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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制度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配电变压器管理制度配电线路及其设备标志管理办法配电线路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配电设备评级管理制度配电急修管理条例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备施工工艺规范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制度1总则1.1供电局生产办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1.2供电局应按有关规定,根据所管辖设备的数量配备素质合格的线路运行维护及检修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应加强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技术素质,以适应生产需要。2线路的巡视与维护2.1线路巡视的目的是为了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并为设备检修提供可靠依据。2.2线路巡视分类及周期2.2.1正常性巡视:每月至少一次,但对城镇或重要用户的线路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2.2.2故障性巡视:当线路发生故障跳闸后,不论是否重合(强送)成功,均应派人巡视检查,查明原因。2.2.3夜间巡视:每年至少一次,且应在负荷高峰期进行。2.2.4特殊性巡视:当气候或环境发生异常变化,应根据平时巡视所掌握的情况,对有可能危及到线路安全的部分档段或杆塔进行专门巡视检查,其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2.5监察性巡视:各供电局领导、专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对重要线路或事故的部分档段进行巡视检查,以了解和掌握巡视人员的巡视质量和责任心。2.3线路巡视应分线到人,严格考核。巡视人员应按期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凡线路本体、附属设备以及沿线情况若与有关规程或标准不符均应认为缺陷。并在现场做好缺陷的具体位置、缺陷内容等记录,巡视过程中若发现地面可顺便处理的小型缺陷,应及时处理。2.4巡视人员在巡视中若发现直接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危急性缺陷应尽快设法报告领导,并在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5巡视人员除完成好正常巡视维护工作外,还要认真搞好领导安排的其它性质的巡视检查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分析和判断故障的能力,尽可能地缩短停电时间。2.6线路班长应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分轻、重、缓、急安排班组人员逐项处理。对于严重或需停电及时处理的缺陷应尽快上报生产办,以便及时安排处理。3线路运行分析3.1线路运行分析主要是对线路的运行状况,存在的缺陷和发生的异常、障碍和事故以及人员状况和客观环境等进行分析,以便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2线路运行分析,班组每月应进行一次。生产局长每季应组织生产及有关人员至少进行一次线路运行分析。3.3运行分析的主要内容3.3.1对本班人员的工作质量、完成情况及安全情况等进行分析。3.3.2对每月发现的缺陷汇总后进行分析。3.3.3对发生的异常、障碍及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对策及防范措施。3.3.4对所辖线路周围环境变化情况的生成、发展和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环境进行分析。3.3.5对运行中绝缘子的质量、严密值、导线驰度、接地电阻等测量结果进行分析。3.3.6各供电局对所辖线路同一年度、同期或同一地点发生两次及以上相似的事故、障碍、异常和典型缺陷进行专题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后报生产部。通过上述分析活动,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积极组织落实。4设备验收4.1凡新建或大修后的线路,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运行。4.2验收工作由设备主管单位的运行人员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及有关规程规定认真验收。验收人员必须熟悉部分有关规程、规定、上级有关文件及施工图纸。4.3验收单位要根据施工图、施工方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工程验收细则,以保证验收质量。4.4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竣工图纸、资料、协议等移交给运行单位,运行单位应认真审阅,妥善保管。4.5运行单位只有在设备验收全部合格,图纸等全部收齐后,方可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4.6验收中,现场及时填写施工验收记录。对施工质量有争议者,运、施双方应协商妥善解决方法,否则应及时上报工程建设主管单位协调解决。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配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险配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缺陷定义2.1指配电设备本身在长期运行中受到自然磨损、老化、变形或因制造、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使设备丧失其原有性能,以及主外力作用下,使其部分部件损坏,导致设备不能继续可靠运行或不能满足出力,它的存在和发展将影响甚至危急系统的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3缺陷分类3.1根据设备缺陷严重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共三类。3.1.1一般缺陷:设备问题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短期内不致威胁设备安全运行,可安排在季度计划检修中处理,或在运行中监视变化情况再作处理的缺陷。3.1.2严重缺陷:设备本身或部件产生异常现象,存在问题的程度较严重,但在短期内不会造成事故,可安排在月度计划检修中消除的缺陷。3.1.3危急缺陷:设备本身或部件产生异常现象,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修予以处理,原则上应不过日的缺陷。4缺陷的来源4.1运行人员在正常或特殊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4.2检修人员登杆检查或测试发现的缺陷。4.3测试、化验人员在工作或试验中发现设备内部或性能上的缺陷。4.4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在监督性巡视或鉴定中发现的缺陷。4.5设备安全大检查,年、季、月设备评级鉴定及设备验收中发现的缺陷。4.6上级反措中有明文规定要求进行处理或更新的问题。4.7用户或其它人员反映,其它途径获知并确认的缺陷.5缺陷的分级管理5.1为了使设备缺陷得到及时处理,明确专责,将设备缺陷分为三级管理。5.1.1局级管理:生产部设配电专职工程师,负责修编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监督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应掌握:5.1.1.1全局全部配电设备的危急缺陷的详细内容,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5.1.1.2严重缺陷、一般缺陷的数字统计。