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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笔记整理说明:本笔记经多方课上笔记及手机照片信息的整合汇制而成,如有雷同纯属意外。第一章概论:都市公共事业管理第一节公共事业管理研究状况的分析有赵黎青的《中国非营利部门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公共事务与跨世纪发展研讨会文集》2000年,内部资料);云南大学:《当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论当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内涵的价值》、《论公共事业管理的性质及特征》等;•著作及教材:1998年黄恒学著的《中国实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2001年、由冯云廷、苗丽静合著的《公共事业管理导论》,2002年崔运武编著的《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娄成武、郑文范合著的《公共事业管理学》等。一、关于《公共事业管理导论》组成:第一章“公共事业的性质与管理特征”;第二章“公共事业管理范围的界定”等。美国学者尤劳:“公共事业”这一概念的核心特征“也许就是其含义的不明确性”。有关事业单位的规定:①“1963年7月《国务院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是为国家创造或者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内开支的单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这个定义强调的是其范围,界定的标准则主要是经费的来源。”②1984年全国编制工作会议《关于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中规定:“凡是为国家创造或者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国民经济、人民文化生活、增进社会福利等项服务活动,不是以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的单位,可定为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③1990年,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有关在劳动计划和统计中划分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解决了上述第一个问题,明确指出“企业、事业、机关的划分应以独立核算单位作为划分的基本依据”,并规定事业单位“指从事为生产和生活服务以及为提高人民科学文化水平和素质服务的独立核算单位”。④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界定是以“事业单位的设立宗旨、举办主体、活动性质等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内涵”为标准的。最后作者认为,公共事业部门的几个特征:(1)非政府性。(2)非营利性。(3)非特定多数性。(4)非实物生产性。(5)非权力依附性。二、关于《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第一章“导论”从“我国传统的‘事业’及其转型”、“社会公共事务”、“公共产品理论”及“公共事业的基本内涵及特征”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公共事业的基本内涵”。一般说来,公共事业即整个社会的事业或说社会全体公众的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公众基本生活的事务,是向公众提供特定的公共产品。关于公共事务,此书介绍了18世纪亚当·斯密的观点。亚当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公共事务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害;第二,尽可能地保护社会上的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和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公共设施(其建设或者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的产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维护私有制和统治阶级利益方面的需要,二是公共经济事务管理方面的需要;他们指出,公共事务在原始社会就存在,“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得不由个别社会成员来担当。”“当实际劳动的人口要为自己的必要劳动花费很多时间,以至于没有多余时间来从事社会的公共事务,例如劳动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事务、艺术、科学等等的时候,必然有一个脱离劳动的特殊(原引文脱此两字)阶级来从事这类(原文为“些”)事务。”恩格斯的原文在“从事这些事务”处为分号,后面还有“而且这个阶级为了它自己的利益,永远不会错过机会把愈来愈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这样一段文字。恩格斯又说:只有通过大工业所达到的生产力的大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劳动无例外地分配与一切社会成员,从而把每个人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自由时间来参加社会的理论和实际的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的定义:所谓社会公共事务,是指涉及社会公众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那些社会事务,具体而言,在一个社会中,公共事务是企业和个人家庭所不愿做也不能做,但又是既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对社会全体公民基本生活必不可少的事务,而且,这里的共同利益,一方面是指体现全体公民长远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体现现实中的全局利益,因而是全体公民都十分关注的事务。文中指出“从劳动管理到国防、行政、治安等国家事务,以及法律事务、艺术、教育、科学等都在其中,且其范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公共事务的四个特性:公共性、劳务性、非营利性和阶级性。作者又将公共事务分成三个类别和层次:第一是社会政治事务,包含有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等各项事务。第二是社会经济事务,又分成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两个方面。经济管理的三个方面:第一是“引导经济活动,即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投资、分配、资源与人力开发利用,以及技术改造等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行为,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保证产业内部各行业的综合平衡与协调发展。”第二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即制定并监督执行各种法规、规则。第三是“通过适宜的方式,管理国有经济。”第三个层次是狭义的社会事务。作者认为公共产品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两大类。