孔泰地区和阿尔图瓦地区,征服了梅斯、凡尔登和阿尔萨斯地区。路易十五统治时期,洛林地区被法国兼并。1789年,地中海中科西嘉岛正式归属法国。1860年,拿破仑三世最终又将萨瓦和尼斯地区并入法国领土。于是法国的版图便成为了今天这个样子。因此在法国,“天然疆界”论其实只是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法国历代统治者没有一成不变的信条。近代以前的欧洲国君主为扩张领土而频繁见仗。法国大革命虽把天然疆界论立为一项原则,但它并不能阻碍法国军队把革命和战争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从19世纪中期到二次大战结束,法国领土又发生过多次重大变动。在1789年大革命中,人权宣言把民族(Nation)确立为集体认同,把公民权和民族主权确定为法兰西民族认同的基础。在整个19世纪,共和派坚持强调民族价值,将民族国家化、合法化。经过1830年、1848年和1870年革命和战争,和国派终于把民族国家的观念与共和国结合在一起。第三共和国以法律形式把三色旗、马赛曲和玛丽娅娜[1]确定为法兰西共和国的象征。共和派在具体的法国人之上创造出一个抽象概念——法兰西。对于大部分法国人来说,法兰西不仅仅是共同利益的组合,或操同一种语言的群体,它还是一种更加崇高和超验性的实体。德意志帝国的勃起和统一使法国人感到巨大威胁,也强化了其自身的民族意识。普法战争使法国失去了阿尔萨斯和洛林,收复失地成为激发民族情绪的有力工具。共和派领袖儒勒·费里(JulesFerry)建立起“免费、义务、世俗”的教育制度。遍布全国各村镇的小学承担起向全民灌输共和思想和民族语言的使命。保罗·贝尔(PaulBert)1882年在《论公民教育》中写道:“一国人民需要有崇高的情感,统一的思想,共同的信仰。我们要将对祖国热烈而理智的信仰、崇拜和爱戴灌输到孩子们的精神和心灵中,渗透到他们的血液里。公民教育的使命正在于此。”[2]官方史学家拉维斯的《法国史》对法国人影响极大。作为学校课本,该书有读者数百万人。为灌输臆造的民族国家理念,他提出“法国从史前期便存在于当前的地理范围内。”他还把法国的特性永恒化,指出法国的“民族气质”始终不变。共和派的民族主义教育收到了效果。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全体法国人,甚至包括在战前激烈反战的社会党人和工团主义者都高喊着“保卫祖国!”奔赴战场。二战初期,法国惨遭挫败,法兰西则成为鼓舞法国人生存和斗争的精神支柱。戴高乐主义的特点之一是宣扬“法兰西赋有神圣的使命”,强调法国的独立自主和强国地位。尽管戴高乐深知法国的能力有限,但他不惜通过一系列象征性行为,夸大法国的力量和作用,以使各国相信法国是名副其实的伟大战胜国。[3]2、法兰西的大国梦情结法兰西民族有明显的“大国梦”情结。法国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了高度中央集权的王朝特性和向世界传播先进文明的革命特性。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扩展到整个欧洲。1789年大革命爆发后,拿破仑以武力将欧洲旧制度砸得七零八落。从那时起,法国人心中的大国观念便同历史使命感搀杂在一起。“高卢雄鸡”也成为法国人的象征。在众多法国人眼中,法国不仅超凡脱俗,而且负有神圣使命。浪漫主义史学家米什莱也把法兰西誉为地球的精灵。他在《人民》一书中写道:“假设法兰西灭亡了,全人类的友好联系便会瓦解,造就地球生命的爱情将失去活力,地球将和其他星球一样进入冰川时期。”戴高乐将军对法兰西的神圣更是笃信不移:“我本能地感觉到上天创造法国,如果不是让她完成圆满的功业,就会让她遭受惩戒性的遭难。……但我理智的一面又使我确信,除非站在最前列,否则法国就不能成为法国;唯有丰功伟业才能弥补法国人民天性中的涣散……总之,法国如果不伟大,就不成为法国。”[4]法国人从不愿附和他人,甚至好为人师。不能否认,法国人在内心里怀着一种对人类的责任感。然而,这种民族责任感是一柄双刃剑,它可以促进正义事业,同样也能助长侵略行为。历史上的帝国主义或殖民主义者都曾打着传播文明的旗号欺负弱小民族。法国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确有很多令人羡慕的财富。但它送上门的往往不是最好的,只有到它家里才能找到你所需要的。在这方面,青年时代曾赴法求学的周恩来、胡志明等革命家应当最有感受。既然是“大国梦”,就说明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差距。一百多年来,特别是1870年普法战争失败后,德国的崛起,美国的强大,使法国的强国地位受到挑战。因此,保持大国地位便成为法国外交的重点。从拿破仑三世到戴高乐,法国的外交政策一直旨在恢复大国的光荣。但是,大国地位需要靠“硬”、“软”两种国力的维持。“硬国力”包括人口、面积、工业、金融、军事实力等;“软国力”包括文化、语言、历史因素,以及大国意识。法国维持大国地位所面临的问题是“软国力”有余,而“硬国力”不足。冷战期间,身为“中等强国”的法国曾成功地利用美苏矛盾和联合欧洲来加强自身地位,达到了“用二等车票乘一等车厢”的目的。从90年代起,法国对外战略目标与其实力之间的矛盾开始突出。1989年后世界格局发生的变化给法国带来的挑战似乎更多。当今国际竞争重点在综合国力上,法国在这方面已落在德、日之后;在政治上,法国的地位也趋于下降,其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特殊地位也开始受到威胁;法国核力量的重要性已大为减弱,所以它不得不与北约达成妥协。二、法兰西民族观念的特点1、民族观念的演变18世纪前,民族是指同源群体。