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几个问题
第卷第期科学学研究年月文章编号:()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几个问题姜萍,殷正坤(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湖北武汉)摘要:转基因食品的环境安全性和食用安全性问题近来成为公众争论的焦点。在这些争论中“非目标生物伤害”“、实质等同性”“、转基因食品要不要贴标签?”“和”预防性原则”成为热门话题。本文在介绍各方争论内容的基础上,做一简要评述,并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非目标生物;实质等同性;标签;预防性原则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所谓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生物的遗传物使其性状、营养物质、消费品质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以转基因生物为食品或以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真正地实现商业化是近几年的事。目前转基因技术已被科技和产业界视作改善农业技术、提高公众生活水平的先进技术。然而转基因技术毕竟是一门新兴技术,由于缺乏科学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具有长远的安全性,因此其安全问题近来备受各界关注。在公众担心的诸多问题里面,“非目标生物伤害”、“实质等同性”、“转基因食品要不要贴标签?”和“预防性原则”是目前争论的热点。“非目标生物伤害”从生物学角度看,“非目标生物伤害”是指在一个生态系统内,利用现代基因技术制造的优质、高产和各种抗逆特性(抗虫、抗除草剂等)的转基因作物,在攻击自己的特定目标时,间接地或无意地伤害到生态系统内其他生物的生态风险问题,也是转基因食品环境安全问题。近来关于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的生态风险问题讨论激烈,尤其是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授约翰·罗西()等人在《自然》杂志上发表有关转基因玉米花粉伤害大斑蝶的报告以来,在世界各国引起很大反响。他在论文中说,转基因玉米(一种分泌毒素蛋白的抗虫的转基因玉米)的花粉含吸毒素,大斑蝶幼虫(转基因玉米的非目标昆虫)等农田益虫吃了撒有这种花粉的马利筋叶片(一种杂草,这种斑蝶的唯一食物米源)后死亡率很高,并伴有发育不良。如果实验结果能适用于大田的话,则对大斑蝶物种生存将可能造成重大威胁。转基因玉米本是提高玉米抗病虫害能力而培育的,结果基因在使玉米产生杀伤害虫的物质的同时,非目标昆虫也难逃厄运。有科学家称,这可能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利影响。而另一些科学家则指出,这一实验结果是否具有代表性及普遍性尚需进一步验证。甚至有人对罗西等人的报告持截然相反的观点。康奈尔大学生态和农业科学教授和密苏里植物园主任即属此列。他们说面对目前农业上大量使用的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品造成的严重的环境问题不顾,而去推测沾染了玉米花粉的马利筋是威胁大斑蝶种群的一个主要原因,简直是极端的无根据的结论。[]双方各执一词,难分高下。这场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非目标生物如大斑蝶之类是否会受到伤害上,实质是转基因技术的应用会不会破坏生物多样性的问题。“非目标生物伤害”的争论反映了人类已把关注自身的目光投向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自一万年前的农业革命以来,人类就一直想尽一切办法来与田收稿日期:;修回日期:作者简介:姜萍(),女,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技哲学和科技伦理学。殷正坤(),男,湖南常德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命伦理学。第期姜萍殷正坤: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几个问题··园中的杂草、害虫相抗争。我们的目标仍然是不让除了人以外的其他东西吃掉粮食。然而现代农业生态系统的新概念并非是灭光害虫,而是将其降到不成灾害的水平。像毒蛋白通过食物链的转移,对农业生态系统平衡的维持和实施传统的生物防治都是一种严重的干扰。的发明和应用已使人类经历了一次“寂静的春天”,难道抗虫或抗除草剂的转基因技术还想让人类再经历一次?事实上,“害虫”或“害草”只是相对于人的利益而言,它们对于整个生态系统来讲,则常常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链条。如马利筋本是杂草,对农作物来说无益,但它却是大斑蝶的唯一食物来源。抗虫的转基因玉米通过马利筋这一中介意外地伤害到益虫———大斑蝶。