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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公司概论1.结构标准(StructuralCriteria)(1)企业的跨国程度: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拥有多个工厂或多个经营单位的企业。(2)企业所有权:即企业股份所有权属于两个以上国家公民或企业所有的公司。(3)生产或服务设施:跨国公司是生产设施的综合。2.业绩标准(PerformanceCharacteristicsCriteria)一般认为,企业在国外资产额、销售额、盈利额和雇员达25%为标准来确定是否为跨国公司。3.行为标准(BehaviouralCharacteristicsCriteria)母国中心、东道国中心、全球中心三个阶段。《跨国公司行为守则》:两国或更多国家之间组成的公营、私营或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实体,不论此等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治动领域如何,该企业在一个决策体系下经营,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决策中心使企业内部协调一致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得以实现,该企业中各个实体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方式结合在一起,从而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实体可以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行有效的影响,特别是与别的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责任。二、跨国公司的产生及发展跨国公司的产生源于殖民侵略性,跨国公司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其诞生地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欧地中海沿岸。如1600年英国成立的东印度公司、英国皇家非洲公司,英国的哈德逊湾公司、英资汇丰银行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猛发展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了跨国公司的飞速发展,其发展可以分为二十世纪70年代前后两个阶段,具体表现为:数量、规模、经营范围。由此可见,资本主义跨国公司的生产与发展,从跨国经营上看,经历了商品转移——资本转移——技术转移——人才转移的过程;从投资经营的地域看,经历了殖民地——欧洲经济发展国家——全球范围;从投资的领域看,经历了商品贸易——采掘业——制造业——第三产业的过程。可见,资本主义企业跨国经营是随着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国际经贸的不断发展而其经营经历了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三、跨国公司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及影响3.1使国际分工演变为世界分工(一)跨国公司通过其国外直接投资,把子公司所在各国纳入国际分工体系。如美国福特与日本马自达合作生产几种型号的小轿车,并允许对方冠以自己的牌名分别在北美洲和亚洲销售,这样使双方顺利扩大了各自的市场。(二)20世纪9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通过加强和完善国际生产体系,使国际分工向众深发展。1、跨国公司可以将包括各种服务功能在内的生产过程的不同部分在全球进行部署,使成本资源、物流和市场有机结合,通过最佳的地理布局提高竞争力,使世界市场日益建立在由跨国公司统一指挥的整个生产体制之间的竞争,而不是个别工厂或企业之间的竞争。2、加强国际生产体制的市场的治理,包括从提供直接管理性监督的所有权联系,各种非产权来县,如把原先独立的中介人(供应商、制造商和分销商)通过诸如特许经营、发挥许可证、分包、营销合同、共同技术标准、基于信任的业务关系联系起来。3、使全球价值链更加完善。跨国公司日益重视价值链中知识密集度,从而更为重视产品质量、研究和开发、管理服务,以及营销和品牌管理等。4、使国际生产体系日益细化。跨国公司日益倾向于更加细致的专业化,将越来越多的功能发包给分布在全世界独立的公司去做,以便利用物流和成本方面的差别。有些公司甚至完全退出生产,让合同制造商去从事生产、自己则集中精力在研究开发和营销方面。3.2对东道国贸易发展有巨大影响(一)跨国公司有利于扩大东道国出口(二)跨国公司帮助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拓展市场跨国公司通过产权和非产权关系,使外国直接投资生产的产品成为最有活力的出口产品,使这些国家成为出口优胜国。3.3跨国公司使国际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部门,尤其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这就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反映在世界货物构成中,制成品贸易所占比重上升,初级产品所占比重下降。(二)跨国公司内部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使制成品贸易中中间产品贸易比重不断上升。3.4跨国公司制约着国际贸易地区分布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3/4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其设立的海外子公司有2/3也设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促进了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带动了其对外贸易的发展。随着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扩大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地位和贸易对象发生变化,其在世界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上升。3.5跨国公司促进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一)跨国公司竞争的需要跨国公司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自己的地位,扩大自己的份额,需要不断地进行科学技术研究,不断地推出新产品。因而,每家跨国公司都有自己专门的研究机构,每年投入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促进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加速了产品的更新换代。(二)跨国公司内部技术转让的需要目前,多数跨国公司的子公司的许多新技术,包括机器、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技术服务都需要从母公司引进,母公司向子公司转让的技术主要是加工技术以及相关的技能培训,也可以通过买卖转让技术。(三)跨国公司建立战略联盟获得技术联系的需要建立战略联盟是为了降低研究与开发成本,减少风险,加快科技开发速度。为了建立战略联盟,自然会在联盟之间进行技术转让以达到互利的目的。(四)知识本身的溢出效应和外在性知识本身具有扩散性和溢出效应。跨国公司的跨国界的生产通过知识本身的溢出效应和外在性把科技知识传播出去。1、掌握了技术窍门的科技人员和工人从子公司流动到不属于该跨国公司系统的企业;2、东道国的企业通过许可方式从跨国公司子公司获得知识窍门和技术;3、东道国当地企业同跨国公司子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接触,常常会使技术信息扩散出来;4、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竞争,引发当地公司采取各种手段和途径借鉴、挖掘和窃取跨国公司的技术。3.6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与概念提出了挑战(一)跨国公司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1、传统上,人们对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分别进行研究。2、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巨大发展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别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3、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跨国公司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不能再以单纯的贸易行为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二)跨国公司对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出跨国公司兴起后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1)掩盖了国际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利益;(2)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入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3)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应予修正。