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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接地的检测期限及检查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测期限及检查标准等内容,适用动力厂管辖设施。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实验规程》。三、规程:第一部分、接地和接零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是防雷击、防静电、防止电气设备的绝缘导体以外带电而造成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之一,必须认真做好。1.保护接地1.1保护接地分为如下几类:1.1.1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供配电装置、设备的保护接地。1.1.2防雷过电压保护接地。1.1.3防静电保护接地。1.2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如下装置和设备,应予保护接地:1.2.1支柱绝缘架子,穿墙套管,高压熔断器,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刀开关的底座。1.2.2电机、变压器、静电电容器的外壳及电器、电缆的金属外皮,配线网管。1.2.3配电屏、开关柜、控制屏、保护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1.2.4室内外支持电器设备的金属构架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金属部分及某些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互感器的二次线圈等。1.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不必接地:1.3.1在干燥场所没有防爆要求时,交流127伏及以下,直流电110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1.3.2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或金属底座(控制屏、配电屏等)上的电气设备。如测量仪表、继电器外壳等。1.3.3木电杆、木构架上的绝缘金属部位和照明灯具。1.4防雷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保护接地的规定见第二部分、第三部分。1.5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必须采取下述措施,防止高压串入低压造成事故。1.5.1再星性接线的低压电网中,将中性点经击穿保险器接到地极。1.5.2再其他接线的低压电网中,将一相经击穿保险器接到接地极。1.5.3安装两只高内阻电压表作绝缘监视。1.5.4经常检查击穿保险器,确保正常情况下绝缘良好。2.工作接地2.1工作接地只是为了保证电器设备在正常和发生事故情况下可靠运行,免遭触电危险。将电路上的某一点如变压器的低压中性点接地、避雷针和避雷器的接地。2.2下述情况采取工作接地:2.2.1变压器、发电机、静电电容器组的中性点。在380/220伏三相四线制供电中,决大多数采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2.2.2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2.2.3避雷器的底盘。3.保护接零3.1再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必须采取保护接零,即将电器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绝缘导体或构架与电网工作零线作紧密的连接。3.2对于中性点的直接接地系统中的装置和设备,按下述条件决定是否接零。3.2.11、2条必须保护的接地的装置和设备,均应接零。3.2.2不与接零条件与1、3条规定的不必接地条件相同。3.2.3在干燥场所,36伏及以下的电气设备不用接零,但在暴炸危险场所,包括行灯变压器二次线圈均应接零。3.3接地与接零的基本要求3.3.1接地与接零的电气设备应用专用导线与接地干线或零线连接,不准采用几台设备串联的方法接地或接零。3.3.2接地导线或接零导线必须连接可靠。单相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必须分开。3.3.3接地线或接零线要有足够的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三分之一,在化工企业中由于腐蚀问题应适当放大截面、3.3.4接地体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接地体,接地(零)线不准小于下表的最小尺寸。3.4低压电气设备接零线或接地线不准小于下表最小面积(毫米2)低压接零线或接地线最小面积。3.5在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同一段母线供电系统,不准有一部分电气设备用保护接地,另一部分用接零。3.6除照明外,其它负荷零线上不准装熔断器。否则,当设备碰壳时,零线熔丝可能先断,使设备外壳长期带电。三相四线系统工作零线(零相线)不准装刀开关,防止误操作零线断开,使设备失去接零保护,发生危险。3.7除有特殊规定的接地装置外,其他用途的接地可连网形成同一个总的接地装置,但接地电阻值应取其中最小值。3.8除变电所接地装置外,其他接地装置可利用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自然接地体。3.8.1埋在地下的下水金属管道或其他金属管道,但可燃液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不能做自然接地体。3.8.2金属井管。3.8.3建筑物埋在地下的金属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基础。如利用自然接地体不方便或接地电阻不能达到要求时,可另设人工接地。3.9接零系统必须采用重复接地措施。3.10人工接地体不准装设在车间内,应离开车间的门及通往车间的人行道5米。不准小于3米,以减少跨步电压。3.11接地体上端离地面不准小于0.6米。4.重复接地4.1为减轻零线断线危险,降低设备对地电压,改善防雷性能,必须将零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进行重复接地。其分类如下:4.1.1集中重复接地。4.1.2环形重复接地。4.2.1.1架空线路终端杆,分支线长度超过200米的分支处。4.2.1.2作为零线的低压电缆金属外皮。4.2.1.3架空线路每隔一公里的地方。4.2.1.4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共同敷设段的两端。4.2.2环形重复接地适于车间,下述情形应予环形重复接地。4.2.2.1进户线入口附近。4.2.2.2车间对角处最远点。4.2.2.3车间周边长超过400米者,每200米应有一点连接。4.3重复接地基本要求。4.3.1重复接地可以零线直接接地,也可以接零设备外壳接地。4.3.2零线与接地装置至少有两点连接。4.3.3重复接地的接地装置的基本要求,按3.3的规定执行。4.4不同电力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同电力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注:①指并列运行的总容量而言。②如采用自然接地体,即使达到接地电阻要求尚必须采用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的人工辅助接地体。③重复接地不应小于3处。④I为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的电流。5.特殊设备接地5.1X光设备X光设备的接地与一般低压电器设备的接地要求相同,接地电阻R≤10欧,并可于车间接地干线相连接。如高压发生器在X光设备内,则仅将X光设备外壳接地。