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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云谱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制定和完善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1.2目的根据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要求和青云谱区实际,整合现有应急救援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防范体系。通过加强和完善,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善、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对突发事故灾难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1.3工作原则1.3.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2一领导全区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遇到特大、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可以调动全区范围内一切人、财、物力用于应急救援,必要时可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参与应急救援。1.3.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于突发事故灾难发生的时效性、区域性,应急救援工作必须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中央和省、市驻区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自己的主管部门,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1.3.3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1.3.4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不同类型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和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确保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1.3.5平战结合,整合资源。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开展演练活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处置突发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1.3.6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映,及时处置。加3强救援人员培训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映能力,不断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1.3.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贯彻依靠科学抢险救灾的防止,实施科学救援。加强对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1.4编制依据1.4.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相应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2政府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省、市、县各级政府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了要加快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1.4.3客观要求。我区应急救援体系存在诸多局限性,救援力量分散,指挥职能交叉;管理薄弱,反映迟钝;技术装备落后,救援能力差。加之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类重特大生产事故仍有可能发生,尽快制定青云谱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刻不容缓。1.5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所称突发事故灾难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区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有重大社会影响4的涉及生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和生态破坏事故等。1.6应急救援预案总体框架全区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主要由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区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单项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预案构成。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总体框架如下:青云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自然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公路桥梁应急救援预案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预案公路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应急援预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工程应急救援预案民爆物品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51.6.1专项预案。专项预案是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整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的方针、政策、组织机构,救援措施及相关职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思路等,可以清晰地了解全区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体系及预案的文本体系,是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基础工作。1.6.2单项预案。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主要阐述本部门、本行业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管理规定。各单项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1.6.3各生产经营单位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尤其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聘请中介机构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成立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它是全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对青云谱区境内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本区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指令;调动本区力量实施应急救援。2.1.2成立全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受青云谱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委托,具体指挥协调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统一规划本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组建并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分析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业务上接受南昌市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导,6必要时,按照市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调集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跨区增援。组成人员: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发生事故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涉及救援功能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发生事故所在地街办、镇(园)领导2.1.3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它是突发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指挥机构,由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定。成员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区相关部门领导、事故发生地街办、镇(园)领导组成。主要职责:迅速设立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及时向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负责对事态的检测与评估。2.1.4设立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急办),具体承担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2.2组织体系结构描述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通过整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若干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兵把关,各司其职,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和协7同,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2.2.1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按行业共分若干个专业小组。具体名单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另行颁布。主要职责:所从事专业发生事故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遣,调阅事故灾难有关资料,参与突发事故灾难救援的决策,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2.2.2人员抢救组。由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抢救在事故中被困的人员。2.2.3治安保障组: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组成。主要市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区突发事故空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家组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专家组人员抢救组医疗救护组工程抢险组治安保障组物资供应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环境监测组消防工作组气象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8职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2.2.4物资供应组。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临时指定区经济办、物资供应部门、救援物资生产企业领导和事故发生地街办、镇(园)政府领导组成。主要职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2.2.5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区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街办、镇(园)政府领导组成。主要职责:调派运输工具,确保道路畅通无组,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2.2.6工程抢险组。由区城建局、区消防大队和事故发生地街办、镇(园)政府领导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被事故毁损的工地、公路、桥梁、电力等工程的抢修。2.2.7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和事故发生地街办、镇(园)政府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协调组织医疗资源,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紧急施救,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并做好防疫工作。2.2.8气象保障组。由区政府办联系市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2.2.9环境监测组。由区环保局负责。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控制,指导现场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2.2.10消防工作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事故现场,防止爆炸事故发生。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的洗消工作。2.2.11善后处置组,由事故发生地街办、镇(园)政府领导及公安、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会、相关保障机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安抚遇难者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赔偿工作。92.2.12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有关部门、监察局、公安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2.3应急联动机制2.3.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构成全区突发事故空难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重点装备一些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并服从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挥和协调,形成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通过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现代通信信息网络使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
本文标题:青云谱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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