纯公共产品是指完全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的产品,如国防、行政管理、基础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立法、司法、环境保护等。准公共产品是指具备上述两个特点中的一个,且具有较大的外部受益的产品。公共产品又分成三类:第一类是“非排他性且非竞争性不充分的公共产品。”第二类是“具有非竞争性且非排他性不充分的准公共产品。”第三类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都不充分的准公共产品。”作者定义:公共事业,就是社会全体公共事业,即关系到社会全体公共基本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事业的基本范围,主要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通讯、邮电、铁路和公共交通、水、煤气组成的公用事业等。三、关于《公共事业管理学》•著者将物品分成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准公共物品。•著者指出:•所谓公共事务是生产公共物品的活动,其产品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所谓准公共事务是生产准公共物品的活动,其产品是具有部分的“非排他性”;•所谓企业活动是生产私人物品的活动,其产品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作者认为:•公共事务具有完全的公益性,社会公众在享受公共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时是不需要缴费的。•准公共事务则具有一部分的公益性,在享受服务时实际所存在的差异而采取收费的办法,但这种收费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公共事业”:生产涉及全体社会公众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公共物品时所产生的一些活动,而且这种活动是带有完全的公益性的。•公共事业管理的定义:•所谓公共事业管理是指公共事业组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动员和运用有效资源,采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方式对社会准公共事务进行协调,实现提高生活质量,保证社会利益目标的活动过程。公共事业管理包含了以下五层含义:第一,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公共事业组织,以区别于行政管理的主体¡ª¡ª政府组织或企业管理的主体¡ª¡ª企业组织。第二,公共事业管理的客体是准公共事务,其收益对象是社会公众。第三,第三,公共事业管理集中表现为提高生活质量,保证社会利益,是永久存在的,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影响不断增强。第四,公共事业管理的职能是对准公共事务活动的调控,使其有序、有效、可控制的特点,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第五,公共事业管理有责任和义务,因此,其工作绩效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作标准,而必须用服务数量、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等来衡量。总结:对于“公共事业”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处于探索阶段。《公共事业管理概论》中的定义比较完整。既有理论,又有比较具体的内容。本课程在这一定义的基础上将焦点集中在对都市公共事业管理方面展开论述。•第二节都市公共事业的定义与特征•一、都市的定义•我国很少使用都市这个概念,习惯用“城市”一词。•在古代“都”是大城市意思。《左传.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说文解字》中说:“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周礼:距国五百里为都。”因有旧宗庙,故到汉朝又引申为国都。•《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记载说:“秋九月,权迁都建业”。•“市”,《说文解字》中说:“买卖之所也,市有垣。”乐府《木兰诗》中说:“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市井”,就是街市、市场的意思,也非城市。•“都市”一词最早可能出自《汉书》,在《汉书·食货志上》中记载说:“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可见“都市”指的是商业繁华的大城市。•近代城市的飞速发展,开始出现10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乃至于出现超越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大都市圈。•二、都市公共事业的定义•都市公共事业是指城市中与市民生活、生产活动、社会活动、城市安全紧密相关的具有公共性的事业。•此外,社区性的公共事业,如物业管理、幼儿园、敬老院、老人监护、区域卫生等与区域公民生活相关的公共事业等,原则上讲也属城市公共事业范畴。•城市公共事业可以分成“硬件”与“软件”两个大的组成部分。•“硬件”:就是与城市发展生产及改善城市生活基础相关的公共设施。•“软件”:主要是与城市社会生活相关的公共事业。•相对于都市公共事业,农村公共事业则主要是与农业生活、农业生产劳动、农村区域社会活动相关的事业与事务。•三、都市公共事业的特征•1、地域内的公共性。其服务对象是整个地域内所有的社会成员,因此具有区域内的公共性。•2、地域内的公益性。其主要是为该地区市民服务的,其管理方式也考虑到地域内的公众利益。•3、非营利性。它是一种为公众服务的、非营利的社会事业。•4、区域规模性。都市人口集中、数量多,因此,都市公共事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5、前瞻性。许多项目以都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来展开和作为发展的基础,有相当部分我们直接称之为城市基础设施。•第三节都市公共事业的具体内容与规划、管理的内容•一、都市公共事业的具体内容•1、与发展产业相关的公共事业•第一是都市公共道路。•第二是都市公共铁路。•第三是都市公共港湾。•第四是都市公共河流水系。•第五是都市公共电气能源。•第六是都市公共通讯设施。•2、与改善生活相关的公共事业的管理•第一、城市上下水道事业•第二,都市公园绿化事业•第三,都市公共住宅事业的发展与管理•第四,都市公共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管理•第五,都市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管理•第六,都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管理•第七,都市公共广播电视事业•第八,都市公共社会福利设施的发展与管理•第九,都市公共墓地3、与保护国土相关的公共事业的管理•第一、都市的治水。•第二、都市护堤的建设与管理。•第三、都市防灾等事业的形成与管理。(自然、人为)•二、都市公共事业规划•1、日本《都市计画法》与都市公共事业规划•第一“道路、高速铁道、停车场、汽车中转处及其他交通设施”;•第二“公园、绿地、广场、墓地及其他公共空地”;•第三“水道、电气供给设施、煤气供给设施、下水道、污物处理场、垃圾焚烧场及其他供给或处理设施”、•第四“河川、运河及其他水路”;•第五“学校、图书馆、研究及其他教育文化设施”;•第六“医院、保育所及其他医疗或社会福利设施”;•第七“市场、牧场或火葬场”;•第八“团地住宅设施”;•第九“团地的官厅设施”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都市公共事业规划•第十七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
本文标题:都市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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