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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河北省关于编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1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编报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通知》(教财厅函[2011]6号),“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为科学合理制定我省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二期工程的总体意见(一)工程目标和实施重点二期工程的目标是,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继续改善农村(含县镇)初中特别是寄宿制初中的学生校内食宿条件,加快消除“大通铺”、校外租房、学校供餐能力不足等现象,有效满足路途较远学生和农村留守学生寄宿需求,有效改善学校供餐条件。2二期工程的实施重点是民族、边远、贫困地区。(二)建设内容及期限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以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和厕所等学生生活设施为主,兼顾取暖,供水设施,床具、炊具等设备购置。二期工程的建设期,规划为2011-2015年。各市要按相关要求,明确建设任务,编制本市“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确定后,分年滚动实施。(三)实施范围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县,革命老区县及劳务输出大县。(四)资金安排原则二期工程所需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在前期“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了各县(市)建议规划资金额度和中央资金补助额度。中央和地方投资分别安排不同的建设项目。中央补助项目由中央资金全额安排;地方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各地统筹落实;已纳入地方建设规划、未由中央和省级投资安排的项目,均由各地负责落实建设资金。二、关于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3(一)编制原则着眼长远,科学规划。要结合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学生数量变化及流动等各种因素,立足长远,科学制定建设规划,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建设规划要兼顾当前和长远需求,全力避免建成后的校舍出现闲置。要妥善地处理好集中办学与就近入学的关系,避免因学校撤并出现学生辍学等问题。要统筹安排县城、规模较大建制镇、偏远地域的学校建设。严禁借机不切实际地撤并学校或建设“重点校”。突出重点,解决急需。建设内容以学生生活设施为重点,优先解决当前学校最为紧迫的基本需求;视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营养改善的需要,加大学生食堂建设力度。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科学确定各校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力戒不切实际盲目扩大规模。坚持标准,确保安全。建设项目应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实施,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同时满足防御暴雨洪水、防火、防雷击等综合防灾的要求,保障核合安全。统筹兼顾,提高效益。建设规划要与薄弱学校改造、校安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中央或地方实施的其他工程(机制)相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4复建设。各地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改厕、太阳能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积极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材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校园。(二)项目县要求各设区市要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以革命老区县、劳务输出大县(农村留守儿童少年较多的县)作为重点,将农村初中学生生活设施明显不足、且短期内其他渠道投入不足的县,优先选为项目县。项目县要在中央重点支持下,力争到2015年基本解决初中学生生活用房问题,消除“大通铺”、校外租房、供餐能力不足等现象,使学生生活类校舍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要求。其中2004一2007年“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及2007-2010年本工程一期曾经重点支持过的县,遗留问题由地方负责解决,不再作为二期工程投入的重点县。(三)项目学校送选要求1.项目学校应在项目县独立设置的农村普通初级中学范围内送选,可适当兼顾少量初中生较多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原则上不纳入工程项目范围,确需纳入规划的,需附报说明材料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备案。2.项目学校所在地应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力强。项目学校应有比较稳定的生源,且在20年内不会被撤销。人口特别稀少的偏远地区,可在县(市)内集中进行5项目建设。3.根据推测的中长期在校生人数,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进行测算,学生生活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且难以通过调整房舍用途解决学生生活用房的学校,要优先考虑纳入工程建设规划。4.凡纳入建设规划的学校,要预先做好校园布局规划,结合排除危险校舍,按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校园内部或四邻预留有足够建设用地,可以满足学校改扩建项目需求。5.项目学校必须是经校舍场址安全排查后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在洪涝、病险库、淤地坝、堰塞湖、蓄水池、尾矿坝、储灰库威胁以及台风、雷电、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未消除前,一律不得纳入建设规划。6.原属农场、林场、矿山等企事业单位,现已归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农村普通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应一视同仁予以考虑。(四)其他要求1.按上述方案、原则和要求,在原“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摸底需求”的工作基础上,建设规划要测算到县、规划到校、落实到单体建筑。2.在规划阶段,纳入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或由中央专项投资安排,或由地方投资安排,至2015年,不出现未6安排投资的项目。3.建设规划要切实突出重点,项目要区分轻重缓急,排出拟实施的先后顺序,分年度实施。4.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项目“代建制”,并将相关工作方案连同建设规划一并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备案。(五)相关工作程序各地建设规划文本,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见附件)共同完成,经市政府同意后,由两部门联衔,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同时报送使用“农村义务教育工程管理软件”(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网站下载专区)生成的系统数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将审核各地报送的建设规划并以适当方式确定各地项目学校名单。凡因规划编报不及时、申报材料不实、前期调研不充分、建设规划不合理等未及时通过审核的市,暂不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投资。附件: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7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一、现状分析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在充分调研本地区项目县现有学校数、学生数、寄宿生数、学生生活用房情况等重要指标的基础上,就2015年(近期)和2030年(中长期)项目县和项目学校学生生活类校舍指标需求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二、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提出建设规划总体目标,测算出2011-2015年本地区按项目县平均的主要指标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学校数、校均规模、学生在校寄宿率、生均生活服务用房面积、生均食堂面积、生均厕所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体育场地达标率等指标值以及预期的受益学生人数。明确本地区项目县数和学校数,测算建设总规模。三、建设规模及投资安排明确分县项目安排情况,对所有建设项目按拟开工时间进行总排序。
本文标题:河北省关于编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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