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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合同编号: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二〇年月目录第1篇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另卷第2篇合同书….……………………………….……第3篇中标通知书……………………………….…..第4篇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1第1篇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另卷)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2第2篇合同书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3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书为了更好地建设,确保广州南沙开发区XX道路工程项目的可靠性、合理性、适用性、经济性及规范性,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督促勘察设计进度和保证勘察设计文件深度,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通过20年月日的中标通知书(编号:广州建交(公南)中字[200]第[]号),接受了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通知》(穗建技[2002]267号)的规定,为明确各方职责,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主要控制点及建设规模1.1工程名称:XXx道路工程。1.2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1.3建设规模: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下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2.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如果有签署的);2.2本合同书;2.3中标通知书;2.4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第三条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及主要技术标准3.1咨询工作内容及主要技术标准以经过合同各方认可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大纲》(见附件2)为基础。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43.2咨询阶段: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三个阶段,以上阶段均含勘察工作咨询。3.3设计咨询审查内容1、对初测、初步工程地质勘探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及监督,对详细测量、详细地质勘探工作以及与线路相关的重大拆迁合理性进行技术咨询及监督。2、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全过程进行设计咨询审查。按设计阶段进行检查,提供咨询审查报告。3、做好施工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等的符合性检查工作,对设计变更及重大事故处理提供设计咨询服务。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的要求,对如下方面进行咨询及设计审查:(1)路线总体设计;(2)路基工程设计、特别是软土路基工程设计及路基防护工程设计;(3)路面工程设计;(4)道路给排水工程设计;(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6)环境保护及景观设计;(7)其他工程(包括绿化、供电、照明等)设计;(8)重大施工变更设计;(9)工程项目齐全性和工程数量准确性;(10)审核各工程项目的造价(包括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11)管线综合规划设计。3.4建设标准:城市道路,按现行的相关规范执行。第四条咨询工作技术质量要求及工期4.1设计咨询工作深度按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工作深度试行规定》(穗建技〔1999〕31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技[2002]267号)执行,并且施工图阶段的咨询深度必须达到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各阶段提交的咨询报告份数为十四份。4.2设计咨询技术质量工作要求以经过合同各方认可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大纲》为基础。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54.3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工作的要求。4.4咨询审查路线及立交技术指标的应用和掌握。4.5咨询审查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不良地质条件路基特殊设计以及重大拆迁方案等的合理。4.6咨询审查桥梁构造物的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必要的结构分析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之处提出改进优化建议。4.7咨询审查排水、交通、绿化、供电、照明、交通等其他附属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及经济性,对道路景观影响较大的应适当兼顾美观要求。4.8对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质[2013]57号)要求对图纸的完整性及深度提出意见,如市政公用工程未有规定,则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36号)执行。4.9在设计咨询过程中,对每个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咨询意见,编制成设计咨询审查报告。4.10经过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在说明书和主要设计图上加盖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出图章。4.11设计咨询工期按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安排进行,原则上承包单位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提供正式阶段性设计文件后二十天内(常规性的设计文件十天内、难度系数大、复杂程度高的二十天内)提交正式咨询审查报告。4.12承包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量满足设计进度的时间要求,如无特殊情况,审图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所有问题一次性提出。第五条职责及义务5.1业主单位责任1、业主单位相关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义务依照《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2、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设计咨询审查费。5.2建设管理单位责任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61、向承包单位提供该项目前期工作的背景材料,包括该项目的设计规划要点、评审批复意见及有关会议纪要。2、向承包单位提供开展工程设计咨询工作所需的有关文件和基础资料,并对其可靠性负责。3、在设计咨询过程中,根据承包单位需要,建设管理单位应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及有关技术服务单位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方案比选论证、试验及勘察资料。4、对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咨询意见或优化设计方案的建议,若为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认可,建设管理单位应责成设计单位采纳。5、组织工程设计评审工作,提供评审工作中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联系。6、为承包单位现场设计咨询人员及建设期的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提供必要的方便。5.3承包单位责任1、按照本合同及《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大纲》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按质量要求向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工作成果,直接对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负责。2、对设计咨询审查的结论和质量负责。3、承包单位向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提交的工作成果须为书面形式,并须得到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的书面认可,但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不对其认可的咨询审查结论和质量负责。4、按照《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大纲》的安排,保证现场咨询人员按时到位。5、负责对咨询审查报告的内容及结论提供答疑,对结构分析计算书应附有分析资料和有关参数。6、承包单位应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其设计咨询的身份进行不正当活动,一经发现,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其责任。7、根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做好各种设计评审工作,为设计工作下一阶段开展建立依据性基础条件。8、对勘察设计工作量进行审查确认。9、为各项工程的监理、施工等招标工作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0、应建设管理单位的要求委派1-2名设计咨询代表常驻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设计咨询协调工作。11、本合同项目下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如绿化、航道、水利、海事等),应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在保证设计文件咨询审查的整体质量的前提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7下,经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同意,承包单位可将此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咨询审查工作,但分包项目的设计咨询审查质量和工期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承包单位与另一方签订。12、合同生效后,承包单位应履行合同义务及参建单位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业主各项相关建设管理规定。如承包单位若未达到业主相关建设管理要求,业主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承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3、业主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承包单位法人的,承包单位法人应积极配合。第六条奖励与惩罚6.1通过承包单位咨询审查工作或承包单位提出的优化设计建议、施工技术合理化建议并经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认可采纳后,而使工程直接投资明显节约的,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将根据实际的工程投资节约数额情况给予承包单位适当的奖励。6.2在设计咨询过程中,承包单位有下列及其他失职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除免收损失部分设计咨询费外,还应付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咨询费等额的赔偿金。1、无法达到《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大纲》规定的质量控制目标;2、结构体系、设备系统选择不经济合理;3、施工图在审核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设计质量问题;4、通过专家会审等途径发现设计方案仍存在较大优化空间。5、造价在审核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6.3承包单位应当对咨询的工程设计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咨询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质量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咨询审查人员和机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暂停或者吊销其咨询审查资格,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6.4若承包单位私自分包工程设计咨询审查任务,视为违约,除扣除全额咨询审查费用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它一切损失。第七条合同费用及付款办法7.1合同费用由以下设计咨询审查费组成:1、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按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规定《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XX道路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文件8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根据本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服务的工作范围,经各方友好协商,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暂按工程概算的0.36%计取按工程勘察设计费的6.5%计取。2、本合同费用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暂定价只作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的依据,本合同费用的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或由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的工程概算勘察设计费(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作为该设计咨询审查费用的计费基价,费率按6.5%计取。7.2付款办法1、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合同暂定费用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结算时抵作咨询审查费用。2、承包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咨询,提交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并经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书面认可后三十天内,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按合同7.1条款计算的合同费用的20%(在工程概算审定前,参照合同暂定费用支付,下同)。3、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咨询与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并经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书面认可后三十天内,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按合同7.1条款计算的合同费用的20%。4、依据工程施工进度,在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前,业主逐步支付按合同7.1条款计算的合同费用的30%。5、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成并提交施工服务总结报告,经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书面认可后,按合同7.1条款规定结算,付清全部合同费用。6、各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7、本合同费用支付按广州市财政局南沙分局关于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执行。第八条违约责任8.1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该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8.2承包单位违反本合同规定,由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承包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除免收损失部分设计咨询费外,还应付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咨询费等额的赔偿金。8.3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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