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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物品、危险品、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物品、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实验室物品、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后勤办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申报采购计划。在做采购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采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后勤办将计划报县教育局电教室统一集中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二、实验室物品、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一般都由学校实验室保管及使用。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账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账物、账账相符。2、实验室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把锁、双本账册”。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1、下列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酒精、汽油、乙醛、乙醇、原油、煤油。②易燃固体:红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磷、钠、钾③氧化剂: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铜④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磷酸、氨水、氧化钙(生石灰)2、下列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黄磷(又是易燃品)、苯酚北滩镇中心小学2019年3月
本文标题:小学药品危险品实验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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