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防爆电器基础知识:名词术语2008-9-13防爆电气设备: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薄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含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防爆型式: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而对电气设备采取各种专门措施的型式。电气设备类别:根据电气设备使用的爆炸性环境而划分的类别。注:GB3836将防爆电气设备划分为两类: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这类设备再划分为几个级别。最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或电气设备的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温度组别: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划分的组别。引燃温度:可燃物质以气体或蒸气形态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在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在爆炸上、下限之间的可燃性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基本防爆型式2008-9-11(1)隔爆型“d”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设备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闭在一个外壳内,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参见GB3836.2标准)。把可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使设备内部空间与周围的环境隔开。隔爆外壳存在间隙,因电气设备呼吸作用和气体渗透作用,使内部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其发生爆炸时,外壳可以承受产生的爆炸压力而不损坏,同时外壳结构间隙可冷却火焰、降低火焰传播速度或终止加速链,使火焰或危险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隔爆间隙点燃外部爆炸性环境,从而达到隔爆目的。隔爆型“d”按其允许使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种类分为I类和IIA、IIB、IIC类。该防爆型式设备适用于1、2区场所。(2)增安型“e”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的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内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现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它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参见GB3836.3标准)。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结构上,通过采取措施降低或控制工作温度、保证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增加绝缘效果以及提高外壳防护等级,以减少由于污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潮气进入等措施,减少出现可能引起点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设备正常运行和规定故障(例如:电动机转子堵转)该类型设备主要用于2区危险场所,部分种类可以用于1区,例如具有合适保护装(3)本质安全型“i”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设备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由在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ia”等级电气设备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故障和任意组合的两个故障条件下,均不能引起点燃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b”等级电气设备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故障条件下,不能引起点燃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参见GB3836.4标准)本质安全型是从限制电路中的能量入手,通过可靠的控制电路参数将潜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点燃规定的气体混合物能量以下,导线及元件表面发热温度限制在规定的气体该防爆型式只能应用于弱电设备中,该类型设备适用于0、1、2区(Exia)或1、2区(Exib)(4)正压型“p”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是一种通过保持设备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压力的措施来达到安全的电气设备(参见GB3836.5标准)。正压设备保护型式可利用不同方法。一种方法是在系统内部保护静态正压,而另一种方法是保持持续的空气或惰性气体流动,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两种方法都需要在设备起动前用保护气体对外壳进行冲洗,带走设备内部非正压状态时进入外壳内的可燃性气体,防止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混合物。这些方法的要点是监测系统,并且进行定时换气,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该类设备按照保护方法可以用于1区或2(5)油浸型“o”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浸在油内(保护液),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参见GB3836.6标准)。这是一个主要用于开关设备的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或2(6)充砂型“q”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保护型式(参见GB3836.7标准)该防爆型式将可点燃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导电部件固定并且完全埋入充砂材料中,从而阻止了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传播,使之不能点燃外部爆炸性气体环境。通常它用于Ex“e”或Ex“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或2(7)“n”型防爆电气设备该类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也不大可能发生引起点燃的故障(参见GB3836.8标准)“n”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即指设备在电气和机械上符合设计规范并在制造厂规该类型电气设备仅适用于2(8)浇封型“m”浇封型防爆型式是将可能产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分的电气部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参见GB38369标准)采用浇封措施,可防止电气元件短路、固化电气绝缘,避免了电路上的火花以及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引燃源的产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状况下的表面温度。该类设备适用于1、2(9)气密型“h”该类防爆设备型式采用气密外壳。即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进入设备外壳内部。气密外壳采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这种外壳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证永久气密性(参见GB383611标准)该防爆措施属于“n”型防爆措施范畴,GB3836.11已被GB3836.8—2003代替。(10)特殊型防爆电气设备“s”指国家标准未包括的防爆类型式,该型式可暂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并经指定(1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是采用限制外壳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点燃(参见GB12476.1标准)。该类设备将带电部件安装在有一定防护能力的外壳中,从而限制了粉尘进入,使引燃源与粉尘隔离来防止爆炸的产生。按设备采用外壳防尘结构的差别将设备分为A型设备或B型设备。按设备外壳的防尘等级的高低将设备分为20、21和22级,例如DIPA20、DIPA21、DIPB20和DIPB21等。该类型设备按照等级适用于20、21或22在平常实际使用中可能很容易的看到,许多防爆电气产品在一个产品中就采用了多种防爆保护方法。例如,照明装置可能采用了增安型保护(外壳和接线端盒)、隔爆型保护(开关)和浇封型保护(镇流器)。这样能够使制造商采用最适用的复合防爆保护方法。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产品铭牌上列出采取的防爆方法的顺序将往往告诉用户产品的结构,如一个产品被标识为Exde,则极可能为隔爆型而其中带有增安型部件。另一个产品被标识为Exde,则极可能不是隔爆型外壳(例如不锈钢或强化聚脂玻璃),而带有隔爆开关或部件安装其中。两种产品可能均适用于1区,但它们是使用不同的防爆保护措施达到同样的目的。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所了解信息,来选择可提供在费用、性能和安全方面达到最佳平衡的防爆型式的产品。防爆电器基础知识:防爆标志2008-9-11产品防爆电气设备按GB3836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气体组别)+温度组别1.防爆型式根据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油浸型、充砂型、浇封型、n型、特殊型、粉尘防爆型等。它们的标识如表1所示。表1防爆基本类型防爆型式防爆型式标志防爆型式防爆型式标志隔爆型Exd充砂型Exq增安型Exe浇封型Exm正压型Expn型Exn本安型ExiaExib特殊型Exs油浸型Exo粉尘防爆型DIPADIPB2.IIIII类隔爆型“d”和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又分为IIA、IIB、和IICA型尘密设备;BA型防尘设备;B3.气体组别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越大,其危险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可用最大试验安全间隙表示。同时,爆炸性气体、液体蒸气、薄雾被点燃的难易程度也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点燃电流比表示。II类隔爆型电气设备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进一步分为IIA、IIB和IIC类。如表2表2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与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之间的关系气体组别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最小点燃电流比IIAMESG≥0.9MICR>0.8IIB0.9>MESG>0.50.8≥MICR≥0.45IIC0.5≥MESG0.45>MICR4.温度组别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组,使得对应的T1~T6组的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能超过对应的温度组别的允许值。温度组别、设备表面温度和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如表3表3温度级别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可燃性物质的点燃温度[℃]T1450T>450T2300>300T3200>200T4135>135T5100>100TDstyle=BORDER-RIGHT:#ece9d8;PADDING-RIGHT:0.75pt;BORDER-TOP:#ece9d8;PADDING-LEFT:0.75pt;PADDING-BOTTOM:0.75pt;BORDER-LEFT:#ece9d8;PAD防爆电器基础知识:危险场所划分2008-9-11根据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气体场所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0区: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1区:1区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典型应用场所。2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现也只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2个小时。粉尘场所分为三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1区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防爆电气产品的安全使用应从危险场所的正确分类开始2008-10-201.防爆电气产品的安全使用是和产品安全性能同等重要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涉及防爆电气安全的国家标准,主要是防爆电气基础标准(国标GB3836系列为主的制造检验标准)和防爆电气产品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主体是产品制造企业和防爆电气产品质检机构。但是防爆电气产品在危险场所使用能否确保防爆安全,不仅有赖于设计制造和检验部门提供高防爆安全性的产品,而且有赖于产品用户部门的安全使用。性能质量再好的防爆电气产品如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起到防爆作用,甚至可能成为危及安全的可怕杀手。许多惨痛的爆炸事故都
本文标题:防爆电器基础知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816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