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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为加强安全工作的有效控制,充分发挥安全目标管理的作用,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目标2.1井下无伤亡及重伤以上事故发生;2.2消除一类以上机电事故;2.3无非生产性伤亡事故发生;2.4全项目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3、依据和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层层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4、安全目标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的形势签订。施工队与班组签订,员工与班组签订安全保证书。项目经理与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签订。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应明确目标内容,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和奖惩措施。6、按照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应加强过程控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目标管理顺利实施。-2-二、安全奖惩制度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领导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二、项目不管理人员及队以上干部执行处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全体实行安全结构工资。三、项目部全员每人每月交纳2元安全互助金,以增强全员安全互保互助意识。四、奖则1、对及时发现并整改重大隐患,发现并制止严重“三违”行为,避免各类安全事故或减少企业经济损失的有功人员,奖励当事人300元2、对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当事人50-500元。五、罚则1、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班前安全确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学习和安全文件传达学习的每次扣除50元。2、出现“三违”情况时,严格按照公司“三违”界定标准进行处罚。3、发生轻伤事故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责任事故,处罚责任人100-500元。4、发生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按处文件执行。5、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按处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编制、审批与贯彻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五建公司工管〔2010〕324号关于印发《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3、措施的编制必须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4、措施(作业规程)的审报必须按程序报处工程管理科审查,经有关科室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5、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贯彻,队长签字,班组长进行召集,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名参加考试,未参加人员必须进行措施的补贯,使参加施工的每个人员清楚自己所干的工程工序及注意事项。6、处审批意见必须有回复。-4-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综合治理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三、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四、项目经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有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的人员的职责是:(1)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2)生产经理、技术经理(部长)、安监站长负责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4)安全检查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你,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处安监处;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七、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5-(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对事故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由处限期解决的。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项目部且必须解决的。八、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负责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九、排查出A、B级隐患,向处汇报由处治理,C级隐患由项目部立即解决。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经理组织制定、项目经理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十一、重大事故隐患处理结束,由技术经理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十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治理。十三、将事故隐患、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十四、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五、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有关制度。二、检查内容1、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全员“四级”教育培训情况,新工人岗前、转岗、离岗再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队伍配备情况;4、项目部领导值(带)班情况;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6、安全质量标准化(模式化)达标落实情况;7、灾害预防计划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及演练情况;8、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建档监控及上报情况;9、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作业环境、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10、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11、工程资料、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及建档等情况。12、“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措施制定及贯彻情况,设备、设施的配置及检测监控情况;13、治水基础资料收集、预测预报情况,矿井周边、采掘作业面附近老空积水调查及探测情况,防治水措施贯彻落实情况;-7-14、提升运输系统各类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情况;15、顶板管理专项措施落实情况16、斜巷一坡三档情况三、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组织,相关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人员参加,综合检查要覆盖每一个生产及管理细节,专项检查要明确目标,重点突出,检查过程要认真细致,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四、检查结束后,由项目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立即召开安全大检查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要求下达到各施工队。五、紧急重要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对难以一时整改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措施跟踪监控。六、项目部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和季节性检查,如安全月活动、一通三防、防治水、冬季四防、夏季三防、提升运输、顶板管理等。七、对查出的问题,项目部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处或建设单位(甲方)相关部门反映。在为解决之前要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项目部每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由项目部经理主持会议,项目经理不在时可委托生产经理或安全经理主持,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副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正政策,总结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监人员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的措施办法。2、会议要突出中心议题,专题研究解决安全问题。会议决定的-8-主要事项要有记录,并抓好落实,落实情况要有记录。3、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对项目部重大安全事项做出决策。4、检查上次办公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办理不力者,要追究原因和责任。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暂不能解决的问题,纳入技措工程计划,未解决之前,要采取暂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6、驻项目部安监站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人应有记录和签名。7、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由项目经理签发,并由安监站长督促检查各项事项的落实。七、入井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出入井人员管理,严格审核入井人员资格,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按规定办理入井手续,并在项目部有关人员带领下,方可入井。第三条项目部必须在井口设置电子识别监控系统,建立人员出入井电子监控考勤制度,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第四条井口电子识别监控系统应和项目部调度室监控系统实现联网,随时掌握出入井人员信息及出入井时间。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要自觉排队,严禁拥挤,服从井上下把钩工指挥,并按限乘人数乘坐吊-9-桶、罐笼、人车等。第六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保险带),携带自救器和矿灯,否则,不得入井。第七条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或裸露利器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第八条人员升井后,按规定接受出井检查和电子识别监控系统识别,并及时归还矿灯和自救器。第九条没有正常升井的人员,必须由当班班长或跟班队长向项目部调度室说明原因。第十条严格执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第十一条井口电子识别监控系统内记录按相关规定及时存档备查。八、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为了规范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准确、及时地统计安全生产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伤亡报告处理制度》等有关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二、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1、轻伤:当事人或现场人员报告到班组长,班组长报告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告到安监处。2、一次重伤一人:当事人或现场人员报告到班组长,班组长-10-报告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告到安监处、处长。3、一次重伤二人以上、死亡事故:当事人或现场人员报告到班组长,班组长报告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告到调度室、安监处、处长。三、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地(市、区、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事处。发生死亡、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就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过程中,需移动的部分要作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九、干部下井值(带)班制度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2、项目部必须每天有一名项目部领导值(带)班,值班领导全权负责组织、指挥当日的安全生产。3、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严禁组织超能力生产。5、遇到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设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安全地点。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平巷施工项目部值(带)班领导必须与职工同时入井,同时升井,在井下交接班。并向下一班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11-7、带班领导要如实记录下井时间、路线、检查地点,发现隐患及各类问题、查出“三违”情况。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8、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下井带班不少于10次;分管生产、机电、技术的副职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次,下井带班不少于15次;派驻安全监察站
本文标题: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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