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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梅路(林海公路-康沈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简本建设单位:上海市南汇区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署环评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年7月11建设项目背景1.1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原南汇区),呈东西走向,西起林海公路,东至康沈路,道路全长2.62km。1.2建设的必要性本工程的建设既是浦东新区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的需要,也是完善地区道路基本骨架路网的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周康航大型居住社区的建设,改善了沿线的环境状况。因而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沈梅路(林海公路-康沈路)新建工程建设单位:上海市南汇区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署沈梅路西起林海公路,东至康沈路,道路全长2.62km。沈梅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Ⅱ级,规划红线宽度:林海公路~沪南公路为30m,沪南公路~康沈路为24m。计算行车速度:40km/h。沈梅路(林海公路~沪南公路)机动车道采用双向4车道,沈梅路(沪南公路~康沈路)机动车道采用双向2车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绿化、路灯等。横断面布置如下图:沈梅路(林海公路~沪南公路)横断面布置图(单位:cm)2沈梅路(沪南公路~康沈路)横断面布置图(单位:cm)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3.1项目沿线环境质量现状3.1.1环境空气工程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的要求。3.1.2地表水本工程邻近区域内的咸塘港水质指标中氨氮和总磷指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其他水质指标均达到Ⅴ类水质标准。这主要反映了地表水受有机污染较为严重。3.1.3声环境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见,沪南公路以西路段敏感目标处现状昼夜声级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沪南公路以东路段受沪南公路和康沈路交通噪声影响,昼间声级达到4类标准,夜间声级超标约7~8dB(A)。3.1.4环境振动根据振动监测结果,拟建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处建筑前昼夜振级均能达到交通干线两侧或居民、文教区标准。3.2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3.2.1施工噪声与振动本工程的施工场地局部区域与两侧建筑物距离较近,因此,在施工各阶段场界噪声可能会出现超标,并影响到道路两侧的建筑,特别在夜间,噪声将会影响到沿线第一、第二排建筑。此外,施工运输车对其经过的施工便道两侧均有所影3响,此影响的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本工程建设区域。由此可见,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局部区域影响较大,建议采取控制施工时间,规定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3.2.2施工废水施工期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建筑泥浆水、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这些污染物如随地排放,将会影响周围居民出行及影响市容环境等。随着施工结束,这部分污染将不复存在。3.2.3施工废气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沥青烟气、运输车辆尾气和各种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这部分污染将影响沿线居民日常生活,随着施工结束,这部分污染将不复存在。3.2.4施工固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为个别房屋拆迁、地表开挖等产生的混凝土块、渣土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为普通生活垃圾,数量较少。建设单位将及时进行清运,避免对沿线居民生活带来影响。3.3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3.3.1噪声表工程1.5m高度红线处声级预测结果单位:dB(A)昼间声级dB(A)夜间声级dB(A)路段标准限值2011年2021年2031年标准限值2011年2021年2031年林海公路~沪南公路7066~6870~7372~755562~6466~6968~71沪南公路~康沈路70646870556064663.3.2振动根据预测,工程路段红线处振级各预测年份昼、夜时段均满足交通干线两侧标准;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也均满足所在区域的标准要求。3.3.3废气根据预测,道路两侧红线外CO和NO2污染物浓度均可达标。项目建成后,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4项目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1)要求施工单位在防治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废水和渣土处理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2)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段,并在居民集中区域设置简易声屏障,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运输车对其经过的道路两侧均有影响,此影响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施工场地,须通过控制施工时间、规定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3)石子、黄砂、水泥堆放以及搅拌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制措施;开挖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对堆放的黄沙、开挖的土方、工地地面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应经常进行洒水;用油布覆盖沥青,避免成品运输过程中避免逸散或泄漏,尽量集中铺设,避免受影响范围过大;尽可能缩短作业时间。(4)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各类施工废污水的分类收集处理。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分离后,上清液作为一般废水排放入附近河道或管网,同时施工单位应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建议在施工工地设置流动厕所,由环卫定期收集生活污水,外运处理,不排放入附近河道;水中墩施工时,建议在不影响通航情况下设置围堰,对水中钻孔施工的油污水进行抽取隔油处理,避免油污水直接进入河道,影响水质;对建筑垃圾、渣土、弃土的堆放点进行防渗防漏处理,以免污染物在降雨时随地表径流汇入河道造成污染。(5)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1997.12.14修正)等相关要求执行,减少对项目区域及材料运输涉及道路沿线的居民影响。土方、干泥和结硬水泥人工收集后就地填埋或运至低洼处填埋;施工肥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6)合理选址临时工程,并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外购砂、石料应注意采石场、采砂场的合法性;无法立即回填的土石方要采取临时拦阻措施;较大土石方运动路段的施工尽量避开雨季;渣土处理应遵循《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1997.12.14修正)的相关要求;落实好河流护岸工程,以及植被恢复措施;通过绿化对永久性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减少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7)对动迁所涉及到的居民,建设单位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性质,按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统筹安排。采取措施妥善补偿或安置后,可以将拆迁带来的影响控制在有限范围内。(8)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当地交通、航道管理部门的联系,在有关的交通路口、航道组织指挥交通;在横向交叉路口、相关道路及桥梁等竖以醒目的交通警示牌,设置施工护栏,尽量使施工对居民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在建设前期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对既有管线做好保护或迁移工作,并充分重视管线建设规划的合理性与宏观性;填堵河浜时应注意及时填土平整,并进行不定期的监管及定期疏浚;注意对农田设施调整的时间控制,尽量减少对农业的影响。5项目运营期环保对策措施(1)噪声全线机动车道采用低噪声路面,可以减低道路噪声2-3dB(A);建议红线两侧10m规划绿化带同步建设。加强规划控制,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建集中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工业用地配套设施涉及的需要安静的建筑物尽量安排在后排建设,并根据需要采取建筑防护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如限速等。(2)水环境桥面两侧设置一定高度防护栏或防护网,防止杂物落入桥下;加高加固防撞墙防止车辆冲出桥外。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事故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首先控制桥面上的危险品,通过集水沟用管道收集后专门处理;对油污清除要进行有效围控;完善清污方案清污过程中防止两次污染。(3)生态景观线路应在色彩和造型上与周围环境协调。优化桥梁景观设计。绿化应当因地制宜,注意乔灌草植物配比,加强对乡土物种的应用。工程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4)大气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可有效的抑制废气扩散。5环境评价结论要点(1)本工程的建设既是浦东新区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的需要,也是完善地区道路基本骨架路网的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周康航大型居住社区的建设,改善了沿线的环境状况。因而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2)本项目的施工期噪声和扬尘环境影响较大,本项目建成后以道路交通噪声影响为主。(3)对于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施工产生的固废以及出行影响,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可以缓解,并且其影响是暂时的。(4)在工程采取低噪声路面、建议同步实施红线外10m规划绿化带、加强规划控制、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等等措施后,工程两侧敏感目标居住环境可满足环保要求。
本文标题:沈梅路(林海公路-康沈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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