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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管理制度1、目的为后续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项目。3、职责规划发展部:制定项目初步意向书;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各项目部:严格落实制度;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4、内容4.1项目立项管理(核准项目)4.1.1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规划发展部结合生产布局状况和市场预测等进行调查分析后报集团主要领导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4.1.2在立项决策过程中,由规划发展部向公司提交拟建项目初步意向书,得到批复后,成立项目部,并由集团领导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4.1.3项目负责人寻找咨询单位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场地选址报告和环评、安评、能评等报告,规划发展部负责本埠拟建项目的报批,项目部配合;子公司项目自行组织报批。4.2项目设计管理4.2.1项目部委托设计单位拟定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4.2.2项目部将施工设计图送设计审查部门进行抗震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4.2.3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施工图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纪要。对扩建项目的设计、图纸会审,邀请生产技术人员参加,提供合理化变更建议。4.2.4根据所形成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部要及时办理包括取水、排水、用电、土地、交通、消防等在内的各类报批手续。4.3项目设计审查管理4.3.1图纸会审管理4.3.1.1图纸会审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4.3.1.2图纸会审前,各专业应先对图纸进行熟悉、分析、消化、理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院取得联系,予以解决。4.3.1.3图纸会审过程中,如涉及工程量变更,在图纸会审记录表中填写清楚,并另填写工程变更单或其它书面文件,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4.3.1.4图纸会审记录及会审的会议纪要由各专业负责人和设计院代表二人签字,签字要及时,严禁日后补签。4.3.1.5图纸会审完毕,在图纸上盖“受控”“已会审”字样。4.3.1.6图纸会审完毕,形成审图纪要并签字,各参加单位各执一份,资料存档并报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分管领导。4.3.2项目设计联络工作:项目设计联络工作:如确需到设计院或供货厂家进行设计联络的,打报告请示。审批程序:项目部→项目分管领导→规划发展部4.4技术交流管理严格按照集团项目和技改招标管理规定执行。4.5罚则: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被动的,对相关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项目负责人陪罚50%。项目总包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项目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各在建项目。3、职责规划发展部:负责督办落实;企划部:负责监督;采购部:负责监督;稽察部:负责监督;项目部:严格执行制度;4、内容一、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实行总额报价方式,一次性总包价。具体的安装范围和安装界限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情况,在安装《技术协议》中明确界定,如设备和工艺管道安装、电气仪表安装、防腐和保温、物料的卸车和二次搬运等。2、设备、材料的供应和管理:设计院提供的设备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主材由我方供货(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在与安装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明确界定),辅材由工程施工单位供货。我方供货材料由我方保管,工程施工单位凭我方授权人签字的领料单领用,领用后归工程施工单位保管,我方随时对工程施工单位材料的使用状况进行抽查,防止超耗、浪费、挪作它用。工程完工后,我方根据竣工图及工程施工单位领用材料单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超领、冒领部分材料将从安装工程款中据实扣回(材料损耗系数为2%,改材料损耗系数按定额规定的材料损耗标准)。由施工单位自备的安装材料,我方有权检验安装材料的质量,如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造成安装设备损坏,施工单位立即按原型号、原产地进行赔偿,且不得耽误工期。3、非标槽罐采用包工包料报价方式一次性总包价。二、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实行总包,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模式和定额费率系数结算计价模式两种招标方式: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招标:该模式利于公司控制工程成本,具备条件的必须采用此模式。要求项目开工前,设计单位提供正式的施工图纸,由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然后组织清单报价招标,工程竣工后只对《工程变更》(施工前必须由我方基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对已经施工部分进行签字确认)、《现场签证》部分根据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调整。2、定额费率系数结算招标:针对赶工期的工程施工模式,招标前工程量无法确定的,采用该模式招标。工程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图》、《工程变更》(施工前必须由我方基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对已经施工部分进行签字确认)、《现场签证》等资料按定额计量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招标时约定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3、两种方式的相关要求如下:材料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系数招标水泥、钢材、商砼等大宗材料界定材料质量标准、产地,主材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水泥、钢材价格波动(指当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价格)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5%内,不予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予以找差。其他材料不予调整。业主界定材料质量标准、产地;水泥、钢材、模板材、石灰、砖、商砼等找差材料根据进货时间,采用当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价格(考虑到造价信息中价格较我方自购偏高的因素,可在结算系数中予以综合考虑让利)。其他不找差材料执行《2008潍坊价目表》(子公司执行当地)价格。门窗、屋面防水、内外墙、涂料、地面、吊顶等由项目人员界定技术参数与质量标准,并入清单报价,不再另行分包。由项目人员界定技术参数,采购部门根据金额大小,确定询价或招标方式定价,交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与管理,该部分不参与取费与让利,只计取税金,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若交由非总承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的项目则由总包方无偿提供配套设施与服务,不再重复计价收费。水电等安装材料主材我公司确定品牌及材质要求,施工单位将主材及施工费分列清单报价。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均不得调整主材我公司确定品牌、材质要求和价格,由施工单位按要求购买,安装主材不让利。其它工程中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分项,如双T板、自流坪等另行分包。