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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措施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2011年以来,在社会资金整体偏紧的情况下,民间借贷“量价”有所走高,“危机”日渐显现,“转嫁”风险与日俱增,作为银行,如何有效识别信贷客户是否参与民间借贷,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乃为当务之急。一、民间借贷产生的危害对于企业而言,在正规金融渠道难以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迫于经营压力,一些小企业就会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进行高成本融资,这也是民间借贷市场长期存在、小企业屡屡深陷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当看到,作为正规金融体系的衍生物,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益补充,其合法性、合理性应当得到承认。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民间借贷市场的高利率化和投机化倾向日益严重,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已经成为小企业的“毒品”,吞噬着小企业的肌体。2011年浙江惊现“跑路潮”,一年因高额融资成本而跑路的小企业超200家,9个月消亡2.5万家企业。对于银行而言,如果未有效识别信贷客户是否参与了民间借贷,而与其发生了信贷业务,无论企业是民间融资的接受方还是受让方,均给银行的信贷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因民间借贷的特征即是高息借贷,企业在付息或收息方面所付出的精力远远大于经营发展,引发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出现风险隐患、更有甚者产生声誉风险。2013年2月初,陕西省的张孝昌民间融资案案发,部分散户聚集广场向安2全脱身的大户讨要投入的资金,大户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神木支行。此事件给整个银行业敲响了警钟,严重影响了借款银行声誉风险,从而防范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成为银行信贷管理的重中之重。二、小企业民间借贷的识别方法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民间借贷又具有隐蔽性,如何识别信贷客户是否参与民间借贷却有难度,但也有其内在规律性。现初步形成“四看法”,即看账目、看往来、看老板、看动机。(一)看账目、五比对一是比对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既有银行融资规模,同时查清是否有正常的信托、应付款、应收款等,根据其经营状况,判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如该数额远远大于或小于银行负债、商业银行信用总额,主要股东又不具备提供超出资金的实力,则企业可能参与了民间借贷。二是比对应收应付与生产状况。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余额较大,或有大额进出,与企业规模不相匹配,应根据明细,深入了解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应收应付账款科目金额较大,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应核查企业是否将应计列入其他应收、应付科目列入此栏,以此规避银行对大额暂借款的调查。三是资本公积与发展进程。资本公积与企业财富积累经历应保持一致,如果企业实收资本较小,而资本公积迅速增加,或无故提高资3本公积;或大额、连续增资,应对其来源进行审核,防止一些民间借贷以增资入股形式参与。四是比对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根据查明的企业银行融资总额,匡算出所需财务费用,如果其存在大的差额,要求企业做出解释,若其无法提供合理证明,则可能将支付民间利息或收取利息计入其中。五是比对管理、销售费用与经营状况。根据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数量、销售模式、薪酬制度等,结合该类企业费用的行业平均水平,匡算合理的管理、销售费用,如其明显高于同业,或与实际不符,要核查是否将民间借贷成本违规计入此科目。(二)看往来、五关注一是关注关联关系。一些参与民间借贷的企业往往通过设立关联企业,来掩盖民间其行为。除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关联信息外,还可通过如下方式:如企业主对企业重大事项是否了解、同业资金往来是否频繁等。二是关注交易对手情况。通常情况如其交易对手应与其有上下游关系。如交易对手中存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主体,或在银行账户中含有“证劵、基金、期货、房地产、投资、担保”等的借方交易,则有可能参与了民间借贷。三是关注规律性资金进出。企业银行账户存在整笔划款、但并非划给上下游企业或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银行贷款到期前几日有资金划入划出。4四是关注异常交易行为。一些企业为规避银行调查,可能将民间借贷伪装成贸易关系。一方面伪造商业合同及其他交易资料,制造采购或销售假象进行资金往来;再者尽管企业实施了交易行为,但不符合商业规律,如从其企业购入商品再转手出卖,中间几乎无利差;再如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且价格不公允等。五是关注涉诉和抵押信息。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站,可查询企业设计民间借贷诉讼及被执行信息。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如有曾抵押给担保公司等融资性机构的记录,有可能也参与了民间借贷。(三)看老板、五了解一是了解企业主投资理念。与企业主交谈中询问其对于投资等的看法,观察其态度和认识。向同业特别是竞争对手询问其对企业主投资倾向的看法。如果企业主行事激进、投机心理较重,热衷于参与高风险行业,则可能将企业周转资金挪用于投机行为。二是了解企业主从业经历。调查企业主财富积累过程,看其目前对企业的投入情况和企业运营情况是否相称,是否存在炒房、炒原材料、炒股票期货等投机行为。了解其是否曾经有在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任职的经历,是否在这些机构有股权投资。三是了解企业主人际关系。向有关群体询问,核实企业主亲属及交际圈中是否有从事民间借贷者,交谈过程中如发现企业主对民间借贷市场利率、渠道、手续等情况很熟悉,则可能与民间借贷市场关系密切。5四是了解企业主生活习惯。如企业主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应予以高度警惕。如发现企业主经常出入高档场所、频繁换车、购买奢侈品等,但消费水平明显超出其收入水平,要分析其资金来源是否参与民间借贷。五是了解企业主异常动向。密切关注企业主个人及其亲属资金动向,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如企业主及其亲属、财务人员账户中大额或定额资金进出频繁,则有可能参与了民间借贷。(四)看动机、五分析一是分析企业行业前景。如果企业从事“两高一剩”、“十一小”或国家命令禁止的限制类行业;或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较低且有走下坡路的趋势;或行业资金回收周期长、经营性现金流偏弱,此类状况往往出现资金链紧张而参与到民间借贷中。二是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结合财务报告、水电费、纳税申报表等信息,摸清企业原材料、人力成本、存货、回款等情况,计算其现金流是否能支撑正常生产经营,能否满足银行贷款本息等。