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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SW2015023招标单位:即墨国际商贸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5年9月6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部分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招标人:即墨国际商贸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工程地点:华山一路以西、高中路以东、长江二路以北、规划路以南合围区域建筑规模:约644823平方米预计造价:约285700万元二、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3、注册地在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须已办理外地企业入青许可证;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工程不分标段。三、招标内容: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位于华山一路以西、高中路以东、长江二路以北、规划路以南合围区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44457平方米(约366.7亩),拟建设住宅及商业网点等配套设施6448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90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744平方米。四、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15年8月31日16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蓝鳌路786号),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每天报名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6:00)。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两个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承建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外地入青企业,网上不能显示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外地入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即墨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孙志仁电话:0532-58667696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即墨市兰岙路788号德馨大厦17A-05室联系人:刘忠电话:0532-88531818电子邮件:sdswztb@163.com3工程名称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4建设地点华山一路以西、高中路以东、长江二路以北、规划路以南合围区域5工程概况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44457平方米(约366.7亩),拟建设住宅及商业网点等配套设施6448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90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744平方米6工程造价预计工程造价约285700万元。7招标范围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预结算)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9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0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开户名: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银行账号:37101997606051010830缴纳要求:见投标保证金缴纳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书:六份(不分正、副本)资格证明材料1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开标室时间:2015年9月25日9时00分14开标开标时间:2015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开标室15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16履约保证金无第一章总则1.1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招标项目所叙述的5招标内容。1.1.2本次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即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1.2定义1.2.1“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企业法人)。1.2.2“入围投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1.2.3“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竞争力最优、赢得服务合同的投标人。1.2.4“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项服务。1.3合格的投标人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1.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3.3注册地在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须已办理外地企业入青许可证。1.4投标费用1.4.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1.4.2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1]243号、青政字[2013]43号文执行;1.4.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执行。第二章招标文件2.1招标依据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2.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12号令);2.1.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1.4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承包管理》的通知;2.1.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2招标文件的组成:2.2.1本招标文件一份32页;2.2.2技术标书封面6张。2.2.3本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咨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咨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2.4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不清楚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要求:2.3.1本次招标的工程为住宅楼及商业配套(绿城萃英苑)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并与进驻工地从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必须于开标之日前由投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变更。72.3.2投标人如提供有关材料(如咨询合同等),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否则不得分。2.3.3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3.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分包、转包。2.3.5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如需要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变更后的人员资格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变更前的资格等级和业绩。2.3.6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2.3.7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8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3.9各投标人须认可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打印填写(手写无效)的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部分附件二),随商务标书一起装订送交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者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2.4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打印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至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答疑8文件形式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予以澄清,以书面打印形式并加盖公章将澄清所有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5招标文件的修改2.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打印形式并加盖公章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5.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第三章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93.2度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文件的编制3.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制、密封。3.3.2技术标书的主要内容:(1)企业管理制度;(2)造价咨询服务方案;(3)造价咨询服务时限目标及保证措施;(4)造价咨询的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1)—(4)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技术标书一式六份,不分正、副本,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3.4技术标书的制作发给每个投标人六张技术标书封面,其中一张封面下部有外伸部分,封面的下部有一虚线框,按照框内制作要求将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盖在框内,并将外伸部分往里折叠盖住虚线框,按上面要求用胶水密封好。将所有技术标书装入统一发给的档案袋内,并用胶水密封好,禁止用纸张密封和做任何标志;禁止在档案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必须使用招标人制作的统一封面。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使用3号10仿宋体、A4复印纸,目录一页28行,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字与字之间不得空格,段首空2格。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工程线绳(单线)三点一线装订,且在装订孔的中孔背面打死结一个(所谓尾线不得超过5毫米),其他见技术标书封面制作说明。3.5技术标书废标有关条款(1)未利用提供的技术标书封面或再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封面包装;(2)未按要求制作装订;(3)分正、副本;(4)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任何标志和标识;(5)未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6)存在多处错误或与其他投标人的技术标书类同者;综上所述,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均视为技术标书废标。3.6商务投标文件3.6.1商务标书封面格式格式见第三部分附件一3.6.2商务标书的主要内容:(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函(见附件二)(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5)近三年已完成项目概况(见附件四)(6)项
本文标题:造价咨询招标文件(lv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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