在跨国公司迅速发展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1)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2)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3.7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双重性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发展中,一方面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带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跨国公司也给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一些问题。(一)强化了世界市场上的垄断,加剧了国际贸易中竞争的双重性垄断和竞争是内在于跨国公司的一对矛盾。竞争是跨国公司活力的源泉,然而竞争又促使优势企业通过内部积累和外部兼并走向集中和垄断。(二)追求高额贸易利润和促进贸易发展的双重性一方面,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绕过东道国在进口商设置的各种贸易壁垒,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成为变相的垄断贸易,把东道国的对外贸易纳入跨国公司内部的贸易中,使得跨国公司的贸易利润大大提高;跨国公司通过对外贸易中的转移价格,实现国民价值转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又给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带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东道国的企业和公司通过进入跨国公司的生产和营销网络,开拓了市场,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三)国际贸易的高效和不平等分配的双重性1、跨国公司的运营是效率最高的。(1)它能够实现全球各国的比较优势,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2)它是一种多功能的经济体,集科研、生产、贸易、金融于一体,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可以把货物、服务于技术贸易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利用跨国公司的内部渠道,采取多种贸易方式,从而获得最佳的经营效果。(3)它的经营规模比任何国内大企业和公司都大,实现的是全球的规模效益。2、在分配上,跨过公司是按资本分配的,出现了财富、贸易利益的日益集中和两极分化的现象,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现了“贫困性的增长”。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改变;在沟际贸易中的地位没有显著的提高。四公司法角度看跨国公司从目前来看,跨国公司基本组成形式分为两种:1、收购与兼并东道国企业;2、创建国外企业,创建国外企业又分为三种,国际独资企业、国际合资企业、非股权经营。4.1收购及兼并东道国企业跨国收购即指外国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用现款、债券或股票购买东道国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被收购公司仍然存在的法律行为。可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两种。在收购股权的情况下,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跨国兼并是指外国投资者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吸收合并东道国某一公司,东道国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形式上,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跨国收购一般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市场上有可供收购的对象的经营情况,二是收购企业自己的经营情况和收购实力,三是东道国的法律环境。收购东道国企业的好处:(1)可迅速取得对国外企业的控制权(2)可直接利用东道国企业现有的生产设备、市场、技术和人才等资源(3)可扩大经营范围(4)通过并购手段获得上市资格(5)可利用东道国税收等优惠措施得到很多实惠。采取收购方式的不利因素:(1)东道国往往设置多种限制(2)投资者难以正确估价收购活动的实际费用(3)收购业务中的实际支出及前期费用大(4)潜伏着较大的市场风险。跨国并购更有严格的限制。主要包括:东道国对外国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管制和外资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限制;东道国证券法有关证券市场的管理形式、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等法律规定;东道国公司法、外资法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等。4.2创建国外企业创建国外企业,主要有两类: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包括股权合资企业和非股权经营企业。4.2.1国际独资企业特点有:①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一人出资,②属于自然人企业,且投资主体为一个人,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③企业的资源来源有限,大多属于业主制,权责明确。独资企业的优势:①受政府控制的少。②投资者为个人可以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③有利于投资者的专利权、专有权、特许权等商业秘密的保护。④有利刺激投资者积极性。独资企业的不足:①风险大,审批较为严格,②经营风险较大,投入水平较高。③一般仅适用于中小企业。4.2.2合资企业是当代国际经济合作中最普遍的投资方式,东道国一般为这些企业提供优惠措施,国际合资公司一般采取两种形式,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这两种合资形式的企业都是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两者在投资方式、法律地位、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利益分离及责任风险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股权式合资经营企业股权式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民或企业按照所在国的法律联合起来由各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知识,共同经营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主要是指合资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式合资企业要求投资各方以股权方式共同投资建立企业(或公司),而公司的全部资本为若干等额股份,以便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公司与股东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股权式合资企业是遵照东道国家法律设立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起诉、被诉和借款的行为能力非股权合资企业非股权经营是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企业中不参与股份,通过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各项服务,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从中获取相应利益与报酬。基本形式:一是“法人式”合作经营企业,即合作各方式依据合同组建经济实体,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二是“非法人式”合作
本文标题:跨国公司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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