许多事实已证明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我们的利益所在。袁隆平取得杂交水稻的伟大成就就源于偶然发现了一株花粉败育的野生稻;聚合酶连锁反应技术的发明则得益于在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温泉中发现了一种耐高温的水生栖热菌。因此,只保护某一特定的物种无济于事,物种存在于整个生态系统中,它们的生存依赖于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正如《保护生物多样性》一书的作者多布登()所说“世界上大多数政治、经济和保健问题都与我们如何管理世界上叹为观止的生命多样性和自然资源多样性的方式密切相关。保护大量的地球上尚存的生物多样性还为时不晚,但时间已越来越少。”[]这决非危言耸听。“实质等同性”“实质等同性”,是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年首次提出,用来评估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一个概念和原则。目前为大多数国家和政府普遍遵循。所谓“实质等同性”,即对于应用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的来自生物体的食品和食品成分,安全分析的最实际的办法就是考虑它们与目前市售食品是否实质等同。[]然而对这个目前被广泛采用的评估原则也有争议,焦点集中在“实质等同性”的概念上。英国大学的等[]认为“实质等同性”概念界定不清楚,易起误导作用。如上文对此概念的界定就表明:在评估新的食品或食品成分(包括修饰过的食品和食品成分)的安全性时,现有食品可作为参照物。作者认为这一概念常常误导人们对食品作出安全评价,如转基因抗除草剂大豆即是概念被误用的例子。在评价这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时,就是运用化学成分分析的方法来比较这与传统食品的成分是否大体相同。结果二者化学成分大体相似,就认为它是安全的,而无需进一步作毒理学或免疫学或生物学的检测。遗憾的是,科学家目前还不能通过转基因食品的化学组成的知识就能可靠地预测出它的生化或者毒理学的影响。[]英国罗伊特研究所的普斯陶伊教授的试验结果和解释虽仍有争议,但是假设的前提就是转基因土豆与市售的非转基因土豆是实质等同的,结果表明转基因土豆产生了对实验鼠不利的生化和免疫学的影响。而这些副作用是不能通过知道食品的化学组成就能预测到的。因此这类模糊概念常常误导人们对食品作出安全评价,因而它该被放弃,代之以全面的包括生化、毒理学和免疫学的检测方法。等人[]还认为“实质等同性”是个伪科学的概念,它是商业和政治判断的产物,它的模糊性对工业界是有用的,但对消费者来说是不能接受的。紧接着反对派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等人的某些看法歪曲了独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如等人暗示规则制定委员会依靠“实质等同性”作为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估的唯一基础,并且仅仅用化学检测而忽视了生物、毒理学和免疫学的方法,认为专家委员会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估是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仔细、广泛的考虑,并不仅仅单独依靠实质等同性原则。等人[]认为“实质等同性”本身并不是安全评估的替代物,它仅是个指导原则,是从事安全评估的规则制定委员会的有用工具。而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任务主要放在这个概念的应用上而非概念本身。针对等人的第二点质疑,和[]则提出反对。他们说“实质等同性”概念在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首次提出之前已有所发展,这一概念正式提出是由来自个成员国的约位专家花两年时间讨论出来的结果。这些专家都是由政府派来的,他们是政府政策制定机构的科学家和对消费者安全负责的总理(或大臣)。言外之意,这些专家值得信任,因此由他们制定的概念和原则也值得信赖。总的来看,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概念上,“实质等同”是否放之四海而皆准?等人坚持认为转基因食品与现存食品化学上的相似性并不足以证明它对人类消费是安全的。反对派则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实质等同性”是个较好的办法,是一个有用的工科学学研究第卷··具。正像[]所说:“实质等同性”概念(或原则)是作出决定时的“第一道关”,而并非是很快解决问题的办法。等人[]认为“它不仅是个有用的工具,而且还是一个指导原则,它强调一个安全评估应该表明一个转基因品种应和它的传统相似物一样安全。”没错,传统的现存食品或食品成分已为人们食用了几千年,已证明它对人类健康是安全的,因此以传统食品原料作参照物有一定道理。然而,对于转基因食品这个新生事物,毕竟出现的历史不长,其潜在的风险目前人们仍不甚清楚,因而对其进行评价的概念或原则有缺陷在所难免。因此等人对“实质等同性”概念的质疑无可厚非,相反,他们的疑问倒提醒我们:对待一门新技术的应用发展,我们应谨慎、小心。