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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目部合约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规范和加强××××第二项目部合约及预结算管理,深化精细管理,根据××××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印发的《项目管理办法》、《合约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办法》、《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以及局、总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1.0.2凡在××××第二项目部进行的与合约及预结算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1.0.3本细则在今后的项目综合管理活动中,将不断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2术语定义3职责与权限3.1各部室职责与权限3.2岗位职责与权限4合同管理4.1合同评审、传递、保存4.2合同交底4.3合同履行控制方案4.4合同履行4.5变更4.6索赔4.7纠纷4.8合同总结4.9函件收发4.9.1文件编码规则执行部门:商务部编制施工预算。发往工程部、大队。执行部门:工程部、大队编制调整施工任务书;编制、调整限额领料单。发往各施工班组执行部门:作业班组实施施工任务书,并完成项目部交由的其他工作,并于即日办理计时工签证。任务书完成申请验收执行部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材料员联合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并在施工任务上签署明确的验收意见。验收是否通过执行部门:商务部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进行结算;核算材料结超;形成书面结算资料,发往工程部、大队、施工班组核对工程量。执行部门:工程部、大队核对各班组已完工程量,队长、工长、班组长在核对无异的工程结算资料上签字确认。核对有无异议执行部门:商务部整理各队、各班组结算资料;其中一份交由办公室劳资人员编制工人工资表。执行部门:办公室办公室劳资人员编制工人工资表,并办理相关扣款(小卖部赊欠款等)手续;根据约定办理工资支付手续。4.10合约资料归集与整理5劳务工资结算管理5.1业务流程否是有无5.2施工预算5.2.1施工预算编制。施工预算由商务部分栋号和专业进行编制,其内容包括工程量单(含定额工日耗用量)、主要材料预算用量表、构配件(构成工程实体的构配件,如预制过梁、门窗等)预算用量表等。5.2.2施工预算编制阶段。施工预算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编制,即基础和主体框架施工阶段、二次结构和湿作业施工阶段、装饰装修施工阶段。5.2.3施工预算编制依据。施工预算依据施工图纸、技术条款、规范、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定额等进行编制。5.2.4施工预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耗用量采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劳动定额中未涵盖的项目参照2003年山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现行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并结合现场实际编制补充定额。补充定额的编制由商务部负责,编制的补充定额经××总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定额中未涵盖的项目,在补充定额颁布前采用计时工签证或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的方式计工。材料预算用量采用2003年山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5.2.5施工预算编制完成时限。施工预算应在阶段工程开工前10天完成,由于施工图纸不完善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复等原因造成施工预算不能完整编制时,应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施工图纸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其他有效资料后,30日内完成施工预算编制工作。5.2.6施工预算编制细分。施工预算应按施工阶段,分专业、流水段和单项工艺流程进行细化编制,做到每道工序计工都有量可循、有定额可依。施工预算做到完整、准确、适用,工程量误差率不得超过3%,误差以实际的计算量作为评价依据。5.2.7施工预算修正和调整。施工预算编制完毕后,交由工程部、技术质量部、队长、工长,进行复核,并在施工任务书签发前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商务部,由商务部合约工程师进行施工预算的修正和调整。当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调整时,技术质量部应及时将详细、有效、齐备的文件(或相关资料)发给商务部,以便商务部合约工程师及时进行施工预算的调整。5.2.8施工预算发放。商务部将经过各部门共同复核通过施工预算,发往工程部、队长、工长,作为队长编制施工任务书的依据。5.2.9施工预算的解释。施工预算由商务部负责解释,同时工程实施过程中,商务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便发现施工预算编制和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制定解决新问题的措施或补充规定。5.3施工任务书5.3.1施工任务书的编制。施工任务书由队长负责编制,任务书应在开始实施前2~5天签发。5.3.2施工任务书的编制依据。施工任务书应严格依据施工预算、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艺流程等进行编制,并根据现场工作面情况合理调配劳动力。5.3.3施工任务书编制细分。施工任务书以专业班组为单位签发,任务实施可以打破班组和工种界限,即一个班组的人员可以插入另一个班组工作。一份施工任务书的施工时间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一般应按整项、整层、整段划分,并尽量控制在7~30天内完成,避免过于零星,以便验收和结算。5.3.4施工任务书调整和补充。由于受施工环境、作业条件、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当某项施工任务出现工作内容增减或施工周期变化时,队长应及时对施工任务书作出调整或补充,下达给执行任务的班组。5.3.5施工任务书实施。施工任务书由队长、工长组织专业班组负责实施。施工任务书是“先算后干”的决定条件,是落实施工计划的重要措施,任务书的签发必须依据当期施工计划,任务书一旦签发就是项目一切工作的核心,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应全力为班组做好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每份任务书的圆满完成。任务书是否全面实现是项目部施工生产好坏的标志,项目经理应致力做好签发、实施、验收、结算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5.4限额领料单5.4.1限额领料单编制。