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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目录一、学校概况篇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概况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徽、校歌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训及其释义二、服务指南篇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医疗保险指南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保险理赔程序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证、校牌管理办法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流程图5、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入馆指南6、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创业园介绍三、管理规范篇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违纪管理处分条例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5、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细则6、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7、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8、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共青团评优推优管理办法9、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10、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1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户籍管理办法1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精品社团评选细则1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规定四、教育教学篇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实践育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五、心理辅导篇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简介2、心理咨询须知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功能室介绍六、党团建设篇1、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员发展工作流程及有关说明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程序一、学校概况篇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概况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是江西省唯一的林业类高职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学校溯源于1953年创办的赣州林业学校。2002年4月,学校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大专层次普通高校,并更名为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7月,被江西省确立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1年12月,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学校现有校园面积813亩,校园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96个,近10万亩实验林场1个,千亩脐橙试验场1个,校外共建实训基地156个。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林业与环境学院、园林与建筑学院、工业与设计学院、商学院、通讯与信息学院、旅游与外语学院、机械与电子学院、汽车学院),开设有43个高职专业。学校拥有国家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建设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4门。学校已基本形成了以林业、生态为特色,集工、艺、文、理、经、管等为一体的,多门类、多专业、多功能的综合办学格局。学校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100余人。近年来,教职工中有400多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0多篇,出版教材或论著200多部,获科研成果100多项。六十载薪火相传、积淀成长,六十载春华秋实、桃李芬芳。环院师生将严守“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谨记“立艺树人”的校训,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发展,为把学校早日建设成全国一流林业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徽、校训、校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徽校徽设计说明:校徽以充满生机和希望的绿色为主色调,寓意我校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各项事业将如同春天般生机盎然,充满活力。校徽主体造型采用同心圆环,似充满动感的车轮,寓意着环境学院滚滚向前的发展态势,象征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坚定信念。外部两圆环之间上半部分为中文行楷学校名称,下半部分为英文校名,标识内圆心设计以方正小篆体的校训“立艺树人”组合而成,表现手法具悠久历史的“中国印”造型元素,寓意学校具有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其下方为我校办学起始年份“195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校训及其释义立艺树人立艺:孔夫子曾倡导“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处世法则,中国古代早就有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之说,当今社会则主張“立艺”是立德、立言、立功之外的第四个不朽。“立艺”基于且高于“立德、立言、立功”,要求广大师生既能在道德和功业上高标卓立,又能在专业学术技能和为人处事艺术上颇有建树。树人:源于《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树人”,追求知识传授与品格塑造相结合,专业教育和思想引导相结合,能力提升和素质培养相结合,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校训“立艺树人”,实为“立德立艺、树木树人”之浓缩。“树木”是林业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和专业特色,“树人”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遍性和根本任务,是办学宗旨和目标。无论是“树木”还是“树人”,都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树木”要经得起风吹雨打的考验,“树人”要经得住社会实践的检验。“立德”意为具有完备的道德人格,也包含与人为善、和谐相处的含义。“立艺”是办学理念和手段,重在培育学生的为人处事艺术。“立艺”与“树人”,前后呼应、相辅相成,既有学校定位、办学特色的凝练和概括,又体现出学校所承载的历史责任和环院精神,既在训导学生,也在勉励教师,还融汇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态伦理精神。二、服务指南篇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医疗保险指南一、学生医保待遇及IC卡使用说明一、学生医保IC卡只限在校大学生校内门诊使用和城区医院住院使用,IC卡内无现金,也不需在卡上充值,卡内只储存有学生本人信息。二、学生看病须持医保卡和学生证到校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原则上由门诊统筹基金补偿80%,其余20%由个人现金支付。如需转诊到校外医院,需经校医院医务人员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其医疗费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门诊医药费用,达到50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8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在校外医院门诊不需出示医保卡,但需带回医院的门诊病历、用药清单和发票等材料返校报销。