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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J1147-2011)(TB10751-2010J1147-2011)1、总则(1)对高速铁路进行了重新定义老标准将200-350km/h统统叫客运专线,新标准将200km/h以下的叫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250-350km/h叫高速铁路。新老标准1.0.2的变化。(2)新标准明确了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三个层次人员的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1.0.3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1.0.9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表3.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中增加了第11条“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表”。表3.4.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增加了施工作业人员质量登记一栏,并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质量登记应按部位和工序分别签名。3.3.1条、3.3.2条对检验批检查内容和检验批合格规定均增加了对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的检查。(3)将标准化纳入标准范畴。11.0.4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等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求。1.0.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施工手段,保证工程质量。1.0.12高速铁路路基填料作为结构物建筑材料,其粒径和特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工厂(场)化加工、集中供应方式。而老标准是“1.0.12路基填料有条件时应作为结构物建筑材料采用集中供应方式”。(4)强调高速铁路软土路基作为质量控制工程。1.0.10程组织施工。因为软土、松软土路基由于地质情况复杂,采用地基处理措施后仍需要较长的沉降观测和评估分析时间。高速铁路软土、松软土路基工程应作为控制工2、术语和符号增加了本标准中采用的符号。3、基本规定(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有所改变。老标准:3.2.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长度小于10km的一段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2基为一个单位工程。2.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3.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新标准:3.2.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2.一个施工单位承担的路基施工范围为一个单位工程。3.相对独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2)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变化。对照新老标准3.2.6条,新标准的划分有如下特点:一是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详细些。二是检验批的划分范围加大了,如地基处理由沿线路纵向≤100m加大到≤200m。三是检验批的单位有的改变了,如混凝土灌注桩由沿线路长度≤100m范围改为按每10根为一个检验批。四是部份检验批的范围减小了,如路基相关工程由沿线路纵向≤1000m改为≤200m。(3)表3.4.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表3.4.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增加了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签字。4、地基处理(1)碎石垫层中对碎石的含泥量标准放宽了。老标准:4.3.4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砾石或3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得超过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新标准:4.3.6采用砂垫层时,应碾压密实。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砾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当设计对砂垫层压实质量没有具体要求时,可检验其相对密度≥0.65)。(2)强夯(重锤强夯)增加了对总夯沉量的要求。4.4.6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每夯一击用水准仪测量夯击点的夯沉量。本条是强夯停夯标准,以保证强夯施工结束后场地变形均匀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减少地基的不均匀沉降。(3)真空预压老标准4.7.4真空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总夯沉量或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满足设计要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间。在新标准中改为了主控项目4.8.11真空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评估通过后方能卸载。检验数量:全部检验。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评估要求分段提供观测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参加,评估单位进行卸载评估。施工单位在满足设计加压量和加压时间后,依然不得随4意卸载。预压卸载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路基沉降是否已稳定、能否满足工后沉降要求等,比较已完沉降量与计算工后沉降,确定是否卸载。(4)堆载预压与真空预压作了同样的改动。(5)砂(碎石)桩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9.8砂(碎石)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2根改为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6)增加了强夯置换。(7)挤密桩部分指标和检验数量发生了变化。明确了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成孔时土的含水率低于10%宜进行增湿改为土的含水率低于12%宜进行增湿。灰土挤密桩所用土的有机物含量由不大于2%改为不大于5%。压实系数抽检由总桩数的3‰改为总桩数的2‰。5桩间土的挤密效果由线路纵向每50m抽样6个点改为每50m抽样3个点。(8)搅拌桩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2根改为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2.3切割桩头应采用截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2.8搅拌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9)旋喷桩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2根改为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3.3切割桩头应采用截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3.7旋喷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6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增加了对工艺参数的检测,4.13.9注浆流量、空气压力、注浆泵压力、钻杆提升速度、转速等参数应符合试桩工艺参数。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检2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查看仪表读数,秒表、钢尺测量。检查施工记录。(10)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2根改为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4.3切割桩头应采用截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清土、开挖基槽、截桩和浇注桩帽或桩顶筏板时,不得造成桩顶标高以下的桩身断裂或者扰动桩间土。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4.8CFG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7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增加了对CFG桩原材料允许偏差的要求,4.14.13CFG桩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4.13的规定。表4.14.13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序号123材料名称水泥、粉煤灰等干燥状态的掺合料粗、细骨料水、外加剂允许偏差±2%±3%±2%施工单位每工班各抽样检验不少于一次复称检验数量检验方法注:1各种衡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4.14.14增加了对桩顶高程的允许偏差,桩顶高程的允许偏差为±50mm。(11)混凝土预制桩施工前沉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2根改为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5.9桩机等专用设备切割。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5.12混凝土预制桩贯截除桩头应采用截入过程中,应记录桩贯入地层时施工设备的反应,核查地8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增加了对电焊接桩的要求,4.15.13采用焊接接桩时,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焊缝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5.13的规定。序号1表4.15.13项电焊接桩焊缝上下节端部错口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焊缝的允许偏差、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焊缝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目施工单位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外径≥700mm≤3mm外径<700mm≤2mm≤0.5mm2mm2mm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满足设计要求>1.0min10mml/1000按桩总数的5%抽样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10根。用钢直尺量焊缝检查仪焊缝检查仪焊缝检查仪观察按设计要求秒表测定用钢直尺量用钢直尺量,l为2节桩长23456789焊缝咬边深度焊缝加强层高度焊缝加强层宽度焊缝电焊质量外观焊缝探伤检验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上下节平面偏差节点弯曲矢高增加了对桩身完整性的检测,4.15.18沉桩后,桩的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预制桩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桩总数的10%,且每一工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检验方法:低应变检测等。增加了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mm,桩位的允许偏差由d/4改为50mm。9(12)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2根改为不少于3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新标准只对钻孔灌注桩和冲孔灌注桩提出了要求,取消了对挖孔灌注桩的要求。对桩身混凝土匀质性、完整性的无损检测由全部检测改为按总桩数的10%抽检。单桩承载力检测由按设计要求数量改为按总桩数的2‰,且每个工点不少于3根抽检,并且不需要设计单位确认。(13)增加了桩板结构(14)增加了筏板(15)岩溶、洞穴处理,增加了对注浆效果的检查。4.20.11注浆结束后,按设计要求选用表4.20.11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检验注浆处理效果(黄土地区不可采用压水试验法)。表4.20.11检测内容与方法表注浆处理对象人为坑洞检测内容注浆充填率波速渗透系数注浆充填率波速渗透系数检测方法1)2)3)4)1)2)3)4)5)钻孔法波速测井法电磁波CT压水试验钻孔法瞬态面波法(覆盖层小于25m)电测深法(处理前后同时采用,两者进行对比)压水试验电磁波CT岩溶检验数量:钻孔取芯及压水试验孔数不少于注浆孔总数的2%;瞬态面波法检测点数不少于注浆孔总数的5%;电测10深法检测长度不少于整治段落长度的10%;不足20孔的注浆工程,检验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点。监理单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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