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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物摄影用光的特点照明光静物摄影的被摄物体是静止的,因而可以任意选择做需要的布光方式,以完成创作构图的艺术造型效果。例如,用柔和的照明光表现物体的细腻质感;用逆光照明产生高光,渲染气氛;用束光照明,突出主体;用从光窗射入的自然光照明,产生自然、真实的效果等。在摄影室内进行灯光静物摄影时,其光线类型大致上可分为主光、副光(辅助光)、轮廓光(装饰光)、背景光、顶光、地面光等几种。在一般情况下,通常只采用二至四种光线类型。逆光照明主光、轮廓光主光光影紊乱在布置各种类型的光线时,切忌一下子将所有的灯光都照射到被摄对象及其背景之处,这样势必造成光影紊乱,不易调整,特别是初学者,更应该避免这样做。光影紊乱布好主光正规的布光方法应该是十分注重布光的先后顺序。首先要重点布好主光,因为主光是所有光线中占主导地位的光,应该布在主体物的最主要的部位上,主光布好以后,其灯位就不再轻易移动。布置副光时,副光与主光之间的光比要掌握适当,一般以1:4为宜,副光的灯位一般都安排在相机附近,灯的位置应该适当高些,使被摄对象的投影尽量低些,落在画面之外,不致影响背景的美感。主光与副光主光、副光、轮廓光副光步好以后,根据需要再布轮廓光,轮廓光的灯位一般都在主体景物的左侧或右后侧,布光时要注意是否有部分光线射到镜头表面。一经发现,就应设法遮去这部分光线,以免产生暗光。轮廓光布好以后,按拍摄需要,再依次布背景光、顶光或地面光。等到所需要的光全部布好以后,再纵观全局,作一些必要的细微的调整,这种有主有从,有先有后的布光顺序,往往能提高工作效率,获得较佳的布光效果。顶光与背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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