核查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状况,如销售额、利润等出现大起大落,现金流起伏较大,则参与民间借贷的可能性也存在。三是分析企业投资状况。高度关注偏离主业跨行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的企业,尤其关注对外投资抄起净资产50%的企业,一旦亏损将严重影响资金周转,转而寻求民间借贷。四是分析企业资金变动。涉及民间借贷的企业一般资金不宽裕,银行活期储蓄留存资金很少。如其在所在融资银行的总存贷比小于610%,说明其资金面较为紧张,客观上存在参与民间借贷的可能。如其账户虽有一定存款,但不断减少或出现异常变动,也应予以关注核查,同时其存在短贷长用、应收账款回款不理想,往往也伴随资金紧张。五是分析企业异常情况。走访企业中,如发现经常有人出入要账,可能为民间融资债权人。如企业办理业务时有人跟随,也应引起高度关注。此外有的企业在申请授信时有比较明确的时间要求,如表示“最好在某日期前能审批或放款”,可能需要贷款用于归还民间借贷。三、防范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措施为使银行信贷资金用途合理运用,从而形成银企双赢,应从贷前、贷中、贷后三阶段及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贷前环节:贷款调查要通过“望、闻、问、切”,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成本、原材料价格、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根据贷款用途分析其现金流量和还款来源,根据现金流量来确定贷款期限、金额和担保方式,尤其是调查清楚客户资金回笼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全面了解客户相关资信和客户的信贷需求。检查自身员工是否与借贷企业内外勾结,把信贷资金“转手”放高利贷。是否存在对企业风险识别能力不足或难以甄别。如,贷款采取“受托支付”,但借款公司与受托支付方勾结,甚至与受托支付方的更下游环节勾结,提供虚假进货合同等假票据,合谋从银行骗取信贷资金。企业的订单签订情况,以防银行信贷资金盈余,将从源头控制其流入民间借贷的途径。7贷中环节:贷款审批后支用前,审核人员应仔细核查授信条件落实情况,签订《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审核意见书》,根据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之规定,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走款方式,审核支用材料,核查合同、发票的真实性,确保银行信贷资金有的放矢,必要时可向贷款下游客户进行印证。贷后环节:要格控制贷款用途,严禁企业挪用贷款。一是贷款客户在支用贷款时,信贷经办人员应填写贷款使用情况明细表,并作为信贷档案材料保管。贷款按计划支用完毕后,信贷经办人员需书面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报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归入信贷档案。二是加强贷后检查。关注企业财务变化,强调信贷经办人员下户检查时要对贷前认定的企业财产进行检查,对新增加或减少的财产要及时进行补充认定,同时对认定财产的增减变化做出书面记录,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同时,要加强对贷款保证人的检查,明确检查书面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要求。三是加强财务分析。要重点加强企业应收款项、存货、大额短期投资、占净资产比例较大的长期投资、无形和递延资产、利润构成和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或有事项等的分析,并且要具体规定分析的内容和方法。四是信贷经办人员岗位发生变化时,办理企业财产检查认定结果的核实交接手续。制度建设:一是做好“三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存在的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员工举报、媒体披露、舆情监测等多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甄别处理、快速反应和及8早介入,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二是切实加强银行员工管理,严把准入关口,不断提高“免役”能力,防止“带病上岗”。健全约束机制,高度关注基层机构管理人员、客户经理等员工的日常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多形式加强员工金融与法律知识岗前培训,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三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做到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诫到位、整改到位,重视后续跟踪和整改,堵塞管控漏洞,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二是筑牢“三道防线”。建立借款人、经营责任人、客户经理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通过《贷款用途声明书》的方式,确认客户已了解贷款的使用要求及用途限制,进一步强化其守约意识。将贷款申请、审批、放款核准、作业监督、贷后管理等环节已纳入系统管理,实现贷款业务的受托支付、实贷实付全流程控制,各司其责,层层把关落实,提高贷款资金受托支付执行比例。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客户经理离职应进行风险检查,且与客户面对面核对,核查其经办贷款资料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抵押物估值是否合理、是否用于正常经营活动。三是遵守“三个办法”。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规定,贷后管理使用《贷款用途跟踪卡》重点监控贷款资金流向,防止用于参与民间高息借贷的等非法融资,防范贷款风险。严格对照贷款新规,坚持深入核实贷款用途、流向和强化联动监控,加大查处力度和监控问责力度。对申报授信的新客户要加强贷前调查,利用征信系统和信贷管理系统,调查了解客户信息,把贷前工作做得更细。贷款审批严9把准入关,同时,加强监督企业贷款流向。加强贷后检查,坚持联动防控,不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不帮借款人采用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对充当客户融资中介、参与民间中介融资等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五是坚持“三大排查”。一是开展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风险排查,排查是否存在银行员工参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及各类投资理财类公司等机构进行的民间借贷活动;排查员工是否参与高利转贷、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二是开展信贷项目转嫁风险排查,从转嫁风险的环节传递上入手,查是否存在被个别企业利用,将贷款资金投入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差;是否被担保公司利用,充当担保公司低息资金来源;是否授信客户为参与民间借贷的企业或个人担保,间接影响银行授信资金安全;是否正常的抵质押贷款业务被民间借贷者利用成为民间借贷资金的血库;是否通过从企业借到承兑汇票,到银行进行贴现后,将贴现资金用于发放高利贷。三是开展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排查。加强柜面
本文标题:防范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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