三、参保大学生因疾病住院的,本人凭医保卡和学生证可到赣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补偿部分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报销,本人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一个结算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15万元。四、学生因实习、寒暑假、休学、意外伤害住院及异地住院或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程序报账,首先应三日内通知班主任或校医院,医药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痊愈出院后携带好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等资料直接到校医院通过医保系统报销。五、学生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三个目录”所规定的范围,超出范围的费用自理,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医药费不予补偿,交通事故、服毒自杀、自残自伤、酗酒、打架斗殴、犯罪行为等所导致的医药费用不予补偿。六、参保大学生报销住院费用,需提供以下报账资料:1、现金发票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3、医保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4、门诊病历复印件、门诊处方复印件5、疾病诊断说明书原件、复印件6、入院记录首页复印件7、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8、住院明细清单9、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证明慢性病申报资料要求:1、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2、出入院记录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均加盖医院专用章)3、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均加盖医院专用章)4、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5、门诊发票原件、复印件6、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7、门诊费用清单原件、复印件二、大学生医保问答1、什么是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集标准是多少?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用于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高额医药费用及意外伤害医药费用。为减轻大学生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大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制卡费5元,由个人缴纳。2、大学生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大学生通过本人所在高校学工处、校医院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高校填写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生证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高校学工处在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内组织填报《赣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电子表格、《赣州市大学生参保登记汇总表》纸质表格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信息转入手续,完成参保登记手续。3、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参保大学生因疾病住院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偿,一个结算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15万元(其中:符合“三个目录”的医药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补偿5万元;5万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居民医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补偿10万元;两者合计最高补偿限额为15万元)。医院级别报账待遇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转统筹地区以外医院起付标准(元)100300500600报销比例90%80%65%55%温馨提示:参保大学生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下(含三次)住院的,执行上述起付标准;第四次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4、大学生如何办理住院治疗手续?费用如何结算?参保大学生因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持本人学生证、医疗IC卡到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补偿部分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报销,按规定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5、大学生如何申报特殊门诊慢性病认定手续?待遇如何规定?费用如何结算?参保大学生患(1)尿毒症血液透析(2)癌症放化疗(3)器官或组织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用药(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6)慢性活动性肝炎(7)支气管哮喘(8)慢性支气管炎(9)艾滋病(10)帕金森氏综合症(11)脑血管意外后长期卧床(12)冠心病心肌梗塞后(13)糖尿病(14)原发性高血压病2至3期(15)精神分裂症(16)肺结核病(17)股骨头坏死(18)痛风(19)血友病等特殊门诊慢性病的,经本人申请,填写《特殊门诊慢性病申报表》,提报患者近一年内三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大学生特殊病种鉴定后,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经认定后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药费按60%予以补偿,与住院补偿一并年度最高限额5万元,参加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超过最高补偿限额以上的医药费用,按90%予以补偿,与住院补偿一并年度最高补偿15万元。大学生凭学生证和医疗保险卡直接到认定本人特殊门诊慢性病的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补偿部分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报销,按规定需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保险理赔程序一、意外伤害门诊治疗应提供以下资料:1、学平险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2、门诊病历;3、门诊发票原件(药费明细清单或处方);4、疾病证明书;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复印双面;6、各种检查项目的报告单;7、道路交通事故须提供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调解书、付费收据复印件,由法院判决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8、理赔申请书(由学工处提供)二、疾病住院治疗应提供以下资料:1、学平险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2、住院发票原件;3、疾病证明书;4、出院小结须加盖公章;5、医疗费用清单;6、申请人身份证一份,第二代身份证必须复印双面;7、确诊检查报告单;8、道路交通事故须提供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调解书、付费收据复印件,由法院判决须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三、死亡索赔须知:1、学平险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2、死亡医学证明;3、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户口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家庭关系证明;5、委托书(如:母亲委托
本文标题: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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