如高压发生器与X光设备分别设置,则将高压发生器的中性点,应首先与X光设备的外壳相连,然后再接到接地干线或接地体上。5.2工业电子设备5.2.1一般的工业电子设备应有单独的接地体,接地电阻R≤10欧。该接地体与设备的距离不大于5米,但可与车间接地干线相连。如按上述要求接地后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如测量结果有偏差或产生噪声),则应将测试线路端子板上的接地端子再补充接地。5.2.2当工业电子设备频率超过5兆赫时,必须校核其接地线长度。5.2.3当工业电子设备测量高周波电源的波形及其它参数时,宜有单独接地体。其不准与车间接地相连,应至少相距2.5米。5.3电弧炉如其设备中由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供电,则设备外壳及炉壳应用16毫米2钢绞线接地。接地电阻R≤4欧。如由接零系统供电,其应接零。第二部分防雷1.防直击雷1.1直击雷防护的主要措施是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1.2直击雷的防护。1.2.1易受雷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露天设备(露天油罐和储气罐等)、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发电厂和变电站等均应采取防直击雷措施。1.2.2防直击雷的设施应装设在建筑物和构筑物易受雷击部位。1.2.3装设在建筑物和构筑物顶部的各种接闪器(包括金属屋面),应互相可靠连接,并和建筑物和构筑物金属结构连成一个整体。1.2.4独立避雷针应离开建筑物单独装设,其接地装置一般应单设。严禁设在人经常通行的地方。当利用照明灯塔作独立避雷针支柱时,照明电源线必须采用铅皮电缆或穿入铁管,并将铅皮电缆或铁管直焊10米以上(水平距离),埋入地下0.5~0.8米,方可引进室内,以防止雷电冲击电压引进室内。1.2.5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严禁架设通讯线、广播线和低压线。1.2.6避雷针可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并可与建筑物的其它接地采用共同的接地装置。此时接地电阻应5欧姆。1.2.7油罐区的避雷针不应装设在罐体上,应装设独立避雷针。2.感应雷的防护小于1~2欧,如利用自然接地体,还应装设人工接地体,且流散电阻应小于2.1感应雷分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两种。2.2感应雷能产生很高的冲击电压,使电力系统过电压,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中,主要是造成反击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2.3防止静电感应措施。2.3.1将建筑物内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接地。接地装置可与其它接地装置共用。2.3.2金属屋顶,应可靠接地。2.3.3钢筋混凝土屋顶,应将屋面钢筋焊成6~12米网格,连成通路予以接地。2.3.4非金属屋顶,应在屋顶上加装边长6~12米金属网格,予以接地。2.3.5上述接地不得少于两处,且其间隔距离不得超过18~20米。2.4电磁感应防护措施2.4.1平行管道相距小于100毫米时,每隔20~30米必须用Φ8毫米圆钢跨接。2.4.2交叉管道间,管道与金属设备或金属结构之间距离小于100毫米时,应用金属线跨接。2.4.3管道接头,弯头等处应用金属线跨接。2.4.4该接地装置可与其它接地装置共用。3.防雷电侵入波3.1在低压系统雷电侵入波沿线路进入室内,易造成人身事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3.2变配电装置的保护。3.2.1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进线雷电侵入波的防护措施,主要是安装阀型避雷器,安装要求如下:3.2.1.110千伏母线上装一组阀型避雷器,但与变压器的电气距离:一路进线时不超过15米;两路进线时不超过23米。3.2.1.2架空线路终端装设一组阀型避雷器。3.2.1.3采用电缆进线的架空线路,终端电缆盒附近装设阀型避雷器,电缆两端的金属外皮均应接地。3.2.2雷电活动频繁地区,在变压器低压边宜装设一组低压阀型避雷器或击穿保险器,如高压为35千伏以上,高低压边均应装设阀型避雷器,以防击穿变压器绝缘。3.3低压线路终端保护。3.3.1一类负荷用户宜用电缆供电,将电缆金属外皮接地,条件不允许,可由架空线接50米以上直埋电缆供电,并在其换线杆处装一组阀型避雷器,应与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一起接地。3.3.2二类负荷用户,可用架空线供电,在进户线处装一组低压阀型避雷器或2~3毫米的保护间隙,并与绝缘子铁脚一起接地(邻近三根电杆上绝缘子铁脚也接地)。3.3.3一般用户,将进户线处绝缘子铁脚接地。3.3.4本保护接地均可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3.3.5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30日的地区,低压线被建筑物等屏蔽的地区,以及接户线离低压线路接地点不小于50米时,接户线绝缘子铁脚可不接地。3.4架空管道上雷电侵入波的防护3.4.1架空可燃气体管道防雷的接地电阻,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间的距离小于10米时,在接近的一段上每隔30~40米应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欧。3.4.2当其它情况下在管道始端、终端、分支处、转角处以及每隔100米的直线段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3.4.3该接地装置可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4、防雷装置的安全规定4.1为了防止反击事故,必须保证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与邻近导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4.1.1独立避雷针及其引下线与被保护物、其它导体在空气中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4.1.2一端接地的避雷线与其他导体在空气中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SK=0.3RC+0.16(H+△L)其中:SK—空气中距离(米);RC—避雷线冲击接地电阻(欧);H—避雷线支柱高度(米);△L—避雷线上校验点与接地支柱间距离(米)。4.1.3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变压器接地线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米。4.1.4在变压器的门型构架上不准装设避雷针、避雷器。4.1.5独立避雷针(线)的接地装置与被保护物接地装置、其它接地体的地中距离不准小于3米,以免在土中的被保护物接地体闪络。5、接闪器5.1避雷针应符合以下安全规定:5.1.1一般用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对于高空腐蚀严重的避雷针,可用其它金属制作。具体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5.1.2油罐区避雷针安装应符合下述规定:5.1.2.1周边和呼吸阀应在其保护范围内;5.1.2.210000米2及以上油罐,针尖与呼吸阀顶,及水平距离应大于5米;5.1.2.35000米2及以下油罐,针尖与呼吸阀顶,及水平距离应大于3米;5.1
本文标题:避雷接地测试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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