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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联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东阳市南马镇政府编制单位:二OO八年五月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08]053号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联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单位:东阳市南马镇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张雪芳联系电话:86290311联系人:徐天寿联系电话:86290729陈星福86292120编制时间: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备案单位:东阳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备案时间:2008年5月26日2目录第1篇招标公告…………………………4第2篇投标人须知………………………7第3篇合同条款…………………………25第4篇技术规范…………………………26第5篇投标书格式………………………28第6篇工程量清单………………………32第7篇投标书附表格式…………………34第8篇合同格式…………………………39第9篇资格后审资料表格式……………413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和附件)第3篇合同条款(含合同条款资料表)4第1篇招标公告5招标公告东招施工[2008]053号一、南马镇联网公路改造工程已由金华市交通部门批准修建,经费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改造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参加合同段的投标,投标人可根据其能力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二、、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总里程为1.7km,防军——陂头k0+000~k0+600长0.6KM,横溪——东庄k0+000~k1+100长1.1KM。工程预算造价约51万元。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均为平原微丘四级,改造砼路面宽均为6m,厚均为20cm,抗折强度均为4.0MPa。三、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1)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并且截止投票日其承担的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一个。四、报名:1、网上报名:○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招投标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6月4日2时00分;○3网上报名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到东阳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投标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2、现场报名:投标人可以委派交易员到市招投标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手续与时间同网上报名。五、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及班子组成要求和国家七部委颁发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法,在开标后审查。六、其他: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从东阳市招投标网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时间:2008年月日起,网址:。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与市招投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691217。招标文件每套费用为300元人民币,在投标确认时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由投标单位自行考察。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4日15: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递至:6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十楼)联系人:王健(招投标中心)电话:86691836徐天寿电话:86290729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之规定提交3万元的投标担保。开户名称: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开户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必须从投标人帐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5、开标时间为2008年6月4日15:00时,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十楼)。6、本工程不接受未办理过东阳市招投标平台07年年检手续的投标企业或项目经理(建造师),不接受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东阳市南马镇政府2008年月日7第2篇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名称:东阳市南马镇政府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政府电话:0579-86290729邮编:322121联系人:徐天寿1.1江北街道联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防军——陂头k0+000~k0+600长0.6KM横溪——东庄k0+000~k1+100长1.1KM1.2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1.3预期工期:60日历天2资金来源:省专项补助资金和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组成5现场考察地址和时间:不适用6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不适用11.7本工程招标设有最高限价12.1投标文件有效期:70天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必须从投标人帐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指定帐户。(户名: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帐户:120804002904920388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6.3(3)开标时间:2008年6月4日15:00时,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17.1投标截止期:2008年6月4日15:00时,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中心24招标人将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详见附件328履约保函的金额:合同价的5%;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之前。29.1合同的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30.4监督机构:东阳市交通局(东阳市市政府大楼8楼)电话:0579-86655260东阳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民路222号)0579-86691817、866918199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范围1.1本项目业主东阳市南马镇政府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和1.2所定义的本项目路面改造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联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说明列于投标须知正文之后的附件1;路面改造工程数量表见附件2。1.3本项目预期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由省专项补助资金及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组成。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本项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后审资料表”。3.2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3.3投标人必须对本合同段全部工程的实施进行投标,只对某合同段的部分工程的投标将不予考虑。3.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规分包(路面工程不得分包),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个人实施。3.5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段其他投标人的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现场考察略6、标前会议略二、招标文件10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本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的内容如下:卷次篇次内容第一卷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附件)第3篇合同条款(含合同条款资料表)第二卷第4篇技术规范第三卷第5篇投标书格式第6篇工程量清单第7篇投标书附表格式第8篇合同格式第9篇资格后审资料表格式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办理。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2天以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8.2招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开标会议前,当众公布投标控制价。9、招标文件的修复9.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天之前,招标有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11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编制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投标担保金;(3)授权书;(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投标书附表;(6)施工组织设计;(7)资格后审资料;⑻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第5篇、第6篇、第7篇以及第10篇提供的格式,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11、投标价11.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本路面改造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11.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11.3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承包期间对其为本合同实施的职工进行(人身)事故险及装备险自行投保。保险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且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211.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11.5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确认的单价或合同价按合同条款规定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浮动的影响,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11.6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以下规定:⑴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暂定价不允许调价;⑵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和调价后工程量清单装订成册,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否则,投标人的调价无效,仍按原报价进行评标。11.7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第八条第10款。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担保13.1投标单位在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金。未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书,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投标而予以拒绝13.2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12.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13.4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无息退还,其期限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13.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后退还,或将此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补交。13.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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