限额领料单由队长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预算、施工任务书、施工工艺、施工做法等进行编制。限额领料单的材料单价由项目材料主管负责填写。5.4.2限额领料单编制原则。限额领料的编制应坚持“事实求是、精细管理、科学调配、节约资源”的原则。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宜参照施工预算用量下浮4~6%作为限额用量。5.4.3限额领料范围。限额领料范围目前限定为模板铁钉、钢筋绑扎丝、聚丙烯钢筋定位卡、防水材料、内墙瓷砖、外墙面砖、地板砖、石材、油漆涂料、电气元件、电线、电缆、开关面板、线盒、水暖管件等库房保存材料。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限额领料范围将作出适时调整。木材、胶合板(模板)、钢筋、商品砼、砌块、水泥、保温材料、砂、石子、钢管、扣件等现场堆放材料使用管理将另行出台管理办法。5.4.4限额领料单下达。限额领料单应一式二份,一份随施工任务书下达给施工班组(土石方等不发生材料耗用的施工项目除外),一份交由项目材料员作为发料的依据。5.4.5限额领料实施。在施工任务实施过程中,队长、工长应协助和监督班组做好材料的正确、合理使用以及剩余材料、边角余料的回收工作。当材料超过限额领用量时,班组长、工长、队长应共同分析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再次领用。5.4.6材料节超与奖罚。经核算,材料节余按照节余量的50%乘以限额领料单的材料单价给予班组计提奖金;材料无正当理由超用,按照实际超用量×限额领料单的材料单价×120%计算,从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同时材料节超也作为评价队长、工长绩效的一个重要条件。5.4.7未实行限额领料的材料,由项目材料员和队长、工长共同验收,如有不合理使用或浪费现象,根据浪费材料的采购金额开具罚款单,直接从班组当期工资结算总额中扣除。同时材料节超也作为评价队长、工长绩效的一个重要条件。5.5计时工签证5.5.1计时工签证的分类。计时工分为直接生产用工、辅助生产用工、材料用工(不包括材料二次倒运和超运距运输用工)、非生产用工(包括外单位借工)等。5.5.2计时工的适用条件。计时工适用于无定额套用或过于零星不便计量的作业项目。5.5.3计时工的办理流程。计时工应分班组办理,流程为:班组长申请→工长或用工单位经办人确认→队长(或生产副经理)审核→商务部合约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复核→商务部登记、核销。5.5.4计时工的办理时限。计时工办理,坚持谁用工谁签字的原则,当天发生的计时工,必须当天由班组长提出申请,工长或用工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并于当日报队长审核。各工程队每周向商务部报一次计时工签证单,由商务部及时登记、核销。逾期,商务部将不予登记、核销。5.5.5计时工签证单必须载明的内容。计时工签证单必须写明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人员姓名、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生产用工和辅助生产用工还必须写明发生计时工作所在的栋号。否则,商务部将拒绝登记、核销。5.5.6计时工单价。计时工单价分为三类,即工时单价、工天单价和外单位借工单价。非全天性从事计时工作的按计时办理签证,每工时工资标准为11元人民币,连续用工时间超过5小时(不包括5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用工时间增加1小时签证;全天性从事计时工作的按工天办理签证,工作时间执行项目部制定的作息时间,每工天工资标准为110元人民币;外单位借工,工资单价执行借工单位给定的借工工资标准。5.5.7计时工签证的审核要求。对于计时工签证的审核应做到“公正合理、及时核销”,工长、队长主要负责对工作内容、数量、出勤人数、工作起止时间的审核,商务部主要负责计时工签证有效性的复核(即定额工作内容已包括的作业内容,重复签证)。5.5.8计时工限额及办理权限。(有待大家讨论,开工初期是否增设限额及办理权限)5.6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5.6.1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的适用条件。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适用于偶然发生的、无定额套用的,而又便于准确估价的作业项目。5.6.2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办理流程。在作业项目实施前,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用工单位、派工单位、生产副经理、商务经理根据作业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用工评估,共同会商、估价,并填写“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报项目经理批准。5.6.3零星工作项目人工费批价单的办理要点。用工单位主要填写作业内容,派工单位主要填写预计用工人数和作业时间,生产副经理主要负责评估用工人数和作业时间的合理性,商务经理根据用工人数、作业时间估价,项目经理根据前述评估签署批复意见。5.7班组长津贴5.7.1班组人员编制。班组人员宜按15~35人编组,零星工种宜合并编组或插入大工种班组。5.7.2班组长津贴标准。班组长津贴由保底津贴加提成组成(即班组长津贴=保底津贴+提成)。每月保底津贴为350元人民币,提成的计算方式为月平均出人数乘以10元人民币计算(即提成=月平均出勤人数×10元)。班组月人均每天完成定额工低于1.8工日或轻伤频率0.4%或一般质量事故,班组长津贴减半;班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事故或打架斗殴、罢工闹事、示威游行等恶性违法违纪事件,当月津贴取消。班组月人均每天完成定额工超过2.5定额工日时,津贴按1.5倍发放;班组月人均每天完成定额工超过2.5定额工日,且完成定额工日比例在95%以上时,津贴按2倍发放。5.7.3班组长津贴的申请与发放。班组长津贴由队长每月依据上述规定编制班组长津贴申报表,报商务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班组长津贴列入班组长当月工资中发放。5.8夜餐补助5.8.1夜间工作时间。当日20时至次日6时,为夜间工作时间。5.8.2夜餐补助标准。夜间工作结束时间超过23:30时,计算夜餐补助,夜餐补助标准为每人5元人民币。5.8.3夜餐补助申报与发放。夜餐补助申请表,由队长负责编制,并于次日报生产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逾期不补。夜餐补助列入班组当月工资中发放。5.9工伤工资5.9.1工伤工资适用范围。本细则所指工伤的范围: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身体受到伤害导致短期内丧失劳动能力,但经过短期的治疗和修养后,能够完全恢复劳动能力。违章作业导致的伤害或受重伤虽经治疗和休养后,仍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不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5.9.2工伤工资标准。工伤工资按每天110元发放。5.
本文标题:项目部合约及预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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