5.1.1.3各局(所)设备缺陷情况的分析。5.2基层局(所)管理:设输配电专责工,负责具体的缺陷统计、分析、处理、回传、报表工作,应掌握:5.2.1本局(所)全部生产设备的危急、严重缺陷的详细内容,处理方案,处理结果。5.2.2所属设备的一般缺陷的统计数等。5.2.3基层班站、供电所缺陷情况的分析。5.3班站、供电所级管理,应掌握:5.3.1本班所辖设备的全部缺陷、详细内容、责任区、处理方案、处理结果。5.3.2总结、分析、全部缺陷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缺陷统计报表和缺陷处理卡。6设备缺陷处理程序6.1巡视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入巡视检查记录中,分类汇总后填入电力线路缺陷记录表(本)内,其它人员或用户反映回来的缺陷经确认后由责任班站的专责人记入缺陷记录表(本)内,记录时按要求正确填写缺陷分类,记清缺陷位置,缺陷情况,发现时间,处理意见。6.2凡发现的危急缺陷应当日向班(站、所)称汇报,如班内能处理的应立即安排处理,同时汇报生产股长、专职技术员,否则应将缺陷报本局有关领导,请求组织人力全修,运行人员应将处理结果登记在缺陷记录本内,做好消缺标记,消缺时填写缺陷处理卡,严重缺陷一卡一处理,一般缺陷一卡多消缺处理,消缺后报生产办做消缺记录。6.3严重缺陷、一般缺陷于每月20日前按缺陷汇总填写缺陷记录单,由班长签字后转生产办,生产办可根据情况将严重缺陷列入月度检修计划处理,一般缺陷尽可能结合年、季、月检修,维护中消除(带电作业开展较成熟的单位可酌情随时安排检修)。6.4一般缺陷可由运行班站、所自行安排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按月将处理结果报生产办,严重缺陷由生产办委托某一检修班站处理,处理结果报生产办,检修人同在检修中新发现的缺陷,力争当时消除,检修后记入检修票中,将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填清上交专职技术人员审查,并鉴定缺陷性质和类别转运行班所。7统计与考核7.1各单位对设备缺陷应有详细统计,并按规定格式上报生产部,对危急缺陷要及时上报生产产,以便及时掌握危急缺陷的内容、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7.2各班、所对设备缺陷应有详细统计,并按月统计上报,对普遍性的缺陷或较典型的缺陷应在每月的运行分析会上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所需材料汇总上报。7.3根据本局(所)生产设备务品、备件管理办法,做好备件管理工作把缺陷管理纳入三级模拟市场经济责任制考核,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不负责,工作不到位,使缺陷发展严重甚至引起事故的给予严厉处罚。配电变压器管理制度(试行)一、配电变压器的安装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下者变台允许单砼杆上安装,但低压侧必须安装长保险。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上者,变台必须用两根砼杆安装变压器两端高差不应大于2CM,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低压侧应加装刀闸,新安装的变压器应有操作台和杆号、警告牌、顺序标志,避雷器安装应垂直,倾斜角度不应大于15度,跌落保险安装与地面夹角呈70度。变台的一、二次引线应横平竖直,不能过松,并采用橡皮线。在变压器高低压出线接线柱、跌落保险等设备的接头必须采用铜接头或铜铝过度线夹,变压器送电前应有变压器试验合格证、跌落保险试验合格证、避雷器试验合格证。为了便于变压器的操作和检修变压器台不宜装设在转角分支电杆、设有高压接户线和电缆电杆、设有线路开关设备的电杆。变电应满足在高压线路不停电的情况下可以检修更换变压器。变台装两根副杆时两杆高差不得大于29毫米,变台各部件电气距离应满足高压保险对地4.5米,避雷器对在4.5米。小区配电室、配电变压器应根据功率因数(无功大小)装设无触点自动投切的无功补偿装置,达到无功补偿就地平衡。配电变压器应装设合成氧化锌避雷器进行防雷接地,其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及配电变压器的金属外壳相连接。二、配电变压器的投运变压器安装完毕,必须由运行管理部门(必要时由生技部组织)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应低于24小时。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规定,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运。新变压器投运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下列技术文件:1、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图纸及出厂试验报告;2、变压器及各附件安装时的交接试验报告。运行的变压器应有下列内容的技术档案:1、变压器的履历卡片;2、竣工后移交的全部文件;3、预防性试验记录;4、其他试验及检查记录。三、配电变压器的运行维护配电变压器,装于室内的每月至少一次,户外(包括郊区及农村)每季至少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1、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的变压器;2、有严重缺陷时;3、气象突变时;4、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5、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变压器的日常巡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变压器油位正常,各部件无渗油、漏油;2、套管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3、变压器音响正常;4、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5、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迹象;6、根据变压器的结构特点补充检查的其他项目。四、配电变压器的试验配电变压器应定期进行如下试验:1、绕组直流电阻试验:周期1-3年或自行规定,要求1.6MVA及以下变压器,相间差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4%,线间差不大于三相平均值地2%,与以前相同部位测得值比较,变化不应大于2%;2、绕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试验,周期1-3年或自行规定,绝缘电阻换算至同一温度下,与前一次测试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吸收比(10-30摄氏度)不低于1.3或极化指数不低于1.5;3、交流耐压试验:周期1-5年或大修后。试验要求,油浸变压器试验电压值额定电压kV最高工作电压kV线端交流试验电压值kV中性点交流试验电压值kV线端操作波试验电压值kV66.92121401011.5303050注:操作波的波形为,波头大于20uS,90%以上副值持续时间大于200Ms;波长大于500uS,负极性三次。4、绝缘油试验:周期1-3年或自行规定;大修后或必要时,要求投入运行前的油击穿电压大于等于30kV,运行油击穿电压大于等于25kV。5、铁芯(有外引接地线的)绝缘电阻试验:周期1-3年或自行规定,大修后或必要时。要求与以前测试结果相比无显著差别,运行中铁芯接地电流不大于0.1A。6、绕组泄露电流试验:周期1-3年或自行规定,在必要时也可进行此项试验。
本文标题: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制1(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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