4、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4.1、材料质量检查:材料改为工程施工单位供应后,我方有权按批次检验各种材料的质量,如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我方要求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送检测单位,产生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的检测结果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由各个项目整理归档,以备工程竣工验收使用。4.2、施工质量检查监督: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果检查发现“偷工减料”现象,将根据情况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我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工程施工单位承担。4.3、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对于新建和扩建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必须配备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总体质量监理的,招标确定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必须根据工程大小成立监理小组,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会同我方基建技术人员24小时对施工质量(如砼标号、钢筋绑扎情况、砌墙等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每天将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向我方和工程施工单位下发,对工程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问题,我方和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监理单位,我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对于小型技改项目,没有监理单位参与的,由我方基建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工程总体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并处理。规划发展部、企划部和稽察部等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监管。三、项目工期管理:1、所有项目签订施工技术协议时必须明确项目总工期及重要节点,界定开工标准及完工标准,施工最低人数和高峰时期的人数。2、对土建和安装工程必须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施工人数(施工关键时期工程施工单位每少1人罚款100元),确保24小时施工。对于工期滞后的,总工期逾期一天处罚合同总额0.3%,总工期逾期30天,每天处罚合同总额0.5%,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5%。重要节点工期逾期一天处罚合同总额的0.1%,当总工期按时完工后,可免予节点工期的处罚。对于重要节点滞后原计划工期二周以上,施工队伍不能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措施不到位,我方有权提出工程分包或终止合同(工程款不再支付)。看看原有合同,不能与现有合同冲突,后期的工程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四、工程付款: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支付,在完工前最多付至合同额80%,验收后提供所有资料付至90%,留10%质保金。根据国家规定,总包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包干价的10%-30%。为了降低企业资金的提前占用,同时减少企业资金风险,现对工程付款规定如下:1、合同总包干价1亿元以上的工程,其预付款最多不超过10%;2、合同总包干价5000万元至1亿元的工程,其预付款最多不超过15%;3、合同总包干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其预付款最多不超过20%;4、钢结构工程,其预付款最多不超过30%;以上预付款要优先执行最低下限,特殊情况或超出上限时要以《请示》报告形式单独签批。5、其他工程进度款可以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分期支付,在完工前最多付至合同额80%。五、其他:土建和安装项目投资额较小的技改项目(100万以内),由子公司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在当地招标,并将招标结果报集团采购部和稽察部审核、备案。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负责督办落实,企划部、采购部、稽察部负责做好监督。晨鸣集团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中的变更行为,完善变更决策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各在建项目。3、职责规划发展部:负责督办落实;企划部:负责监督;稽察部:负责监督;项目部:严格执行制度;4、内容一、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变更,建筑装饰材料、设备档次不得随意变更。在项目建设中如遇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外部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应遵循以下原则,并按本细则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1、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2、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3、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完善使用功能。二、项目变更范围及类别(一)项目变更主要是指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后所发生的下列情况:1、工程设计变更,包括建设方案、标准、规模、内容变更及其引起的概算投资变更;2、选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档次等的提高、降低或更换;3、无价材料及暂定材料价格的签证;4、工程量和费用的调整;5、其它涉及项目投资的变更。(二)工程变更的具体规定1、工程变更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严肃性和程序性,杜绝随意变更;2、特大变更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大型变更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中型变更由分管基建领导签字,小型由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划分标准:≥30000元的为特大型变更,10000≤造价<30000元视为大型变更,5000≤造价<10000元视为大型变更,<5000元的视为小型变更;3、业主因使用功能的改变所涉及的变更,必须由专业编写技术要求,通知设计院,出具变更;4、技术要求不高,由专业填写变更联系单,由基建人员根据技术要求,出具变更单(附表);5、工程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前签认,不得后补,凡后补者均为无效签证;6、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变更台账;三、项目变更责任1、因供货商提供资料不准确,造成的变更,产生的费用有供货商负责;2、因设计院对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资料理解不透彻,造成的变更,产生的费用由设计院承担;3、由业主改变项目功能或标准而造成的深化设计,造成的变更,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4、因施工企业对施工图理解原因或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全,产生变更,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5、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的变化产生的变更,严格判断原因分清责任;四、附则1、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子公司可参照执行。3、本细则由规划发展部负责解释。附件:1、变更单2、施工变更联系单变更单编号: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图号:施工单位:经办人:简图或文字说明:基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司领导):说明:1、
本文标题: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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