根据这种概念,法国应当有法兰西、比加底、诺曼底和日耳曼尼4个民族。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和比利牛斯条约把阿尔萨斯、阿尔图瓦、皮涅罗尔、鲁西戎等也纳入了法国。18世纪至1870年,法国人在民族概念中增加了政治含义:合法要求政权的贵族或平民。为国王效力的历史学家(如HenrideBoulainvelliers)大力宣扬民族伟业,认为贵族源于英雄的法兰克,天生应拥有特权并代表民族。而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马布里(GabrielBonnotdeMably)则认为,被法兰克王国征服后,包括高卢在内的各民族逐渐融入法兰西。从这时起,贵族的民族观念,即血缘和贵族权利论与启蒙思想,即民族同化论便成为两股对立的思潮。卢梭提出社会契约维持社会成员的统一。启蒙思想家把民族视为法国人民的政治表现。在西哀耶斯的《什么是第三等级?》和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中,民族成为资产阶级推翻贵族特权的口号。大革命爆发后,一些在阿尔萨斯拥有地产的德意志贵族因利益受损而提出申诉。这一事件被提到法国国民议会。议员梅兰·德·杜埃的发言表达了新的理念:“在专制主义时期,是条约把阿尔萨斯与法国合在一起。现在,阿尔萨斯人与法国人民结为一体是出于自愿。”[5]由此产生了民族自决权的原则。法国大革命破天荒地向世界宣称:对某一历史共同体的归属应以自愿为原则。1790年7月14日“结盟节”,法国各省都派代表前来巴黎,并在庆典中庄严宣布志愿加入法兰西民族。从此以后,法国人不再有布列塔尼人、普罗旺斯人、勃艮第人之分,他们都是法国人。就连支持法国革命的德意志人席勒、美国人华盛顿、汉密尔顿、麦迪逊、潘恩和巴罗也被授予了法国荣誉公民的称号。因此有历史学家说:“法兰西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它更是一种观念。”法兰西民族统一的大业也是精神力量推动的结果,这种力量表现为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在大革命中被称作“总意志”(源于卢梭的理论)。在法国人看来,如果没有民族意识作基础,民族本身便不可能存在。19世纪上半叶,法国历史学家还依据档案资料为民族国家理念提供依据。梯也里提出,应当用人种而不是气候解释历史特性。他提出,法国贵族源于法兰克,第三等级源于高卢:法国是“一块土地上的两个民族”,后来经过长期磨合才逐步融合在一起。1870年后,德国实现了统一,并占领了阿尔萨斯洛林。法国历史学家、知识分子开始维护民族共同体,鼓吹对德战争,提倡集体意志。民族主义思想家勒南提出,民族的基础是“拥有共同的传承记忆、共同生活的愿望和发扬传统的意愿”。泰纳也强调,“民族特性”在于历史渊源。巴莱斯则提出,民族应当拥有“共同的坟墓”。占主导地位的实证主义史学家则主张“强化民族记忆”。拉维斯把民族视角与科学视角混为一谈,他的《法国史》只写到路易十四时期,目的在于勾画法兰西的统一和强盛,鼓舞法国人对祖国效忠。该书作为官方历史教科书被多次再版。从一战到1980年,法国思想理论界对民族国家问题的讨论有所减弱。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党上台后,“共和传统”被重新用来强化左翼政权的基础。近年来,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的深入使原有的民族国家观念受到冲击;日益增多的外来移民引发有关民族认同的辩论;随着地区经济文化权利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地方分权和权力下方成为法国舆论关注的重点。在这种背景下,法国社会再度兴起了强调民族主权、民族认同和共和传统,乃至主张强化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潮。2、实用主义的选择历史表明,在法国,民族国家和民族意识的形成是政治和思想博弈的结果,这其中也不乏实用主义的色彩。例如在国籍法方面,法国的出生地法以政治观念鉴定公民权,德国的血缘法则以种族标准判断公民权。但这两种方式都旨在满足不同时期的需要。法国1851年制定了较为宽松的移民法,这实际上是为了让更多外国人参军入伍。1918年收回阿尔萨斯、洛林后,法国不但不征询当地居民是否同意改换国籍,而且还驱逐了愿意成为法国公民的德意志人。此外,法国的“公民意愿”标准也从未体现在殖民政策上:殖民地人民只能服从法国的统治。同样,在德国也不总以种族文化确定民族标准。俾斯麦实现的德国统一没有根据民族性的原则,而是由普鲁士君主领导下,根据地域国家的原则而实现的。和法国一样,德国对其他民族(东普鲁士人)实施同化政策也是通过政治手段,即对天主教会展开斗争。在德国,1913年制定的国籍法旨在使在外国居住的德国人保持国籍,以避免人口外流和减少。德国在二战前向东移民时曾依据本土法和血缘法两种标准,而战后则主要依据血缘法确认公民资格,以防止移民涌入。从根本上讲,法国和德国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同化能力不同。自大革命以来,法国比许多国家更拥有吸纳其他民族和向其传播文化的殖民主义能力。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曾说:“所有人都有两个祖国,一个是他出生的国家,另一个则是法国。”法兰西民族国家的框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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