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F
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主高效地学习和个性化发展,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切合分院实际、有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西安欧亚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一)第二课堂适用的年级及其内涵1.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在册本科学生。2.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二)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四方面:第二课堂活动分为四个板块,分别为学术发展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三)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国际、亚洲、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2.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3.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具体如下:1.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学校、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2.国际、亚洲、国家、省(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3.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项目;4.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5.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6.经学校认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7.经学校认定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项目;8.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9.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根据《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西欧教字[2012]8号)规定,本科学生在完成通修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开放选修课程学分外,必须修读第二课堂至少4个学分方能毕业,第二课堂活动成绩记入学生档案。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后,方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以学生发展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2.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学分认定原则上谁组织谁认定。3.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实践类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起止时间、实践内容、实践效果及表现并按照分类由组织部门提供参考分值)向所在班级申报,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后认定其分值并公示。4.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5.学院根据自身发展及学生培养可调整课外活动内容,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科技创新学生课外从事的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一)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学术研究成果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等。2.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为准。3.发表学术研究成果要讲究真实性和诚信,杜绝抄袭他人论文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经调查取证确实,学校将严肃教育批评,第二课堂课程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并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4.本科生发表论文所得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计分办法详见下表:项目获奖名称和等级分数论文省级以上公开纸介媒体第一作者2分西安欧亚学院学报或校外公开纸介媒体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及以下,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减半记录(二)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比赛1.学科竞赛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包括国际级、亚洲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竞赛项目和学院(系)的基础或专业课程竞赛和实验竞赛等。2.在同一学年中,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奖项和第二课堂活动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等级奖和第二课堂活动分数,只能计取获得最高级别奖项的第二课堂活动分数,不得累加。3.第二课堂活动分数学科竞赛计分表项目级别要求分数备注学科竞赛国家级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2分同一学年,对同类比赛,只计取最高分数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单项奖、鼓励奖或优胜奖1分参赛奖0.5分省(部)级、学会(协会、行业等)级、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1分单项奖、鼓励奖或优胜奖0.5分校级、分院级一等奖及以上1分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0.5分(三)参加讲座报告、讲座类,3次以上。本分院组织的,签到并撰写1500字以上心得记0.2分,心得可发稿记0.3分;其他分院或学生组织组织的,写1500字以上心得记0.1分。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出具证明材料,最高每学年不超过4学分。第二章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1.第二课堂活动分数文体竞赛计分表项目级别获奖等级或排名分数文体竞赛国家级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2分单项奖、鼓励奖或优胜奖1分参赛奖0.5分省(部)级、校级、地市级一等奖(设置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或第1—3名1.5分二等奖(设置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5%)或第4—6名1分三等奖(设置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0%)或第7—12名0.5分2.校运动会项目获奖等级或排名分数方阵(包括团体操)第一名0.5分第二名0.3分第三名0.2分参与者(未获前三名)0.1分单项团体项目第一名0.8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0.3分第四至八名0.1分3.校级系列比赛(篮球赛、辩论赛等)获奖等级或排名分数第一名1分第二名0.8分第三名0.5分参赛奖0.2分辩论队所有参赛队员比照获奖名次计学分4.心理健康月级别获奖等级或排名分数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参赛奖0.2分5.宣传稿件发表发表媒体分数学校主页、校团委、校报0.5分发表于院刊、学院主页0.3分运动会通讯稿高质量20篇0.2分第三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1.公益类社会实践活动获奖级别获奖等级分数校外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校内参与0.2分完成结项报告、但未获奖的实践队,均计0.2分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获奖级别分数校外1分校内0.5分2.课余专业社会实践:个人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分院定点实习基地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交相应的实践报告和单位实践证明。2周以上,个人提交1000字以上报告,填写《金融学院实践项目落实单》并加盖实践单位印章,加1-2分。3.假期社会实践:个人利用寒暑假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返校后提交相应的实践报告和单位实践证明。专业实践,20天以上,出具证明,个人提交1500字以上报告并加盖实践单位印章,加1分;非专业实践,20天以上,出具证明,个人提交1500字以上报告并加盖实践单位印章,加0.5分。第四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一)社团运营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团活动和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学生会)管理实践。1.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组织,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得0.5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组织,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可得1分;被评为全国级优秀学生组织,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可得1.5分。同一学年,对同一学生组织骨干只计取最高分数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2.担任学生干部(团、学、社、班级)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学校或上级部门评价,评为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可获得0.5分;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可获得0.8分;同一学年,对同一学生组织骨干只计取最高分数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二)志愿服务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校内外志愿服务,包括青年志愿者、校区服务、校区治安、校区环境保护、招生宣传咨询、学校礼仪文化、对外交流宣讲、心理健康、专业服务等各种公益性服务活动项目。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单位出具证明、出勤记录或证书,服务时间累计至少3周以上,可获得0.5-2分。用人单位认定,同一学年限加分一次。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单位出具证明、出勤记录或证书,服务时间累计至少3周以上,可获得0.5分。用人单位认定,同一学年限加分一次。第五章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1.通识类:第四学期之前(不含第四学期)参加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含425分):1分;第六学期之前(不含第六学期)参加cet6考试成绩达425分(含425分):2分。参加国家统一技能考试(如IT认证、英语水平测试等),并获得合格证书,计0.5分。同一学年,对同类培训或考试只计取最高分数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2.专业资格证书列表类别资格证书考试科目数量或级别学分金融投资专业银行从业资格证书2门一科一证2证1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门一科一证2证1分期货从业资格证书3门1分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2门0.5分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2门0.5分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2门0.5分外汇交易员资格证书2门1分黄金分析师资格证书2门1分统计专业统计师初级1分中、高级2分调查分析师初级0.5分中级1分高级1.5分软件认证(SPSS、SAS等软件认证)初、中、高级1.5分项目数据分析师理论/实操考核1.5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门0.5分与经济管理类有关的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3门1分经济师初、中级0.5分本办法从2013年9月起开始试行。本办法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附件1:金融学院社会实践项目落实单附件2:第二课堂认定项目申请表附件3:第二课堂学分申报表西安欧亚学院金融学院2013年11月25日
本文标题: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F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836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