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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撞船事件案例分析人们通常用“一衣带水”形容中日关系,可惜中日之间风波难平,而位于两国交界处的钓鱼岛,更是常常陷入风波里。一、钓鱼岛撞船事件经过2010年9月7日,距离中日敏感日“9·18”还有11天,在中国称为“钓鱼岛”、日本称为“尖阁诸岛”的有争议岛屿附近,日本海上安保厅两艘巡逻船与一艘中国渔船发生碰撞。日方随即控制了这艘渔船,并以日本国内法为依据逮捕了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中日外交战因此事不断升级,直至日本首相菅直人和中国副总理李克强分别表示关注。9月9日,中国派遣渔政执法船前往钓鱼岛海域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中国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9月13日,经中国政府严正交涉,被日方非法抓扣的14名中国渔民安全返国,但船长詹其雄仍被日本扣押。日本海上保安厅表示,如果詹其雄认罪并缴纳罚款,就能很快被“释放”,否则将接受审讯。其中隐含的意思是,中方船长认错且“被释放”等于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而自始至终,詹其雄都坚称钓鱼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9月24日,日本冲绳县那霸地方检察厅当天考虑到对日本国民的影响和今后的日中关系,继续扣押中国船长不恰当,决定以“保留处分”形式放还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二、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日本的态度分析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日在此问题上虽然存在争议,并不时出现风波,但在此次事件爆发前,由于双方都能从维护两国关系大局出发妥善处理,使得这一问题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总体上没有成为两国间的重大外交问题,对中日关系形成严重冲击。然而,此次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却采取了前所未有的举动,先是动用政府所属的海上保安厅巡逻船非法抓扣中国渔民和渔船,继而启动所谓的国内司法程序,以中方渔船碰撞了日本巡逻船触犯了日本国内法为名,非法羁押中方船长。日方的用意就是想通过此类司法实践来强化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主张,强迫中国政府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用日本的国内法来处理中日间存在争议的钓鱼岛纠纷,是日方迈出的非常危险的一步,过去行不通,今后也行不通。日本国内一些人错打算盘,企图通过履行所谓国内司法程序,强化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政治法律地位,这注定是不可能得逞的。三、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我国应对策略的分析日本京都大学教授井上清写过一本书,叫《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历史和归属问题》,其主要内容是中国是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且行使有效管辖的国家。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中方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因此,在此次撞船事件中,中国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一直是坚定的。2010年9月8日早,中国驻日使馆就日方对我船长采取司法措施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但是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继续非法扣押渔船船长,我船长被非法扣押17天之久;9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方对在该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适用日本国内法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决不接受。9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中方已经暂停双边省部级以上交往,中止了双方有关增加航班、扩大中日航权事宜的接触,推迟了中日煤炭综合会议。中国政府严正交涉,中国渔民渔船重回祖国怀抱;中国政府毫不退让,中国坚决维护领土主权;中国政府着眼长远,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符合符合两国利益。四、美国对待钓鱼岛撞船事件的态度钓鱼岛主权之争,绝非仅为中日之争,更牵涉到另一霸权主义国家——美国。殊不知,在这个问题上,美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美国对中日关系的态度是复杂的,既不希望两者走得太近,又不希望两者斗得太过。为了进一步遏制中日关系,美国把“炸弹”埋进中日关系中,这个所谓的炸弹,就是指钓鱼岛归属问题的模糊化。于是就有了美国参与钓鱼岛问题的一幕幕。回顾历史,当台湾为日本所殖民时,钓鱼岛也包含在其中,1945年日本战败以后,把台湾还给中国的时候,理论上也应该把钓鱼岛一并还给中国。但是美国使出诡计,在把琉球还给日本的时候,公然扬言钓鱼岛属于琉球,真是恬不知耻,与日本狼狈为奸,助纣为孽!这无疑是给中国和日本的关系安下了一个不定时炸弹,中日关系随时会因此分歧而恶化,现在终于得到了证实。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之下,可看出钓鱼岛主权之争乃至中日之间的关系的变化,与美国息息相关。1971年06月17日,美日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日本蓄意将钓鱼岛含指其内。翌年5月15日协定生效后,日本便连同冲绳一起,从美国手中接管了钓鱼岛。就这样,经过精心炮制,在美国的“协助”下,日本硬是将钓鱼岛演化成了“自己的地盘”,并与钓鱼岛的真正主人——中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口角。钓鱼岛事件发生后,美日进行联合军演,并将作战对象设想为中国,真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由此可见,钓鱼岛争议的背后包含着中美的战略较量。中日关系在相当程度上是中美关系的投射。美国害怕中国的迅猛增长,顾忌中国势力扩张、挑战其在亚太地区甚至世界的影响力,因而借助日本牵制中国,可谓是居心叵测。此次事件也可看到中美背后的政治角力。事件持续近半月,却在中日美三国在联合国会议期间会面后,日方态度出现180度转变,在短时间内愿意以“中日关系”为考虑,释放中国船长詹其雄。不难想象钓鱼台主权之争是中日小博弈和中美大博弈的微妙关系!总之,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是无可争辩的,不容抹杀,更不容剥夺,任何与此相悖的企图和行为,都将遭到中国政府及中国人民乃至世界各国的坚决抑制和反对。终将有一天,一切无中生有的荒谬言论必会不攻自破,原本属于中国的钓鱼岛回悠然到中国母亲的怀抱,我相信,这一天已为时不远了。五、关于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建议1、回归理性,把法律途径作为解决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根本途径。实践证明,我们之前所奉行的经济手段、抵制日货都是无用之举措,非但不能迫使日本政府退让,反而会使我们自身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武断的发动战争则会把国家置于一种极度危险的境地,是绝对不可取的。而外交途径也由于中日双方政府存在利益的根本对立,没有谈判和合作的基础而变得力不从心。所以在国际法越来越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手段的当今国际社会中,选择法律途径是我们最为理想的解决方法。我国要做的是理性客观得澄清历史事实找到足够的历史证据和国际法依据来佐证我国对钓鱼岛享有领土主权,并且在取得足够法律胜算之后向国际社会请求国际仲裁等司法帮助。2、在解决钓鱼岛问题上加强海峡两岸政府和民众的合作与交流。维护祖国领土完整是海峡两岸政府和民众共同的心愿,也是共同的责任,需要两岸政府和民众的紧密合作。实践证明此前两岸双方各自的保钓措施都因为缺乏必要的配合与协调而显得毫无作用,所以在今后的保钓历程当中海峡两岸应该紧密团结,同心协力,共同向日本施压,维护祖国领土的完整。3、继续大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举措的理解和支持。日本长期以来非法占据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以及野田政府非法购岛事件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我国对日方行为的反对和抗议实属合法的正义之举措,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理解。为此在外交上我国应该极力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友好外交关系,加大力度承担国际义务,树立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从而为解决钓鱼岛问题争取到更多国家的理解和声援。
本文标题:钓鱼岛装船事件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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