具体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估,要坚持个案分析原则,同时尽可能地完备各种评估方法,把“实质等同性”原则作为参考。“转基因食品,要不要贴标签?”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科技食品,是自然界本身不能产生的新事物,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同时考虑到种种原因(宗教的、伦理的等)对转基因食品一时无法接受或根本拒绝接受的消费者的利益,要不要在转基因食品上帖标签向消费者说明,或者消费是否有权知道某一食品是不是由转基因技术生产的?针对这个问题有几种观点,争论激烈。以美国为首的一派认为:对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应该以可靠的科学依据为基础,但是目前还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表明食用转基因食品会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在投放市场前经过严格的实验、评估、检测和监管的转基因食品不需加特殊的“标签”。若贴标签则暗示了转基因技术本身是不安全的,但又没有证据得出这一结论,因此他们认为:“如果食品的营养组成是无变化的,给包含新奇基因的食品贴标签看来是不需要的。”[]的确,几年来的实践表明,人们食用转基因食品并未出现危害健康的证据。如果硬贴标签,似乎表明它是不安全的。再加上消费者对其不甚了解,还有媒体的误导炒作,更易使转基因食品受到岐视,从而不利于其商业化。以欧盟为首的一派则认为:一切含有可检测转基因成分的所有食品都应该贴一个强制性的标签。[]出于对一种新生事物有潜在风险的考虑,本着对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要求此种条件下给转基因食品贴标签是合情合理的,它符合人类行动的基本伦理原则:不伤害和尊重原则。当人类利用新技术给自身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要尽量减小其对人类的伤害程度以及尊重人们的自决权和选择权。美国商业和农业事务副秘书强烈地抨击了欧盟的观点,他宣称欧盟对生物技术产品的检测和批准的程序是不透明的,不可预知的,并且没有建立在科学原则的基础上。欧盟要求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进行更多的研究是维护其贸易限制地位的借口。[]然而,国际消费者组织则要求:由转基因技术生产的所有食品都必须加标签,而不考虑在最终产品中是否出现转基因成分。他们认为贴标签不仅仅是健康和安全问题,也是个是否尊重消费者的问题。该组织总主席说:“虽然在合法有机食品的安全方面没什么差别,但是贴标签能使消费者作出选择。”[]他们的观点虽看似武断一些,但在尊重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是合理合法的。从伦理角度看,“知情选择”是被国际生命研究领域所公认的一项基本伦理原则。具体到转基因食品,应该由消费者自己作出决定或选择,而不是由生产企业或公司越俎代庖。从法律角度看,“知情选择权”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吃不吃转基因食品,应当由消费者自己决定。因此,只有给转基因食品加标识或贴标签,才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在各方激烈的较量中,一时难分伯仲。国际上目前已对这场争论有所反应,很多国家或地区如欧盟、日本、俄罗斯等都实行了标签制。我国也于近期出台了对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的法规(年月日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年初通过的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中也要求任何含(转基因有机物)的产品须贴“可能含的标签”。[]“预防性原则”鉴于转基因食品安全与风险并存,加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十分必要。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国际规章来管理转基因食品的贸易问题存在很大争议,焦点集中在“预防性原则”上。第期姜萍殷正坤: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几个问题··发展中国家和欧盟主张最终规则要包含“预防性原则”,即当一个国家怀疑某食品对环境和人的健康有害时,就有权禁止进口这一产品,即使没有科学证据表明其有害,因为很多发展中国目前不具备科学验证转基因食品有害的能力。年
本文标题: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几个问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896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